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抗震技术规范》,编号为GB50470-2008。该规范于2009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负责主编。
该规范涵盖了总则、术语和符号、一般规定、抗震设防要求、工程勘察及场地划分、管道抗震设计、管道抗震措施、管道抗震施工及管道线路工程抗震验收等内容。全文共分9章和6个附录。
本规范中的第4.1.1、4.1.2、6.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进行编制,旨在总结国内已有的标准和实践经验,并借鉴国外先进规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并解释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而具体的技术内容解释则由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负责。
在执行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提供意见和建议,以便日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由多个单位和多位专家共同编写,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等。
本规范适用于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在0.05g至0.40g之间的地区,涉及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陆上钢质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的抗震勘察、设计、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的制定旨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确保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的安全性和适用性,同时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
本章节详细定义了规范中使用的专业术语和符号,包括管道场地、重要区段、一般区段、危险地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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