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辽宁省地方标准《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市建委、厅直有关单位:
由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规程》,业经审定,批准为辽宁省地方标准,编号为DB21/T1564.1~14-2007,现予以发布,自2008年1月12日起实施。
本规程由辽宁省建设厅负责管理,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负责解释。
辽宁省建设厅2007年12月21日
前言
经辽宁省建设厅批准,依据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辽宁省地区经验,由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组织省内勘察行业专家,共同完成了《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规程》(DB21/T1564.1~14-2007)的编制工作。
本规程编制的目的是:进一步提高我省岩土工程勘察外业的工作质量,确保原始勘察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满足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要求,实现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本标准汇编由14个规程组成,均为岩土工程勘察必备的方法和手段,编写时充分注意了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是岩土工程勘察应遵循的操作标准。
本规程由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负责解释。
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应结合本地区的经验和工程实际,认真总结经验,以便不断修改和完善。
本规程由辽宁省建设厅提出
本规程由辽宁省建设厅归口管理
本规程主编单位: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
本规程参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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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价:2.00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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