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30发布 2022-06-30实施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规程是根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关于印发2020年度辽宁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辽住建科[2020]13号)的要求,由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苏天舜金属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经广泛调查研究和深入试验分析,在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并认真总结经验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共 8 章和 1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
附录A。
本规程由辽宁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苏天舜金属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均可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
归口管理部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街2号,邮编110001,联系电话:024-23447652。
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8号,邮编110005,联系电话:024-23390786。
本规程主编单位:
本规程参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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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价:2.00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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