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08发布 2011-08-10实施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安徽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相关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标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公共建筑室内热环境。根据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同意安徽省统一执行夏热冬冷地区节能设计标准的函》(建标函2010298号),以及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的要求,《安徽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11年版)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参考国内先进经验和兄弟省市有关标准,在总结安徽省具体工程实践、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室内热环境节能设计计算指标,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采暖、空调和通风节能设计,给水、排水节能设计,电气节能设计等。
本标准中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合肥市环城南路28号,邮编230001,邮箱:308785194@qq.com),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参编单位:安徽省气候中心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分院 绿色和生态建筑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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