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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GBT7106-2019

 前言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7106—2008《建筑外窗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与GB/T 7106—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严重渗漏的定义(见2008年版的3.4.1);

————增加了模拟静压箱法的定义(见3.8);

————删除了气密、水密和抗风压性能的分级(见2008年版的第4章);

————调整了检测装置示意图(见5.1,2008年版的5.1);

————修改了定级检测和工程检测的检测顺序(见6.5.1和6.5.2,2008年版的6.4);

————气密性能采用空气收集箱法进行检测,调整了气密性能的定级检测加压顺序(见7.1.1,2008年版的7.1);

————增加了气密性能的工程检测和判定方法(见7.1.2和7.4.2);

————调整了水密性能的工程检测淋水量(见8.3.2,2008年版的8.3);

————修改了水密性能检测结果的判定方法(见8.5,2008年版的8.5);

————增加了抗风压性能风荷载标准值检测和风荷载设计值检测(见9.2.6和9.2.7);

————增加重复气密、水密性能检测章节(见第10章和第11章);

————增加了线性回归计算方法(见附录C)。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建筑幕墙门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新疆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坚美铝型材厂(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瑞明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广东贝克洛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三河和平铝材厂有限公司、河北中玻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世纪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威可楷(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河北奥润顺达窗业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大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住宅科学研究院、沈阳紫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洪涛、邱铭、刘会涛、张士翔、田华强、邬强、李光旭、樊葳、姜美琴、徐勤、万成龙、阎强、董人文、易序彪、陈向东、于志龙、董呈明、张冠琦、林召烽、杨雯捷、罗文忠、杨鑑兴、韩坤、许宏峰、史玮、焦长龙、宗小丹、马彪、王俊洋、孙梅凤、万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7106——1986、GB/T 7106—2002、GB/T 7106—2008;

——GB/T 7107——1986、GB/T 7107——2002;

——GB/T 7108——1986、GB/T 7108——2002;

——GB/T 13685——1992;

——GB/T 13686——1992。

1范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及抗风压性能的术语和定义、检测原理、检测装置、检测准备、气密性能检测、水密性能检测、抗风压性能检测、重复气密性能检测、重复水密性能检测和检测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外门窗的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的试验室检测。检测对象只限于门窗或包含附框的门窗,不涉及其与建筑墙体等其他结构之间的接缝部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823  建筑门窗术语

GB/T31433  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

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178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GB/T582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外门窗  external windows and doors 

建筑外门及外窗的统称。

3.2

压力差 pressure difference

外门窗室内、外表面所受到的空气绝对压力的差值。

注:当室外表面所受的压力高于室内表面所受的压力时,压力差为正值;反之为负值。

3.3

气密性能 air permeability performance

可开启部分在正常锁闭状态时,外门窗阻止空气渗透的能力。

3.3.1

标准状态 standard condition

空气温度为293 K(20℃)、大气压力为101.3 kPa(760 mmHg)、空气密度为1.202kg/m3的试验条件。

3.3.2

空气渗透量  volume of air leakage

单位时间通过测试体的空气量。

3.3.3

附加空气渗透量  volume of extraneous air leakage

在空气收集箱测量区域内,除外门窗自身空气渗透量以外的空气渗透量。

3.3.4

总空气渗透量  total volume of air leakage

通过外门窗自身的空气渗透量及附加空气渗透量的总和。

3.3.5

空气收集箱  collective box 

扣箱  fastened box

与压力箱开口部位相连接,用于收集并测量渗入或渗出外门窗自身的空气渗透量及附加空气渗透量的箱体。

3.3.6

开启缝长  openable joint length

外门窗上可开启部分室内侧接缝长度的总和。

注:以室内表面测定值为准。

3.3.7

单位开启缝长空气渗透量  volume of air flow through the unit joint length of the opening part 

在标准状态下,通过单位开启缝长的空气渗透量。

3.3.8

试件面积  area of specimen 

外门窗框外侧范围内的面积。

注:以室内表面测定值为准。

3.3.9

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 volume of air flow through a unit area 

在标准状态下,通过外门窗单位面积的空气渗透量。

3.4

水密性能  watertightness performance

可开启部分在正常锁闭状态时,在风雨同时作用下,外门窗阻止雨水渗漏的能力。

3.4.1

渗漏  water leakage

雨水渗入外门窗室内侧界面,把设计中不应浸湿的部位浸湿的现象。

3.4.2

淋水量  volume of water spray

单位时间内喷淋到外门窗室外表面单位面积的水量。

3.5

抗风压性能  wind load resistance performance

可开启部分在正常锁闭状态时,在风压作用下,外门窗变形不超过允许值且不发生损坏或功能障碍的能力。

注1:外门窗变形包括受力杆件变形和面板变形。

注2:损坏包括裂缝、面板破损、连接破坏、粘结破坏、窗扇掉落或被打开以及可观察到的不可恢复的变形等现象。

注3:功能障碍包括五金件松动、启闭困难、胶条脱落等现象。

3.5.1

面法线位移  frontal displacement

外门窗受力杆件或面板表面上任意一点沿面法线方向的线位移量。

3.5.2

面法线挠度 frontal deflection

外门窗受力杆件或面板表面上某一点沿面法线方向的线位移量的最大差值。

3.5.3

相对面法线挠度  relative frontal deflection 

面法线挠度和两端测点间距离L的比值。

3.5.4

允许挠度  allowable deflection

允许相对面法线挠度  allowable relative frontal deflection

主要构件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时的相对面法线挠度的限值(符号为f。)。

3.5.5

变形检测  distortion test

确定主要构件在变形量为40%允许挠度时的压力差(符号为P1或P′1)而进行的检测。

3.5.6

反复加压检测  repeated pressure test

确定主要构件在变形量为60%允许挠度时的压力差(符号为P2或P'2)反复作用下是否发生损坏及功能障碍而进行的检测。

3.6

定级检测 grade test

确定外门窗性能等级而进行的检测。

3.7

工程检测  engineering test

确定外门窗是否满足工程设计要求的性能而进行的检测。

3.8

模拟静压箱法  simulating static pressure box method

利用供风系统,向压力箱内持续充气或抽气,使外门窗室内、外两侧维持指定的稳定压力差或按照一定周期波动压力差的方法。

4检测原理

4  检测原理


采用模拟静压箱法,对安装在压力箱上的试件进行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和抗风压性能检测。气密性能检测即在稳定压力差状态下通过空气收集箱收集并测量试件的空气渗透量;水密性能检测即在稳定压力差或波动压力差作用下,同时向试件室外侧淋水,测定试件不发生渗漏的能力;抗风压性能检测即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测定试件不超过允许变形的能力,以及在风荷载设计值作用下试件抗损坏和功能障碍的能力。


5检测装置

5  检测装置


5.1  组成

检测装置由压力箱、空气收集箱、试件、安装框架、供压装置(包括供风设备、压力控制装置)、淋水装置及测量装置(包括空气流量测量装置、差压测量装置及位移测量装置)组成。检测装置的构成如图1 所示。

5.2  要求

5.2.1  压力箱的开口尺寸应能满足试件安装的要求,压力箱开口部位的构件在承受检测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最大压力差时,开口部位构件的最大挠度值不应超过5 mm 或 L/1 000,同时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且以不影响观察试件的水密性为最低要求。

5.2.2 空气收集箱与压力箱连接且应有良好的密封性能,且在气密性能检测过程中箱体尺寸不应发生变化。空气收集箱深度宜为500mm~800mm。

5.2.3  试件安装框架应保证试件安装牢固,不应产生倾斜及变形,同时不影响试件可开启部分的正常开启。

5.2.4  供压装置应具备施加正负双向的压力差的能力,静态压力控制装置应能调节出稳定的气流,动态压力控制装置应能稳定的提供3 s~5 s 周期的波动风压,波动风压的波峰值、波谷值应满足检测要求。供压和压力控制能力应满足本标准第7章、第8章、第9章的要求。

5.2.5  淋水装置应满足在门窗试件的全部面积上形成连续水膜并达到规定淋水量的要求。淋水装置宜采用锥角不小于60°的实心圆锥形喷雾喷嘴,喷嘴布置应均匀,各喷嘴与试件的距离宜相等且不应小于500mm;淋水装置的喷水量应能调节,并有措施保证喷水量的均匀性。

5.2.6 测量装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a) 空气流量测量装置的测量误差不应大于示值的5%;

b)差压测量装置的测量误差不应大于示值的2%,响应速度应满足波动风压测量的要求,找两个探测点应在试件两侧就近布置;

c)  位移测量装置的精度应达到满量程的0.25%,其安装支架在测试过程中应牢固,并保证位移的测量不受试件及其支承设施的变形、移动所影响。


5.3  校验

5.3.1  空气流量测量装置的校验

空气流量测量装置校验方法见附录A,校验周期不应大于6个月。

5.3.2  淋水装置的校验

淋水装置的校验方法见附录B,固定淋水装置校验周期不应大于6个月,非固定淋水装置应在每次试验前进行校验。

'>《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GBT7106-2019

 附录D(资料性附录)检测报告示例

附  录  D 

(资料性附录)

检测报告示例


D.1  建筑外窗(门)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报告示例


D.2建筑外窗(门)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示例


本文链接:/guifan/2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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