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绿色校园评价标准
Assessment standard for green campus
GB/T 51356-2019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9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19年 第6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绿色校园评价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绿色校园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1356-2019,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3月13日
前 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中小学校;5.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6.特色与创新。第4、5章均包括规划与生态、能源与资源、环境与健康、运行与管理及教育与推广五方面内容。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本标准参编单位:同济大学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
山东建筑大学
苏州大学
重庆大学
江南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沈阳建筑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浙江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绿色建筑与节能(香港)委员会
上海世界外国语学校
清华附中朝阳学校
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吴志强 王清勤 汪滋淞 田慧峰 王崇杰 李百战 田备 吴永发 石铁矛 吕伟娅 高庆龙 孟庆林 陈胜庆 刘猛 葛坚 薛一冰 徐燊 田真 管振忠 袁镔 张琦 王小平 王强 王中平 刘少瑜 刘彬 刘艳峰 杨柳 穆怀泽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王有为 李迅 栗德祥 吕斌 潘云钢 许文发 李东彬 鞠鹏艳 高岩 徐宏庆 古小英
1总则
1 总 则
1.0.1 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倡导可持续发展理念,规范绿色校园的建设,推进绿色校园发展,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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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校园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国家提供发展支撑力量的重要摇篮和基地。校园拥有大量的建筑存量,设施多样、人口稠密、能源与资源消耗量大,是社会资源的消耗大户。当前,我国校园分布量大面广,资源、环境管理水平低,严重制约着绿色校园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因此,应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绿色校园建设。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规范绿色校园的评价工作,推动绿色校园的发展。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的绿色校园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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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依据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中的定义,中小学校泛指对青、少年实施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学校,包括完全小学、非完全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完全中学、九年制学校等各种学校。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包括普通高等院校、成人高等院校、民办高等院校等,涵盖了高等教育的各个方面。为体现民主和公平性,不同类型的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校园均可作为评价对象。
本标准适用于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新建校区的规划评价,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既有校区的设计、建设和运行评价,不适用于教职员工生活区的评价。通过综合考核评价学校在绿色校园建设、运行及社会服务过程中的举措及成效,促进绿色校园建设工作更加深入地开展和长效机制的形成,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引领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积极作用。
1.0.3 绿色校园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校园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以及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教育推广需求,对校园全寿命期内已有资源的节约、再生资源的利用或开发、环境保护等性能与措施进行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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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我国各地区在气候、环境、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民俗文化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对绿色校园的评价,也应综合考量校园所在地域的上述因素,所以因地制宜应为绿色校园建设的基本原则。绿色校园不仅体现在能源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方面,还包括绿色校园人文建设、绿色教育、绿色科技创新及社会服务等多方面内容。绿色校园从最初的规划设计到随后的施工、运行及最终的拆除,形成了一个全寿命期。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教育推广是绿色校园发展和评价的核心内容。绿色校园建设要求在校园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已有资源、利用或开发再生资源、保护环境,并推广可持续发展的环保理念,同时满足校园功能。结合校园功能要求,对校园进行绿色校园评价时,要综合考虑,统筹兼顾,总体平衡。
1.0.4 绿色校园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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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与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是参与绿色校园评价的前提条件。本标准重点在于对校园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以及相关教育推广工作进行评价,未全部涵盖通常校园设施及其内建筑物所应有的功能和性能要求,如校园防火安全、建筑结构安全等,故参与评价的校园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 术 语
2.0.1 绿色校园 green campus
为师生提供安全、健康、适用和高效的学习及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并对学生具有教育意义的和谐校园。
2.0.2 生均能耗 average energy consumption
校区内学生每学年的人均能耗。
2.0.3 生均用水量 average water consumption
校区内学生每学年的人均用水量。
2.0.4 可再生能源 renewable energy
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统称。
2.0.5 混响时间 reverberation time
室内声场达到稳定后,令声源停止发声,自此刻起至声能密度衰变60DB所用的时间。
2.0.6 热岛强度 heat island intensity
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别,用二者代表性测点气温的差值表示,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2.0.7 能耗监测平台 energy consumption monitoring system
通过对校园建筑、设施、主要用能用水设备安装分类和分项能耗、水耗计量装置,采用远程传输等手段及时釆集数据,实现校园能耗、水耗的在线监测和动态分析功能的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统称。
2.0.8 合同能源管理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3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绿色校园的评价应以单个校园或学校整体作为评价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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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目前,我国的绿色建筑工作从关注单体绿色建筑向关注绿色生态城区、绿色校园、低碳城市转型。校园内含有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多种类型建筑,绿色校园强调的是校园整体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以节能为例,考虑到对校园内历史悠久的老建筑的保护,并不要求校区内每一栋建筑都必须达到较高的节能标准,而应从校园整体上考察生均能耗降低率。另外,在进行申报时,校园内一些具有特殊功能的用房可以不包含在内。例如,职业学校及高校中耗能较高的风洞实验室、生产性厂房、校外的实验基地等。
3.1.2 绿色校园的评价应以既有校园的实际运行情况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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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考虑到我国校园建设的实际情况,本标准以量大面广的既有校园作为主要评价对象,不仅要评价“绿色措施”,而且要评价这些“绿色措施”所产生的实际效果,即把“运行评价”作为本标准的正式评价,不设置设计评价。对于处于规划设计阶段的校园,可依据本标准对校园的规划设计图纸进行预评价,重点在于评价绿色校园方方面面采取的具体措施和这些措施的预期运行效果。预评价仅作为“正式评价”的预认证阶段,最终认证以“正式评价”为准。
3.1.3 绿色校园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校园应编制完成绿色校园总体规划;
2 校园内新建建筑应全面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中的一星级或以上的相关规定;
3 校园内需要改造的既有建筑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 51141中一星级的要求;
4 校园内主要道路、管线、水体等应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不少于1年,校园内主要设施应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不少于1年;
5 可提供校园规划文件、主要建筑物设计图纸等基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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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绿色校园综合考虑校园建筑和校园环境,校园应按照绿色、生态、低碳理念编制完成绿色校园总体规划。学校内新建建筑校园内新建建筑应全面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中的一星级及以上的相关规定;校园内需要改造的既有建筑也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 51141的要求进行改造,并要求改造后的建筑至少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的要求。绿色校园的评价在校园建成投入运行并达到一定设计规模后进行。在运行管理阶段,要求校园按照预期设计建成并投入运行至少1年。
3.1.4 申请评价方应对校园进行全寿命期技术和经济分析,应对规划、设计、施工、运行阶段进行全程控制,并应提交相应分析、测试报告和相关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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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申请评价方依据有关管理制度文件确定。本条对申请评价方的相关工作提出要求。绿色校园注重全寿命期内能源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性能,申请评价方应该对校园全寿命期内各个阶段进行控制,综合考虑性能、安全、耐久、经济、美观等因素,优化技术、设备和材料选用,以及采用技术与投资之间的总体平衡,并按本标准的要求提交相应分析、测试报告和相关文件。
3.1.5 评价机构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申请评价方提交的报告、文档进行审查,并应在进行现场考察后出具评价报告,确定评价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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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绿色校园评价机构依据有关管理制度文件确定。本条对绿色校园评价机构的相关工作提出要求。绿色校园评价机构应按照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审查申请评价方提交的报告、文档,并在评价报告中确定等级。对申请运行评价的校园,评价机构还应组织现场考察,进一步审核规划设计要求的落实情况以及校园的实际性能和运行效果。
3.2 评价方法与等级划分
3.2 评价方法与等级划分
3.2.1 绿色校园评价指标体系应由规划与生态、能源与资源、环境与健康、运行与管理、教育与推广5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均应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每类指标的评分项总分应为100分。评价指标体系还应统一设置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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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绿色校园评价指标体系是按定义对绿色校园的一种完整的表述。它可用于评价已建成的校园与按定义的绿色校园在性能上的差异。借鉴国际上绿色校园评价体系的经验,针对我国的地域、经济、社会情况,强调规划、生态、节能、节水、节材、室内环境、健康、运营与管理、教育推广,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绿色校园评价指标体系。绿色校园评价指标体系由规划与生态、能源与资源、环境与健康、运行与管理、教育与推广五类指标组成;同时为鼓励绿色校园的技术创新,体现绿色校园的特色,评价指标体系还统一设置特色与创新项,列成单独一章,作为加分项。
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控制项为绿色校园评价的必备条件;评分项为划分绿色校园等级的可选条件;“特色与创新”项为加分项,是难度大、综合性强、绿色度较高的可选项。
3.2.2 控制项的评定结果应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项的评定结果应为根据条、款规定确定得分值或不得分。加分项的评定结果应为某得分值或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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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控制项为绿色校园评价的必备条件,控制项的评价依据条文规定确定参评校园是否满足;评分项的评价,依据评价条文的规定确定得分或不得分,得分时根据需要对具体评分子项确定得分值,或根据具体达标程度确定得分值;加分项的评价,依据评价条文的规定确定得分或不得分。
本标准中评分项和加分项条文主干部分给出了该条文的“评价分值”或“评价总分值”,是该条可能得到的最高分值。
3.2.3 绿色校园评价应按总得分值确定评价等级。总得分值应为5类指标评分项的折算得分与加分项的附加得分(Q6)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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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本标准依据总得分来确定绿色校园的等级。考虑到各类指标重要性方面的相对差异,计算总得分时引入了权重。同时,为了鼓励绿色校园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提升和创新,计算总得分时还计入了加分项的附加得分。 绿色校园评价的总得分为规划与生态、能源与资源、环境与健康、运行与管理、教育与推广五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经折算后与加分项的附加得分之和。
3.2.4 评价指标体系五类指标各自的评分项得分Q1、Q2、Q3、Q4、Q5应按参评校园的评分项实际得分值除以理论上可获得的总分值再乘以100分计算。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均不应小于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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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本标准按评价总得分确定绿色校园的等级。对于具体的参评校园而言,它们在功能、所处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等方面客观上存在差异,对不适用的评分项条文不予评定。这样,适用于各参评校园的评分项的条文数量和总分值可能不一样。因此,计算参评校园某类指标评分项的实际得分值与适用于参评校园的评分项总分值的比例,能够反映参评校园实际采用的“绿色措施”和(或)效果占理论上可以釆用的全部“绿色措施”和(或)效果的相对得分率。
本条还对各等级绿色校园各类指标的最低达标程度进行了限制,要求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得小于40分,避免仅按总得分确定等级引起参评的绿色校园可能存在某一方面性能过低的情况。
3.2.5 评价指标体系的总得分应按下式计算,其中评价指标体系5类指标评分项的权重W1~W5应按表3.2.5取值。
ΣQ=W1Q1+W2Q2+W3Q3+W4Q4+W5Q5+Q6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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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本条对绿色校园评价指标体系的总得分作出规定。本标准公式(3.2.5)给出了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绿色校园的总得分计算方法。该公式经广泛征求意见和试评价后综合调整确定。
3.2.6 绿色校园评价等级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3个等级均应满足本标准所有控制项的规定,且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校园的总得分分别不应低于50分、60分、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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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控制项是绿色校园的必备条件。在满足全部控制项和每类指标最低得分的前提下,绿色校园按总得分确定等级。评价得分及最终评价结果可按表1记录。
4中小学校
4.1 规划与生态
4 中小学校
4.1 规划与生态
Ⅰ 控制项
4.1.1 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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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第四十二条规定:“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因此,任何建设项目的选址都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 各类保护区是指受到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划定有明确的保护范围、制定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的各类政策区,主要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文化街区(《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等。 绿色校园建设首先要服从国家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建设过程中尽可能保持原有场地的地形地貌,场地内的树木、水塘、水系不但具有较高的生态价值,而且是传承场地所在区域历史文脉的重要载体,也是该区域重要的景观标志。从发展战略考虑,对于因建设开发确需改造的场地内现有地形、地貌、水系、植被等环境状况,在工程结束后,应鼓励建设方采取相应的场地环境恢复措施,减少对原有场地环境的改变,避免因土地过度开发而造成对城市整体环境的破坏。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项目区位图、场地地形图以及当地城乡规划、国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法定规划文件或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现场核实。
4.1.2 学校选址应进行用地适宜性评价,不应建设在地震断裂带、地质塌陷、山体滑坡、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易发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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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指已知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陷、地裂、雷暴、洪涝、冲塌、飓风、海啸等灾难的地段及地震断裂带上可能发生错位的部位。我国幅员辽阔,近年来屡有人口稠密地区遭受多种地质自然灾害的事件发生,损失惨痛,作为学生学习的场所,应将学校的安全性放在首位。
中小学校建设选址应做用地适宜性评价,即以建校立项时的环境质量评估报告为依据。中小学校环境质量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该地段的气候特征、空气洁净度、噪声级、地质条件、雷暴记录、电磁波辐射测定、土壤氡污染检验值等项。目前我国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对各种污染源的防护距离为依据相关标准进行控制,因此,在绿色校园建设选址阶段必须按国家相关安全规定,满足本条要求。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询地形图、场址检测报告,审核应对措施的合理性及相关检测报告或论证报告,并现场核实。
4.1.3 学校建设应远离殡仪馆、医院的太平间、传染病院、城市垃圾堆场等建筑或设施,校园内部应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且与各类污染源及易燃易爆场所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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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建设项目场地周围不应存在污染物排放超标的污染源,包括油烟排放未达标的厨房、车库,超标排放的燃煤锅炉房、垃圾站、垃圾处理场及其他工业项目等,否则会污染场地范围内大气环境,影响学生与教职员工的学习与生活,与绿色校园建设理念相悖。在规划设计时,应主要根据项目性质合理布局或利用绿化进行隔离。
绿色校园应保障师生安全及身心健康,注重学生的心理、生理健康发展,因此学校应远离殡仪馆、太平间、传染病医院。
1殡仪馆、医院的太平间、传染病院是病源可能集中之处,长期为邻,会对师生健康造成威胁;
2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有关规定,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场区的防护距离随危险品的类别及储放规模而不同,需区别处理。
建筑场地与各类危险源的距离应满足相应危险源的安全防护距离等控制要求,对场地中的不利地段或潜在危险源应釆取必要的避让、防护或控制、治理等措施,与各类污染源及易燃易爆场所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场址检测报告及设计图纸,审核应对措施的合理性,并现场核实。
4.1.4 校园可比容积率与建筑密度均不应低于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对于校园建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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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应提高土地利用率,宜以学校可比容积率判断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判断学校建设土地利用率时,应将用地分作随学生人数成正比例增减的用地及与学生人数无比例关系的用地两部分进行比较。
随学生人数成正比例增减的用地包括建筑用地、绿化用地及部分体育用地,如篮球、排球、体操、体育游戏等场地等。不成比例增减的用地包括环形跑道等。学校可比容积率与建筑密度均不低于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对于学校建筑的规定。
本规范依据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规定的“学校可比总用地”定义,定位为学校总用地减除环行跑道的占地。为科学地判断学校设计对土地利用的水平。
学校可比容积率=学校地上建筑面积总和/学校可比总用地。
学校在建设过程中对于节约土地利用方面,对于容积率不可能高的建设项目,可以通过精心的场地设计,在创造更高的绿地率以及提供更多的开敞空间或公共空间。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相关设计文件、相关竣工图、计算书。
Ⅱ 评分项
4.1.5 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评分总分值为12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学校新区建设绿地率达到35%,旧区改建项目绿地率达到30%,得3分;
2 学校场地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评分按表4.1.5的规则评分,最高得7分;
3 学校公共绿地在放假期间向社会公众开放,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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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合理设置绿地可起到改善和美化环境、调节小气候、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等作用。绿地率描述的是学校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学校用地的比例(%)。绿地率所指的“学校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宿舍绿地等。其中,公共绿地包括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化公共绿地。绿地率是衡量校区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中的规定,并参考相关国家及地方文件中针对中小学校绿地率的相关规定,以及我国学校项目规划实践中的经验,当绿地率达35%时可有较好的空间环境效果。本条鼓励校园项目优化建筑布局,提供更多的绿化用地或绿化广场,创造出更加宜人的校园绿化景观空间,鼓励校园绿地用地设置休憩、娱乐等设施并定时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以提供更多的公共活动空间,考虑到安全等多方因素,由当地教育系统规定学校的公众开放时间。
其中学校建筑合理采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方式,创造舒适的环境。中小学校的绿化用地宜包括集中绿地、零星绿地、水面和供教学实践的种植园及小动物饲养园。
1中小学校应设置集中绿地。
2集中绿地、零星绿地、水面、种植园、小动物饲养园的用地应按各自的外缘围合的面积计算。
3各种绿地内的步行甬路应计入绿化用地。
4铺栽植被达标的绿地停车场用地应计入绿化用地。
5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的屋顶绿化可计入绿化用地。
6墙面垂直绿化按照当地植树绿化要求面积换算要求计入绿化用地。
7未铺栽植被或铺栽植被不达标的体育场地不宜计入绿化用地。
8绿地的日照及种植环境宜结合教学、植物多样化等要求综合布置。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询相关设计文件、相关竣工图、计算书,并现场核实。
4.1.6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评价总分值为9分,按表4.1.6的规则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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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学校建设中应该提高土地利用率,因此地下空间值得大力开发。但地下空间的利用有其明显的困难,如:缺少天然釆光、自然通风,需要防水或防潮,防火要求高,结构受地上建筑结构的限制,建安成本较高等。地下建筑建安成本虽高一些,但与节约的土地价值相比还是值得的,中小学学校设计应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是城市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措施之一。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与地上建筑及其他相关城市空间紧密结合、统一规划,但从雨水渗透及地下水补给、减少径流外排等生态环保要求出发,地下空间也应利用有度、科学合理。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相关设计文件、相关竣工图、计算书,并现场核实。
4.1.7 场地内制定综合安全规划,满足突发灾害时紧急疏散、应急保障救护等要求,评价总分值为11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规划布局对突发灾害的避难场所及紧急疏散系统,得3分;
2 合理规划布局紧急疏散、避难引导标识系统,得3分;
3 校园道路及广场设计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构成安全、方便、明确、通畅的校园环境,得3分;
4 校园人行通道采用无障碍设计设施处理道路的高差,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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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中小学校学生的行动经常是群体行动,道路有台阶易发生踩踏事故。在人流集中的道路上设置台阶可能成为紧急疏散时的隐患,宜采用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处理道路的高差。场地内的人行通道及场地内外联系的无障碍设计是绿色出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各类人群方便、安全出行的基本设施。
注重场地设计中安全规划、对策及措施的合理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绿色校园应对突发灾害的应急道路系统主要承担疏散学生、运送救援物资的作用,校园的灾害应急道路系统需连接城市主要人口聚集区、避难场所和主要交通枢纽。
学校对本地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学校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有制订预案,并且有定期组织紧急疏散、消防演习等现场演练。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询相关设计文件、相关竣工图,查阅档案,访谈责任人,并现场核实。
4.1.8 学校教学楼、行政楼等公共建筑布局保证室内良好的日照环境、采光和通风条件,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中有关学校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且学生宿舍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中有关日照标准的要求,得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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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该条文应依据各省市的对于教学类建筑的日照规范,日照是学生健康发育的基本条件,日照时间的长短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我国卫生部的专题科研成果指出,人体只能通过每天一定时间的日照才能合成维生素D,日照对抑制癌细胞的侵袭和体格的生长能发挥重要作用。直射阳光能够抑制部分校内易发传染病的病菌。
直射阳光对保护学生健康有重要作用,本标准规定绿色校园建设需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中有关学校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学生宿舍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中有关日照标准的要求。在执行本条时应准确理解以下要求:
1学校教学楼、行政楼等公共建筑布局应保证室内外的日照环境、釆光和通风的要求,满足城市规划有关中小学学校日照标准的要求。普通教室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应少于2h。
2学校宿舍楼建筑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关于日照标准要求内容。
3学校宿舍建筑系指专为学生设计,供其起居生活使用,符合学生生理、心理要求的居住建筑等。由于学生的生理机能、生活规律及其健康需求决定了其活动范围的局限性和对环境的特殊要求,因此为学生所设的宿舍建筑应具有有利于学生视线发育等相关健康要求。
4在城市旧城区进行中小学学校新建的项目中,学校公共建筑与学生宿舍建筑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系指在旧区改建时确实难以达到规定的标准时才能这样做。为保障学生与教职员工的身心健康发展,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降低后的教学公共建筑与宿舍日照标准均不得低于大寒日日照2h的标准。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询相关设计文件、相关竣工图和日照模拟分析报告,并现场核实。
4.1.9 根据学校所在地的冬夏主导风向合理布置建筑物及构筑物,校园风环境有利于冬季室外行走舒适及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评价总分值为9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建筑物周围人行区距地高1.5m处风速低于5m/s,户外休息区、活动区风速小于2m/s,且室外风速放大系数小于2,得2分;
2)除迎风第一排建筑外,建筑迎风面与背风面表面风压差不大于5Pa,得2分。
2 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场地内人活动区不出现涡旋或无风区,得2分;
2)50%以上可开启外窗室内外表面的风压差大于0.5Pa,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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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 近年来,再生风和二次风环境问题逐渐凸现。由于建筑单体设计和群体布局不当而导致行人遭到强风卷刮物体撞碎玻璃等的事例很多。研究结果表明,建筑物周围人行区距地1.5m高处风速υ<5m/s是不影响人们正常室外活动的基本要求。此外,通风不畅会严重地阻碍空气的流动,在某些区域形成无风区或涡旋区,这对于室外散热和中小学污染物消散是非常不利的,应尽量避免。以冬季作为主要评价季节,是由于对多数城市而言,冬季风速约为5m/s的情况较多。
夏季、过渡季通风不畅在某些区域形成无风区和涡旋区,将影响室外散热和污染物消散。夏季大型室外场所恶劣的热环境,会影响人的舒适感,当超过极限值时,长时间停留还会引发高比例人群的生理不适甚至中暑。外窗室内外表面的风压差达到0.5Pa时有利于建筑的自然通风。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询相关设计文件、相关竣工图、风环境模拟计算报告,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测试。
4.1.10 新建、改建、扩建学校项目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采取表层土利用等生态补偿措施。评价分值为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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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0 绿色校园应完善总平面设计工作内容,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的国策,应遵照绿色设计的原则,充分而且合理地利用场地原有的地形、地貌,不宜将学校用地全部推平后再建。尽量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减少开发建设过程对场地及周边环境生态系统的改变,包括原油水体和植被,特别是大型乔木。在建设过程中需要明确改造场地内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等时,应在工程结束后及时采用生态复原措施,减少对原场地环境的改变和破坏。在总平面设计阶段结合发展需要进行管网综合设计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工作内容。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相关文件、生态保护和补偿计划、相关竣工图、生态保护和补偿,并现场核实。
4.1.11 校区内统筹建设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50%。评价总分值为11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雨水入渗措施应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广场和停车场,得1分;应用在机动车道及其他场所,得1分;
2 雨水回用于绿化和其他,得2分;
3 采取生物滞留措施和初期雨水净化措施,得2分;
4 建有集中蓄洪调峰功能设施的,得2分;
5 年雨水径流总量控制达到50%得1分、60%得2分、70%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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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1 校园场地开发应遵循低影响开发原则,合理利用场地空间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包含: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屋顶绿化、植被浅沟、雨水节流设施、渗透设施、雨水塘、雨水湿地、景观水体、多功能调蓄设施等。绿色雨水基础设施有别于传统的灰色雨水设施(雨水口、雨水管道等),能够以自然的方式控制城市雨水径流、减少城市洪涝灾害、控制径流污染、保持水环境。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询校区绿色雨水基础设施方案及规划设计文件、校区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实施方案或证明文件、设计文件和绿色生态校区城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用水现状调研、评估和发展规划报告和竣工图,并现场核查。
4.1.12 校园选址和出入口的设置方便学生及教职员工利用公共交通网络,且场地与公共交通设施具有便捷的联系。评价总分值为12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 城镇完全小学按以下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城镇完全小学场地主入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步行实际距离不大于500m,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实际距离不大于500m,得4分。
2)城镇完全小学场地出入口实际步行距离500m范围内设有2条或2条以上线路的公共交通站点(含公共汽车站和轨道交通站),得4分。
2 城镇完全初高级中学按以下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城镇完全初高级中学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实际步行距离不大于1000m,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1000m,得4分。
2)城镇完全初高级中学场地出入口实际步行距离1000m,范围内设有2条或2条以上线路的公共交通站点(含公共汽车站和轨道交通站),得4分。
3 有便捷的人行通道联系公共交通站点,得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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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2 本条规定强调学校布点要均匀,做到小学生上学时间控制在步行10min左右,中学生上学控制在步行15min~20min左右。机动车,特别是小汽车的迅速增长,给城市带来行车拥堵、停车难的问题。对具有大量人流和短时间集散特性的建筑,为了保证各类人员顺畅方便地进出,要求将大量人群与少量使用专用车辆的特殊人群按照人车分行的原则组织各自的交通系统。同时,倡导以步行、公交为主的出行模式,在学校的规划设计阶段应重视其主要出入口的设置方位,接近公交站点。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相关设计文件、相关竣工图,并现场核实。
4.1.13 根据校园空间的承载力设计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场,减少停车场地设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节约土地资源。设置停车场所,停车场地及地下车库的出入口不直接通向师生人流集中的道路。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自行车停车设施位置合理、方便出入,且有遮阳防雨措施,得3分;
2 设置机动车停车设施,满足下列要求中2项,得4分;满足3项及以上,得6分:
1)停车方式采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停车釆用机械式停车库、地下停车库等方式节约用地;
2)合理设计地面停车位,不挤占步行空间及活动场所;
3)釆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场(库)使用效率;
4)校园内地面停车比例不大于总停车量的40%;
5)学校周边有良好的交通条件,有条件时设置集中临时停车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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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3学校周边应有良好的交通条件,有条件时宜设置临时停车场地。学校的规划布局应与生源分布及周边交通相协调。与学校毗邻的城市主干道应设置适当的安全设施,以保障学生安全跨越。
中小学校校园出入口应与市政交通衔接,校园主要出入口应设置缓冲场地。校门宜向校内退让,构成校门前的小广场,起缓冲作用同时解决家长的临时停车问题,若由学校建停车场则利用率过低,需由社区或城市管理部门结合周边的停车需要统一规划建设。
校园建设应提高土地利用率进行地下空间停车场地规划。停车场地及地下车库的出入口不应直接通向师生人流集中的道路。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相关设计文件、相关竣工图、有关记录,并现场核实。
4.1.14 改建、扩建项目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场地、设施及建筑,各项公用和体育设施向当地提供社会协作。评价总分值为11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改建、扩建项目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场地、设施及建筑,得3分。
2 学校公用及体育设施向当地提供社会协作,得4分。
3 室外活动场地错时向周边居民免费开放,得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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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4 中小学学校规划需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工程的规划建设应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改建、扩建学校的规划建设应在充分利用原有设施的基础上进行。例如应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建筑。“尚可使用的建筑”系指建筑质量能保证使用安全的建筑,或通过少量改造加固后能保证使用安全的建筑但并非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校园古建筑。坚持勤俭办学,切实提高教学用房的利用率,对建筑的利用,可根据规划要求保留或改变其原有使用性质,并纳入规划建设项目。同时,中小学学校应尽量向社会提供体育馆、图书馆等各项公共设施以及生活福利设施,体现绿色校园的可持续发展精神。
兼容两种及以上主要公共服务功能是指主要服务功能在建筑内部混合布局,部分空间共享使用,体育专用设施可定时向社会开放等,可提高各类设施和场地的使用频率。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相关文件、相关竣工图、有关证明文件,并现场核实。
733'>《绿色校园评价标准[附条文说明]》GB/T 51356-20196.2 加分项
6.2 加分项
Ⅰ 性能提高
6.2.1 釆用低影响开发技术,推行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建设海绵型校园,评价分值为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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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海绵型校园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采取适宜于校园本身条件的规划措施。可参照《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提出的全国分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要求的被控制的降雨日值,制定海绵型校园建设方案。
校园开发建设后径流排放量不大于开发建设前自然地貌时的径流排放量或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提出的全国分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要求的高值。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规划设计阶段完成“校园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且校园开发建设后径流排放量接近开发建设前自然地貌时的径流排放量或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提出的全国分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要求的高值。
6.2.2 采取各种创新节能或可持续能源利用措施,中小学校学年生均能耗降低率不小于5%,职业学校学年生均能耗降低率不小于5%,高等院校学年生均能耗降低率不小于3%,评价分值为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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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本条是本标准第4.2.5条和本标准第5.2.4条的更高层次要求。
对于中小学校,以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人数为统计对象。学生折算系数为1.0(基准),教职工折算系数为3.0。对于承担社会培训、公务员培训任务的学校,培训人数可结合学时进行折算。将校园的年耗电量和年耗气量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折算成标准煤,扣除可再生能源使用量后,除以经上述方法折算后的统计总人数,得到学年生均能耗量。取相邻两学年的学年生均能耗量进行比较,计算其降低率。
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人员数量统计时,只考虑学校主体人员即以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为统计对象。学生折算系数为1.0(基准),教职工折算系数为3.0。对于承担社会培训、公务员培训任务的学校,培训人数可结合学时进行折算。将包括各种能源在内的校园总能耗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折算成标准煤(吨标煤),扣除可再生能源使用量后,除以经上述方法折算后的统计总人数,得到学年生均能耗量。取相邻两学年的学年生均能耗量进行比较,计算其降低率。
在能耗统计中大型实验设备用能如有单独计量,可扣除该部分能耗。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相关计算分析报告、相应连续两年能耗账单,及学生人数统计支撑证明文件。
6.2.3 各类功能建筑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规定值的70%,评价分值为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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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本条是本标准第4.3.3条和第5.3.3条的更高层次要求。
学校各类功能建筑室内游离甲醛、苯、氨、氡和TVOC等空气污染物浓度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规定值的比例要求。室内空气污染物过高引起的轻微反应包括眼睛、鼻子及呼吸道刺激和头疼、头晕眼花及身体疲乏,严重的有可能导致呼吸器官疾病,甚至心脏疾病及癌症等。以TVOC为例,英国BREEAM新版文件的要求已提高至300μg/m3,比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中的0.5mg/m3还要低。
多个国家的绿色建筑标准对甲醛要求均在50μg/m3~60μg/m3的水平,在进一步提高对于室内环境质量指标要求的同时,也适当考虑了我国当前的大气环境条件和装修材料工艺水平,因此,将现行国家标准规定值的70%作为室内空气品质的更高要求。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室内污染物检测报告(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进行检测),并现场检查。
6.2.4 主要功能房间室内噪声级及围护结构隔声性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中的高标准要求。评价分值为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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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 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将住宅、办公、商业、旅馆、医院、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允许噪声级分“低限标准”和“高要求标准”两档列出。对于学校教学建筑不分两档要求,并已在控制项内要求,不在加分项内重复。对于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没有涉及的其他类型民用建筑和功能房间的噪声级要求,可对照相似类型建筑或功能房间的要求参考执行,并进行得分判断。在选取被考核建筑时,教学建筑为必考核对象,再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可选择的建筑有图书馆、办公楼、宿舍楼等,考核建筑量不少于校建筑总数的2/3,低于3栋建筑则全部考核。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相关设计文件、室内的背景噪声分析报告(应基于项目的环境评估报告综合考虑室内噪声源的影响)、声环境专项设计报告、相关竣工图、构件隔声性能检验报告,室内噪声检测报告,并现场核实。
6.2.5 校园内教学、办公、宿舍等建筑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进行评价,获得评价标识的建筑数量占校园建筑数量的比例大于20%,评价分值为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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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鼓励校园主要教学、办公、宿舍等建筑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或当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标识评价。
本条主要针对校园内主要教学、办公、实验、图书馆、体育场馆、学生宿舍等教学、办公及辅助服务建筑。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统计校园内主要教学、办公、实验、图书馆、体育场馆、宿舍等教学、办公及辅助服务建筑数量并查阅校园内建筑的绿色建筑标识证书。
Ⅱ 创新
6.2.6 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对校园文物和反映学校历史的建筑及设施采取保护措施,评价分值为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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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本条所指的“尚可使用的旧建筑”系指建筑质量能保证使用安全的旧建筑,或通过少量改造加固后能保证使用安全的旧建筑。绿色校园建设仍需对利用“可使用的”旧建筑的行为予以鼓励,防止大拆大建。在利用旧建筑时,应积极对校园文物和反映学校历史的古建筑及设施进行保护。对列入国家、省或者市级保护的学校建筑及设施应该按照文保要求进行保护。对没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但是又能反映学校历史或者特色的建筑及设施在建筑更新或者改建时应该在建筑风格上予以保护以反映时代风貌。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相关设计文件、旧建筑使用专项报告、相关竣工图、检测报告、旧建筑使用改建或更新前后照片或图纸、历史建筑及设施保护措施报告,并现场核实。
6.2.7 釆取措施延长校园建筑使用寿命。评价总分值为2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在设计和施工中釆用耐久年限较长的建筑材料,得1分;
2 定期对校园建筑进行修缮和维护来延长建筑使用寿命,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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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 校园建筑使用时间较长,应在安全经济的条件下延长校园建筑的寿命。可以采取延长建筑寿命的主要措施有两条,第一是在设计与施工中应用耐久性较好的建筑材料,要求所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中75%的建材使用寿命应与建筑本身寿命相同。第二是定期对建筑进行修缮和维护,根据建筑的不同年限 制定修缮和维护计划,并定期对建筑进行不同时限和等级的修缮和维护。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相关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主要建筑材料统计表、耐久性较好的建材使用量计算表、材料决算清单等证明材料,并对不同建筑预计使用年限进行分析,查阅校园建筑的修缮及维护计划、校园既有建筑的修缮维护记录、照片及相关证明文件等,并现场核查。
6.2.8 校园规划与建筑设计融合当地特色,使用当地特色建筑材料或营建方法,评价分值为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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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 校园根据所在区位、学校规模、学校层次、学科分布、经济条件、校园用地状况等条件不同在运行管理方面存在较大差异。鼓励参评学校结合自身特点采取融合当地特色建材材料或营建方法的措施,达到因地制宜的目的。
校园规划与设计融合当地建筑特色,就近使用当地特色建筑材料,或使用当地特色营建方法。需满足以下要求中至少两条:
1校园规划设计与周边环境和空间肌理协调,建筑风格体现当地建筑特色;
2就地取材,施工现场周边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应占新建建筑使用建材、总质量的80%以上;
3釆用当地的营建方法或技术。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相关规划与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和当地特色建材使用量计算、材料决算清单和第三方出具的进场及复验报告,或者现场特色营建施工过程照片、视频或相关资料。
6.2.9 对教材、教辅等书籍进行循环使用。评价总分值为2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有循环使用教材、教辅等书籍回收整理发放的场所、机构或组织,并有相应管理措施,得1分;
2 教材、教辅等书籍的循环使用率或教材书籍回收率达到10%,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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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在学校中每届学生通常会购买与旧教材内容相同或相似的崭新教材,造成资源浪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在许多国家早已普遍实行,我国资源相对匮乏,应该加以推广。
循环使用教材具有较大的经济和环境效益。按照我国现有在校中小学生2.2亿人,每个学生一年两学期用15册课本计算,一年需使用课本30亿册以上。若每本教科书能连续使用5年,可节约528万t文化纸。若以中小学人均课本费180元算,扣除平均成本,全国每年至少可节约书费316.8亿元;如连续使用5年,可节约1584亿元。
教材教辅书籍循环使用的一些阻碍可以釆用相应措施来克服。书本被人翻阅后的卫生问题,学校可用专业设备对课本进行紫外线消毒。教材内容改动对循环使用带来的障碍,由于通常教材变化大都是微调,可在变化的地方重新设计卡片放入教科书即可。提倡学生用铅笔在课本上做习题或标记,保证课本整洁干净,提高循环利用率。调研结果显示,上海、山东、辽宁、河南、四川等省市有些学校实施教材循环利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教材回收率按照公式(3)计算:
教材书籍循环使用率按照公式(4)计算: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查设计图纸,现场核实教材等书籍循环使用的场所、机构或组织及相应管理措施,并复核教材书籍循环使用率或教材书籍回收率值。
6.2.10 校园及建筑内通行标识醒目,学校车辆管理规范,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汽车,评价总分值为2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校园交通标识醒目,学校车辆管理规范,车辆通行、停放有序,建筑内部交通标识醒目,得1分;
2 使用环保清洁能源车辆,且数量占校园内日常停车总量2%以上,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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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0 校园交通是绿色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设置醒目的交通通行标识,合理组织交通,为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交通提供安全便利的条件;对进出车辆规范管理,合理限速,确保行人安全、车辆通行和停放规范有序。应制定并落实有关办法,如对校园进行合理的人车分流等措施,确保上下课校园交通高峰期交通安全;建筑内部交通流线组织合理,设置明显标识,防止拥堵等事件。合理使用学校车辆如校车等,鼓励使用环保新能源车辆,减少消耗和污染,为学生起到示范作用,新能源汽车使用量占校内日常停车总量2%,并配置相关设施如充电桩、新能源车辆专用或优先停车位等以利于新能源汽车的使用。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校园交通规划、管理方案、管理办法、措施和管理记录,现场查阅交通设施、管理情况,建筑内部交通标识设置情况。统计计算校园内日常停车总量、新能源车辆数量及配套设施如充电桩、停车位等设置情况。
6.2.11 进行校园建筑碳排放计算分析,采取措施降低人均碳排放强度,评价分值为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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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1 校园建筑碳排放及碳足迹分析,不仅有助于绿色校园进一步达到和优化节能、节水、节材等资源节约目标,而且有助于进一步明确校园建筑对于我国温室气体的减排贡献量。经过多年的研究探索,我国已有较为成熟的计算方法。在计算分析基础上,再进一步采取相关节能减排措施降低碳排放,做到有的放矢。绿色校园建设作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载体,理应将此作为一项技术措施同步开展。
校园建筑碳排放量计算包括校园建筑固有的碳排放量和标准运行状态下资源消耗碳排放量。应按照《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T51366计算校园主要建筑物碳排放量。设计阶段碳排放量计算分析报告主要分析校园建筑固有碳排放量,运行阶段碳排放量计算分析报告主要是分析标准运行情况下校园建筑资源消耗碳排放量。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碳排放量计算分析报告,现场核实相应措施的运行情况。
6.2.12 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评价总分值为2分。在对校园50%以上的新建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建造和运行维护阶段中的一个阶段应用,得1分;在不少于两个阶段应用,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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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2建筑信息模型(BIM)是建筑业信息化的重要支撑技术。B1M是在CAD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多维模型信息集成技术。B1M是集成了建筑工程项目各类相关信息的工程数据模型,能使设计人员和工程人员对各种建筑信息做出正确的应对,实现数据共享并协调工作。
BIM技术支持建筑工程全寿命期的信息管理和利用。在建筑工程建设的各阶段支持基于BIM的数据交换和共享,可以提升建筑工程信息化整体水平,工程建设各阶段、各专业之间的协作配合可以在更高层次上充分利用各自资源,有效地避免由于数据不通畅带来的重复性劳动,大大提高整个工程的质量和效率,并显著降低成本。
对于任一阶段,本条要求校园内新建建筑应用BIM技术的面积比例在50%及以上才能得分。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规划设计、施工建造、运行维护等各阶段的BIM技术应用报告。
6.2.13 根据当地文化、资源、气候条件和项目自身的特点,采取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的其他创新措施。评价总分值为2分,采取一项,得1分;釆取不少于两项,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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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3校园根据所在区位、学校规模、学校层次、学科分布、经济条件、校园用地状况等条件不同在运行管理方面存在较大差异。鼓励参评学校结合自身特点釆取创新性的措施,达到因地制宜的目的。
本条主要是对前面未提及的其他技术和管理创新予以鼓励。对于不在前面绿色校园评价指标范围内,但在校园规划与生态、能源与资源节约、环境与健康、校园运行与管理、绿色校园教育与推广等方面实现良好性能的项目进行引导,通过各类项目对创新项的追求来提高绿色校园建设水平。当某项目釆取了创新的方法措施,并提供了足够证据表明该方法措施可促进绿色校园设计、建造、运行管理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或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时,可参与评审。项目的创新点应较大地超过相应指标的要求,或达到合理指标但具备显著降低成本或提高工效等优点。本条未列出所有的创新项内容,只要申请方能够提供足够相关证明,并通过专家组的评审即可认为满足要求。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相关措施的实施方案、设计文件、分析论证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查阅相关竣工图、分析论证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现场核实实际效果。
本标准用词说明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釆用“宜”,反面词釆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釆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引用标准名录
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2 《建筑釆光设计标准》GB 50033
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4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
5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
6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
7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
8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
9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
10 《民用建筑室内热湿环境评价标准》GB/T 50785
11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 51141
12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1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14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
15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