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声学 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声强法测量 第1部分:实验室测量
Acoustics-Measurement of sound insulation in buildings and of building elements using sound intensity-Part 1:Laboratory measurements
(ISO 15186-1:2000,IDT)
GB/T 31004.1-2014
发布日期:2014年9月3日
实施日期:2015年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GB/T 31004《声学 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声强法测量》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第1部分:实验室测量;
——第2部分:现场测量;
——第3部分:低频段的实验室测量。
本部分为GB/T 31004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 15186-1:2000《声学 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声强法测量 第1部分:实验室测量》。
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 15173-2010电声学 声校准器(IEC 60942:2003,IDT);
——GB/T 16404-1996声学 声强法测定噪声源的声功率级 第1部分:离散点上的测量(eqv ISO 9614-1:1993);
——GB/T 17561-1998 声强测量仪 用声压传声器对测量(IEC 61043:1993,IDT)。
本部分由中国科学院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7)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华南理工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同济大学、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无锡吉兴汽车声学部件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省设计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碧龙、吕亚东、田静、赵越喆、李志远、毛东兴、谭华、卢炳武、李凌志、魏志勇、朱可达、黄威、李家泉。
1 范 围
GB/T 31004的本部分规定了一种测定建筑构件隔声量和规范化声级差的声强方法。本部分可以作为GB/T 19889.3和GB/T 19889.10的可选方法。特别是当侧向传声较高,GB/T 19889.3中规定的方法不再适用时,采用本部分规定的方法。
本部分中声强法的复现性约等于或优于GB/T 19889.3规定的方法。
注:附录A给出了一些应用本部分再现GB/T 19889.3隔声量测量的准确度估计信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889.1-2005 声学 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 第1部分:侧向传声受抑制的实验室测试设施要求(ISO 140-1:1997,IDT)
GB/T 19889.3-2005 声学 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 第3部分:建筑构件空气声隔声的实验室测量(ISO 140-3:1995,IDT)
GB/T 19889.10-2006 声学 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 第10部分:小建筑构件空气声隔声的实验室测量(ISO 140-10:1991,IDT)
ISO 9614-1:1993 声学 声强法测定噪声源的声功率级 第1部分:离散点上的测量(Acoustics-Determination of sound power levels of noise sources using sound intensity-Part 1:Measurement at discrete points)
IEC 60942 电声学 声校准器(Electroacoustics-Sound calibrators)
IEC 61043 电声学 声强测量仪 用声压传声器对测量(Electroacoustics-Instruments for the measurement of sound intensity-Measurements with pairs of pressure sensing microphones)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声源室平均声压级 average sound pressure level in a source room
Lp1
声压平方的空间和时间的平均值与基准声压平方之比,取以10为底的对数乘以10,单位为分贝(DB)。空间平均是指对整个测试室而言,但不包括靠近声源或靠近边界(例如:墙、窗户等)的区域,因为它们对结果会有显著影响。
注:完整定义参见GB/T 19889.3-2005。
3.2 隔声量 sound reduction index
R
入射到受测试件上的声功率W1与透过试件的透射声功率W2之比值,取以10为底的对数乘以10,单位为分贝(DB)。这个量用R来表示:
注:隔声量也采用“传声损失”这一术语。
3.3 声强
I
声场中某点通过与质点速度方向垂直的单位面积的声能在一定时间T内的平均值。声强是一矢量,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m2)。表达式为:
式中:
p(t)——某点的瞬时声压,单位为帕(Pa);
u(t)——对应该点的瞬时质点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T——积分时间,单位为秒(s)。
3.4 法向声强 normal sound intensity
In
与法向单位矢量n定义的测量面垂直的声强分量,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m2):
式中:
n——指向测量面外部的法向单位矢量。
3.5 法向声强级 normal sound intensity level
LIn
法向声强绝对值|In|与基准声强I0的比值,取以10为底的对数乘以10,单位为分贝(DB)。按式(4)计算:
注:基准声强I0=10-12W/m2。
3.6 表面声压-声强指示值 surface pressure-intensity indicator
FpIn
测量面上时间和空间平均的声压级Lp和法向声强级LIn的差值,单位为分贝(DB)。按式(5)计算:
注:此标志法系根据ISO 9614-2而采用。在ISO 9614-1:1993中则采用F2。
3.7 声压-残余声强指数 pressure-residual intensity index
δpI0
当声强探头置于声场中并指向声强等于0的方位时,所显示的声压级Lp和声强级LI之间的差值,单位为分贝(DB)。按式(6)计算:
注:δpI0的定义详见IEC 61043。
3.8 声强隔声量 intensity sound reduction index
RI
对于一个声源室和一个接收室,或者一个声源室和外部空间,当声源室满足扩散场假设时,由式(7)计算传声损失,单位为分贝(DB):
式中:
Lp1——声源室中的平均声压级;
LIn——接收室中测量面的平均法向声强级;
Sm——测量面的总面积;
S——试验中的被测试件的面积。
注:用RI替换GB/T 50121-2005中的R来计算计权声强隔声量RI,W。
3.9 构件规范化声强级差 intensity element normalized level difference
DI,n,e
规范化构件声强级差由式(8)计算:
式中:
Lp1——声源室平均声压级;
LIn——接收室内测量面的平均法向声强级;
N——安装在测量面中的小建筑构件单元的数目;
Sm——测量面的总面积;
A0=10m2。
注:用DI,n,e替换GB/T 50121-2005中的Dn,e来计算计权规范化构件声强级差DI,n,e,W。
3.10 修正声强隔声量 modified intensity sound reduction index
RI,M
修正声强隔声量由式(9)计算:
式中,Kc的值由附录B给出。
注1:理论上,采用GB/T 19889.3-2005中的传统方法测量隔声量时,由于低估了被测试件向接收室中辐射的声功率,因此测得的隔声量将被高估。考虑到这种情况,如果采用声强法测量的目标是为了与GB/T 19889.3-2005测量相一致,测得的声强隔声量应按式(9)做相应的修正。
注2:用RI,M替换GB/T 50121-2005中的R来计算计权修正隔声量RL,M,W。RI,n,e,M,W也可以相应地由计算得到。
3.11 测量面 measurement surface
用声强探头进行扫描测量或者取点测量时,在接收室侧完全包围建筑构件的假想面。
3.12 测量距离 measurement distance
dm
测量面和被测试件的垂直距离。
3.13 测量子面 measurement subarea
声强探头在进行一个连续扫描或者离散点测量时的面,是测量面的一部分。
4 测量设备
4.1 概述
声强测量仪器应能够测量倍频程或者1/3倍频程声强级[单位为分贝(DB),基准声强为10-12W/m2]。扫描时应做到声强实时测量。包括探头在内的仪器,应满足IEC 61043中规定的1级仪器要求。
传声器和分析仪的声压-残余声强指数δpI0应比FpIn高10DB。
注1:为覆盖所有频段的声强测量,组成声强探头的一对传声器之间应使用不同的间距装置。对应频带的传声器间距装置选择由δpI0和FpIn决定。
下面的例子给出了要遵循的规则:
a) 50Hz和500Hz之间使用50mm定距柱;
b) 500Hz以上使用12mm定距柱。2000Hz以上的频率响应一般应加修正。
经常的情形是使用一个12mm定距柱和两个1/2in传声器以涵盖100Hz~5000Hz频段范围内的声强测量。
测量声压级的仪器应满足GB/T 19889.3-2005中规定的要求。声源室中使用的传声器应能在扩散声场条件下给出平坦的频率响应。
注2:IEC WS2P型测试传声器通常能给出一个满意的频率响应。
4.2 校准
为符合IEC 61043的要求,测量系统需按照相关标准至少每年在实验室中进行一次检定。如果每次测量前都进行声强校准,测量系统也可每两年进行一次检定。
每次使用声强测量系统前,经过型式试验和校准的仪器需按下面的步骤检查操作的正确性:
a) 遵循操作指南进行预热。
b) 设定仪器为声压模式,使用符合IEC 60942中的1级或者更高要求的声压校准器,对声强探头中用作声压级测量的每个传声器进行校验。
c) 对声强探头的两个传声器使用残余声强测试装置测量声压一残余声强指数,并在测量过程中确保仪器能够满足级别要求。尽可能采用相位补偿和厂商推荐的其他步骤以提高性能。相位补偿和残余声强测量应该在接近使用的级别上进行。
d) 如果可能,使用声强校准器进行声强校准。
5 测试安排
5.1 房间和测试洞口
声源室和测试洞口应符合GB/T 19889.1-2005的要求。接收室应符合表面声压-声强指示值FpIn和背景噪声要求,参见6.4.2和6.5。
5.2 被测试件
被测试件应符合GB/T 19889.3-2005的要求,对于小建筑构件应符合GB/T 19889.10-2006的要求。
5.3 安装条件
试件安装应符合GB/T 19889.3-2005的要求。对于小建筑构件应符合GB/T 19889.10-2006的要求。如果试件的一面具有吸声性能,应将该面朝向声源室。
799'>《声学 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声强法测量 第1部分:实验室测量》GB/T 31004.1-2014参考文献
[1] GB/T 6881.1-2002 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混响室精密法
[2] GB/T 31004.3-2014 声学 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声强法测量 第3部分:低频段的实验室测量
[3] GB/T 50121-2005 建筑隔声评价标准
[4] ISO 717-1,Acoustics-Rating of sound insulation in buildings and of building elements-Part 1:Airborne sound insulation.
[5] ISO 3741,Acoustics-Determination of sound power levels of noise sources using sound pressure-Precision methods for reverberation rooms.
[6] ISO 9614-2,Acoustics-Determination of sound power levels of noise sources using sound intensity-Part 2:Measurement by scanning.
[7] ISO 15186-3,Acoustics-Measurement of sound insulation in buildings and of building ele-ments using sound intensity-Part 3:Laboratory measurements at low frequenc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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