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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幕墙GB/T21086-2007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幕墙

Curtain wall for building

GB/T 21086-2007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7年09月11日

实施日期:2008年02月01日

前言

本标准是在建筑幕墙现有成熟技术的基础上结合建筑幕墙行业的发展趋势编写的,并参考了国内外有关建筑幕墙的标准和规范。本标准参考的国外标准和规范主要有DINI8516.1~5-1999《外墙围护 后部通风》、prEN 13830-2000《幕墙 产品标准》、prEN 14091-2000《幕墙 耐撞击性能 性能要求》、prEN 13049-2000《窗 软体重物撞击 试验方法,安全要求和分级》、BS EN 12600-2002《建筑玻璃 摆锤试验 平板玻璃耐撞击试验方法和分级》和JASS l4-1994《幕墙工程》等。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国家标准GB/T 15225-1994《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和行业标准JG 3035-1996《建筑幕墙》同时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F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和附录E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深圳中航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深圳三鑫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渤海铝业幕墙装饰有限公司、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有限公司、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深圳西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山幕墙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慧鱼(太仓)建筑锚栓有限公司、江苏合发集团、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市兴发幕墙门窗有限公司、高明市季华铝建有限公司、西安飞机装饰装修工程股份公司、德国(雅阁博陶)陶瓷集团、杭州之江化工有限公司、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金易格幕墙装饰有限公司、东莞市坚朗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喜利德(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安捷幕墙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星华、姜仁、顾泰昌、杜继予、石民祥、闭思廉、王德勤、姜红、刘晓东、王双军、姜涤新、朱宗武、刘月莉、谈恒玉、韩广建、王洪涛、刘达民、黄政、方征、廖学权、黄庆文、何国祥、马文龙、林勇生、龙安、刘明、班广生、罗璇、白宝鲲、王聪慧、崔茂瑜。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范围

1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幕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标记、通用要求和专项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玻璃、石材、金属板、人造板材为饰面材料的构件式幕墙、单元式幕墙、双层幕墙,还适用于全玻幕墙、点支承玻璃幕墙。采光顶、金属屋面、装饰性幕墙和其他建筑幕墙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混凝土板幕墙、面板直接粘贴在主体结构的外墙装饰系统,也不适用于无支承框架结构的外墙干挂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680 建筑玻璃 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及有关窗玻璃参数的测定

GB/T 3199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 包装、标志、运输、存储

GB/T 3810.12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2部分:抗冻性的测定(GB/T 3810.12-2006,ISO 10545-12:1995,IDT)

GB/T 4883 正态样本异常值的判定和处理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8478 铝合金门

GB/T 8479 铝合金窗

GB/T 8484 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 8485 建筑外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 9966.2 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第2部分:干燥、水饱和弯曲强度试验方法

GB/T 9966.3 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第3部分:体积密度、真密度、真气孔率、吸水率试验方法

GB/T 9966.7 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第7部分:检测板材挂件组合单元挂装强度试验方法

GB/T 9966.8 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第8部分:用均匀静态压差检测石材挂装系统结构强度试验方法

GB/T 11976 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 15227 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

GB/T 18091 玻璃幕墙光学性能

GB/T 18250 建筑幕墙平面内变形性能检测方法

GB/T 18575 建筑幕墙抗震性能振动台试验方法

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T 5003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176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 50178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 5018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344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GBJ 11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JGJ 26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

JGJ 75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 102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 113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 126 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 132-2001 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

JGJ 133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 134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 138 点支式玻璃幕墙支承装置

JG 139 吊挂式玻璃幕墙支承装置

JGJ/T 139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G/T 200 建筑用不锈钢绞线

JG/T 201 建筑幕墙用钢索套管接头

3术语和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建筑幕墙 curtain wall for building

由面板与支承结构体系(支承装置与支承结构)组成的、可相对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或自身有一定变形能力、不承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围护墙。

3.2 构件式建筑幕墙 stick built curtain wall

现场在主体结构上安装立柱、横梁和各种面板的建筑幕墙。

3.3 单元式幕墙 unitized curtain wall

由各种墙面板与支承框架在工厂制成完整的幕墙结构基本单位,直接安装在主体结构上的建筑幕墙。

3.4 玻璃幕墙 glass curtain wall

面板材料是玻璃的建筑幕墙。

3.5 石材幕墙 natural stone curtain wall

面板材料是天然建筑石材的建筑幕墙。

3.6 金属板幕墙 metal panel curtain wall

面板材料外层饰面为金属板材的建筑幕墙。

3.7 人造板材幕墙 artificial panel curtain wall

面板材料为人造外墙板(包括瓷板、陶板和微晶玻璃等,不包括玻璃、金属板材)的建筑幕墙。

3.7.1 瓷板幕墙 porcelain panel curtain wall

以瓷板(吸水率平均值E≤0.5%干压陶瓷板)为面板的建筑幕墙。

3.7.2 陶板幕墙 terra-cotta panel curtain wall

以陶板(吸水率平均值3%<E≤6%和6%

3.7.3 微晶玻璃幕墙 crystallitic glass curtain wall

以微晶玻璃板(通体板材)为面板的建筑幕墙。

3.8 全玻幕墙 full glass curtain wall

由玻璃面板和玻璃肋构成的建筑幕墙。

3.9 点支承玻璃幕墙 point supported glass curtain wall

由玻璃面板、点支承装置和支承结构构成的建筑幕墙。

3.10 双层幕墙 double-skin facade

由外层幕墙、热通道和内层幕墙(或门、窗)构成,且在热通道内能够形成空气有序流动的建筑幕墙。

3.10.1 热通道 thermal chamber

可使空气在幕墙结构或系统内有序流动并具有特定功能的通道。

3.10.2 外通风双层幕墙 double-skin facade with outer skin ventilation

进、出通风口设在外层,通过合理配置进出风口使室外空气进入热通道并有序流动的双层幕墙。

3.10.3 内通风双层幕墙 double-skin facade with inner skin ventilation

进、出通风口设在内层,利用通风设备使室内空气进入热通道并有序流动的双层幕墙。

3.11 采光顶与金属屋面 transparent roof and metal roof

由透光面板或金属面板与支承体系(支承装置与支承结构)组成的,与水平方向夹角小于75°的建筑外围护结构。

3.12 封闭式建筑幕墙 sealed curtain wall

要求具有阻止空气渗透和雨水渗漏功能的建筑幕墙。

3.13 开放式建筑幕墙 open joint curtain wall

不要求具有阻止空气渗透或雨水渗漏功能的建筑幕墙。包括遮挡式和开缝式建筑幕墙。

4产品分类和标记

4 产品分类和标记

4.1 分类和标记

4.1.1 按主要支承结构形式分类及标记代号(表1)

表1 建筑幕墙主要支承结构形式分类及标记代号

4.1.2 按密闭形式分类及标记代号(表2)

表2 幕墙密闭形式分类及标记代号

4.1.3 按面板材料分类及标记代号

a)玻璃幕墙,代号为BL;

b)金属板幕墙,代号应符合4.1.3.1的要求;

c)石材幕墙,代号为SC;

d)人造板材幕墙,代号应符合4.1.3.2的要求;

e)组合面板幕墙,代号为ZH。

4.1.3.1 金属板面板材料分类及标记代号(表3)

表3 金属板面板材料分类及标记代号

4.1.3.2 人造板材材料分类及标记代号(表4)

表4 人造板材材料分类及标记代号

4.1.4 面板支承形式、单元部件间接口形式分类及标记代号

4.1.4.1 构件式玻璃幕墙面板支承形式分类及标记代号(表5)

表5 构件式玻璃幕墙面板支承形式分类及标记代号

4.1.4.2 石材幕墙、人造板材幕墙面板支承形式分类及标记代号(表6)

表6 石材幕墙、人造板材幕墙面板支承形式分类及标记代号

4.1.4.3 单元式幕墙单元部件间接口形式分类及标记代号(表7)

表7 单元式幕墙单元部件间接口形式分类及标记代号

4.1.4.4 点支承玻璃幕墙面板支承形式分类及标记代号(表8)

表8 点支承玻璃幕墙面板支承形式分类及标记代号

4.1.4.5 全玻幕墙面板支承形式分类及标记代号(表9)

表9 全玻幕墙面板支承形式分类及标记代号

4.1.5 双层幕墙分类及标记代号

按通风方式分类及标记代号应符合表10的规定。

表10 双层幕墙通风方式分类及标记代号

4.2 标记方法

幕墙 GB/T 21086

4.3 标记示例

幕墙 GB/T 21086 GJ-YK-FB-BL-3.5(构件式-隐框-封闭-玻璃,抗风压性能3.5 kPa)

幕墙 GB/T 21086 GJ-BS-FB-SC-3.5(构件式-背拴-封闭-石材,抗风压性能3.5 kPa)

幕墙 GB/T 21086 GJ-YK-FB-DL-3.5(构件式-隐框-封闭-单层铝板,抗风压性能3.5 kPa)

幕墙 GB/T 21086 GJ-DC-FB-CB-3.5(构件式-短槽式-封闭-瓷板,抗风压性能3.5 kPa)

幕墙 GB/T 21086 DY-DJ-FB-ZB-3.5(单元式-对接型-封闭-组合,抗风压性能3.5 kPa)

幕墙 GB/T 21086 DZ-SG-FB-BL-3.5(点支式-索杆结构-封闭-玻璃,抗风压性能3.5 kPa)

幕墙 GB/T 21086 QB-LD-FB-BL-3.5(全玻-落地-封闭-玻璃,抗风压性能3.5 kPa)

幕墙 GB/T 21086 SM-MK-NT BL 3.5(双层-明框-内通风-玻璃,抗风压性能3.5 kPa)

5建筑幕墙通用要求

5.1 性能及分级

5 建筑幕墙通用要求

5.1 性能及分级

5.1.1 抗风压性能

5.1.1.1 幕墙的抗风压性能指标应根据幕墙所受的风荷载标准值Wk确定,其指标值不应低于Wk,且不应小于1.0kPa。Wk的计算应符合GB 50009的规定。

5.1.1.2 在抗风压性能指标值作用下,幕墙的支承体系和面板的相对挠度和绝对挠度不应大于表11的要求。

表11 幕墙支承结构、面板相对挠度和绝对挠度要求

5.1.1.3 开放式建筑幕墙的抗风压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5.1.1.4 抗风压性能分级指标P3应符合本标准5.1.1.1的规定,并符合表12的要求。

表12 建筑幕墙抗风压性能分级

5.1.2 水密性能

5.1.2.1 幕墙水密性能指标应按如下方法确定:

a) GB 50178中,ⅢA和ⅣA地区,即热带风暴和台风多发地区按式(1)计算,且固定部分不宜小于1000Pa,可开启部分与固定部分同级。

P=1000μzμcωo .....................(1)

式中:

P——水密性能指标,单位:Pa;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应按GB 50009的有关规定采用;

μc——风力系数,可取1.2;

ωo——基本风压(kN/m2),应按GB 50009的有关规定采用;

b)其他地区可按a)条计算值的75%进行设计,且固定部分取值不宜低于700Pa,可开启部分与固定部分同级。

5.1.2.2 水密性能分级指标值应符合表13的要求。

表13 建筑幕墙水密性能分级

5.1.2.3 有水密性要求的建筑幕墙在现场淋水试验中,不应发生水渗漏现象。

5.1.2.4 开放式建筑幕墙的水密性能可不作要求。

5.1.3 气密性能

5.1.3.1 气密性能指标应符合GB 50176、GB 50189、JGJ 132-2001、JGJ 134、JGJ 26的有关规定,并满足相关节能标准的要求。一般情况可按表14确定。

表14 建筑幕墙气密性能设计指标一般规定

5.1.3.2 开启部分气密性能分级指标qL应符合表15的要求。

表15 建筑幕墙开启部分气密性能分级

5.1.3.3 幕墙整体(含开启部分)气密性能分级指标qA应符合表16的要求。

表16 建筑幕墙整体气密性能分级

5.1.3.4 开放式建筑幕墙的气密性能不作要求。

5.1.4 热工性能

5.1.4.1 建筑幕墙传热系数应按GB 50176的规定确定,并满足GB 50189、JGJ 132-2001、JGJ 134、JGJ 26和JGJ 75的要求。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幕墙遮阳系数应满足GB 50189和JGJ 75的要求。

5.1.4.2 幕墙传热系数应按相关规范进行设计计算。

5.1.4.3 幕墙在设计环境条件下应无结露现象。

5.1.4.4 对热工性能有较高要求的建筑,可进行现场热工性能试验。

5.1.4.5 幕墙传热系数分级指标K应符合表17的要求。

表17 建筑幕墙传热系数分级

5.1.4.6 玻璃幕墙的遮阳系数应符合:

a)遮阳系数应按相关规范进行设计计算。

b)玻璃幕墙的遮阳系数分级指标SC应符合表18的要求。

表18 玻璃幕墙遮阳系数分级

5.1.4.7 开放式建筑幕墙的热工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5.1.5 空气声隔声性能

5.1.5.1 空气声隔声性能以计权隔声量作为分级指标,应满足室内声环境的需要,符合GBJ 118的规定。

5.1.5.2 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指标RW应符合表19的要求。

表19 建筑幕墙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

5.1.5.3 开放式建筑幕墙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5.1.6 平面内变形性能和抗震要求

5.1.6.1 抗震性能应满足GB 50011的要求。

5.1.6.2 平面内变形性能

a)建筑幕墙平面内变形性能以建筑幕墙层间位移角为性能指标。在非抗震设计时,指标值应不小于主体结构弹性层间位移角控制值;在抗震设计时,指标值应不小于主体结构弹性层间位移角控制值的3倍。主体结构楼层最大弹性层间位移角控制值可按表20的规定执行。

表20 主体结构楼层最大弹性层间位移角

b)平面内变形性能分级指标γ应符合表21的要求。

表21 建筑幕墙平面内变形性能分级

5.1.6.3 建筑幕墙应满足所在地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幕墙,其试验样品在设计的试验峰值加速度条件下不应发生破坏。幕墙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应进行振动台抗震性能试验或其他可行的验证试验:

a)面板为脆性材料,且单块面板面积或厚度超过现行标准或规范的限制;

b)面板为脆性材料,且与后部支承结构的连接体系为首次应用;

c)应用高度超过标准或规范规定的高度限制;

d)所在地区为9度以上(含9度)设防烈度。

5.1.7 耐撞击性能

5.1.7.1 耐撞击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人员流动密度大或青少年、幼儿活动的公共建筑的建筑幕墙,耐撞击性能指标不应低于表22中2级。

5.1.7.2 撞击能量E和撞击物体的降落高度H分级指标和表示方法应符合表22的要求。

表22 建筑幕墙耐撞击性能分级

5.1.8 光学性能

5.1.8.1 有采光功能要求的幕墙,其透光折减系数不应低于0.45。有辨色要求的幕墙,其颜色透视指数不宜低于Ra80。

5.1.8.2 建筑幕墙采光性能分级指标透光折减系数TT应符合表23的要求。

表23 建筑幕墙采光性能分级

5.1.8.3 玻璃幕墙的光学性能应满足GB/T 18091的规定。

5.1.9 承重力性能

a)幕墙应能承受自重和设计时规定的各种附件的重量,并能可靠地传递到主体结构。

b)在自重标准值作用下,水平受力构件在单块面板两端跨距内的最大挠度不应超过该面板两端跨距的1/500,且不应超过3mm。

'>《建筑幕墙》GB/T 21086-2007

 附录F(规范性附录)耐撞击性能试验方法

附录F

(规范性附录)

耐撞击性能试验方法

F.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用软体重物撞击试件表面检验建筑幕墙耐撞击性能的试验方法。

F.2 设备

F.2.1 试验框架

试验框架应足够坚固,能承受试验载荷,且不影响试验结果,并应具有满足试验安装的夹紧装置。试验设备示意见图F.1。

F.2.2 撞击物体

撞击物体是总质量为(50±0.1)kg的软体重物,由两个轮胎、两个重块和其他连接件组成,轮胎内压力宜为(0.35±0.02)MPa。符合图F.2的规定。

F.2.3 设备

a)悬挂装置的挂点应足够坚固,并能调整以满足不同撞击位置的需要。悬挂撞击物体的钢丝绳宜为直径为5mm的不锈钢钢丝绳。在最大降落高度处,悬挂钢丝绳与挂点水平面的水平夹角不宜小于14°;

b)撞击物体和悬挂钢丝绳在自由状态时,轮胎外缘与试件表面的距离宜大于5mm,且小于15mm。撞击物体的几何中心应位于被测撞击点以50mm为半径的圆形范围内。

c)撞击物体释放装置应能准确定位撞击物体的提升高度,保持撞击物体中心线和悬挂钢丝绳中心线在同一条直线上,并确保撞击物体被释放后能够自由下落。

F.3 试验环境

试验样品应在15°C~30°C温度范围、25%~75%相对湿度的非破坏性环境中存放和试验。

F.4 程序

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应在正常的使用状态,开启部分应在闭合状态。

F.4.1 撞击能量

撞击能量按式(F.1)计算:

E=9.8m·h .........................(F.1)

式中:

E——撞击能量(N·m);

m——撞击物体的质量(kg);

h——撞击物体有效下落高度(m),为图F.1中C。

F.4.2 确定撞击点

可选择建筑师指定的任何部位进行撞击试验,一般可选择如下部位进行试验:

a)立柱相邻连接点的中点;

b)横梁的中点;

c)立柱和横梁连接点上方100mm;

d)楼面上部800mm以下部位幕墙面板的中心。

F.4.3 试验过程

a)试验宜从较低降落高度进行,然后逐级增加高度,观察并记录试件的状况,测量试件的残余变形。降落高度的误差为±20mm。应避免因弹性多次反复撞击。

b)对室内侧耐撞击有要求的试件,应进行室内侧耐撞击试验。

F.4.4 结果判定

违反下列情况之一应判定为不合格:

a)幕墙应能吸收撞击能量,保持原有性能;

b)撞击力消失后,幕墙应能恢复,不应发生永久变形;

c)撞击力不应导致幕墙零部件脱落;

d)幕墙面板应能达到其产品标准规定的耐撞击性能。

F.5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含以下信息:

a)测试依据;

b)试件的委托单位;

c)试件类型、规格尺寸、材料、形状和结构,以及五金件位置的全部相关详细情况;

d)试验室的存放和试验条件;

e)试验中发生破坏的详细情况;

f)定级结果的表述(包括试件双面检验的定级);

g)试验室的名称和地点;

h)检测人员签字;

i)试验日期。

A——悬挂钢丝绳; F1——支撑件;

B——释放装置; F2——操作支撑件;

C——降落高度; G——挂点;

D——软体重物与试件间的距离; H——试件。

E———机座;

图F.1 软体重物撞击试验原理

单位为毫米

1——吊环; 5——调整垫;

2——螺杆; 6——重块;

3——锁紧六角螺母; 7——轮胎;

4——六角螺母; 8——轮圈。

图F.2 软体重物结构

本文链接:/guifan/29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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