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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CJJ/T110-2017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pipe system for fine drinking water in building and sub-district

CJJ/T 110-2017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7年1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54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 110-2017,自2017年11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 110-2006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5月15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189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水质、水量和水压;4.水处理;5.系统设计;6.系统计算与设备选择;7.净水机房;8.水质检验;9.控制系统;10.施工安装;11.工程验收;12.运行维护和管理。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医院、体育场馆等几种类型建筑最高日直饮水定额;2.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在保证水质的前提下将不循环支管长度修订为不宜大于6m;3.取消塑料管的相关规定;4.增加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的相关条款。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邮编:100044)。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水海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爱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清华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河北保定太行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正康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福兰特有限公司

北京威派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金羊慧家管道系统有限公司

成都川力智能流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高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立异净水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南京水杯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雅昌管业有限公司

成都共同管业有限公司

北京市深蓝迅捷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普滤得净化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龙力可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赵锂 赵世明 杨澎 傅文华 匡杰 张晋童 沈晨 赵昕 高峰 朱跃云 李海波 张琼 王占生 刘文君 崔福义 鄂学礼 张岚 王秀杰 黄建聪 汤焕苗 柳兵 袁雪峰 张存辉 赵顺莲 陈忱 董平 陈卫东 文长宏 谭森 陈宏炜 张棣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程宏伟 徐凤 任向东 方玉妹 郑克白 刘建华 赵力军 吴俊奇 孙钢

1总则

1      

1.0.1  为规范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系统安全卫生、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程。

▼ 展开条文说明

1.0.2  本规程适用于民用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和管理。

1.0.3  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采用的管材、管件、设备、辅助材料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卫生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 17219的规定。

1.0.4  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和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  术语和符号

▼ 展开条文说明

2.1    

2.1.1  管道直饮水系统  pipe system for fine drinking water

   原水经过深度净化处理达到标准后,通过管道供给人们直接饮用的供水系统。

2.1.2  原水  raw water

   未经深度净化处理的城镇自来水或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标准的其他水源。

2.1.3  产品水  product water

   原水经深度净化、消毒等集中处理后供给用户的直接饮用水。

2.1.4  瞬时高峰用水量(或流量)  instantaneous peak flow rate

   用水量最集中的某一时段内,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内的平均流量。

2.1.5  水嘴使用概率  tab use probability

   用水高峰时段,水嘴相邻两次用水期间,从第一次放水开始到第二次放水结束的时间间隔内放水时间所占的比率。

2.1.6  循环流量  circulating flow

   循环系统中周而复始流动的水量。其值根据系统工作制度、系统容积与循环时间确定。

2.1.7  深度净化处理  advanced water treatment

   对原水进行的进一步处理过程。去除有机污染物(包括“三致”物质和消毒副产物)、重金属、微生物等。

2.1.8  KDF处理  kinetic degradation fluxion process

   采用高纯度铜、锌合金滤料,通过与水接触后发生电化学氧化一还原反应,有效去除水中氯和重金属,抑制水中微生物生长繁殖的处理方法。

2.1.9  膜污染密度指标(SDI)  silt density index

   用来表示进水中悬浮物、胶体物质的浓度和过滤特性的数值。

2.1.10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  water quality on-line monitoring system

   运用水质在线分析仪、自动控制技术、计算机技术并配以专业软件,组成一个从取样、预处理、分析到数据处理及存储的完整系统,从而实现对水质样品的在线自动监测。

2.2符号

2.2

2.2.1 流量

Qb——水泵设计流量;

Qd——系统最高日直饮水量;

Qj——净水设备产水量;

qd——最高日直饮水定额;

q0——水嘴额定流量;

qs——瞬时高峰用水量;

qx——循环流量。

2.2.2 水压、水头损失

∑h——最不利水嘴到净水箱(槽)的管路总水头损失;

h0——最低工作压力;

Hb——水泵设计扬程。

2.2.3 几何特征

V——闭式循环回路上供回水系统的总容积;

Vj——净水箱(槽)有效容积;

Vy——原水调节水箱(槽)容积;

Z——最不利水嘴与净水箱(槽)最低水位的几何高差。

2.2.4 计算系数

k——中间变量;

kj——容积经验系数;

m——瞬时高峰用水时水嘴使用数量;

N——系统服务的人数;

n——水嘴数量;

ne——水嘴折算数量;

p——水嘴使用概率;

pe——新的计算概率值;

Pn——不多于m个水嘴同时用水的概率;

T1——循环时间;

T2——最高日设计净水设备累计工作时间;

α——经验系数。

3水质、水量和水压

3  水质、水量和水压

3.0.1  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用户端的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 94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3.0.2  最高日直饮水定额可按表3.0.2采用。

表3.0.2  最高日直饮水定额(qd)

   注:1  本表中定额仅为饮用水量;

       2  经济发达地区的居民住宅楼可提高至4L/(人·d)~5L/(人·d);

       3  最高日直饮水定额亦可根据用户要求确定。

▼ 展开条文说明

3.0.3  直饮水专用水嘴额定流量宜为0.04L/s~0.06L/s。

3.0.4  直饮水专用水嘴最低工作压力不宜小于0.03MPa。

▼ 展开条文说明

4水处理

4  水处理

4.0.1  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应对原水进行深度净化处理。

4.0.2  水处理工艺流程的选择应依据原水水质,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处理后的出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 94的规定。

4.0.3  水处理工艺流程应合理,并应满足处理设备节能、自动化程度高、布置紧凑、管理操作简便、运行安全可靠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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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深度净化处理应根据处理后的水质标准和原水水质进行选择,宜采用膜处理技术。

▼ 展开条文说明

4.0.5  不同的膜处理应相应配套预处理、后处理和膜的清洗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处理可采用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精密过滤器、钠离子交换器、微滤、KDF处理、化学处理或膜过滤等;

   2  后处理可采用消毒灭菌或水质调整处理;

   3  膜的清洗可采用物理清洗或化学清洗,可根据不同的膜组件及膜污染类型进行系统配套设计。

▼ 展开条文说明

4.0.6  水处理消毒灭菌可采用紫外线、臭氧、氯、二氧化氯、光催化氧化技术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选用紫外线消毒时,紫外线有效剂量不应低于40mJ/cm2。紫外线消毒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给排水紫外线消毒设备》GB/T 19837的规定。

   2  采用臭氧消毒时,管网末梢水中臭氧残留浓度不应小于0.01mg/L。

   3  采用二氧化氯消毒时,管网末梢水中二氧化氯残留浓度不应小于0.01mg/L。

   4  采用氯消毒时,管网末梢水中氯残留浓度不应小于0.01mg/L。

   5  采用光催化氧化技术时,应能产生羟基自由基。

   6  消毒方法可组合使用。

   7  消毒灭菌设备应安全可靠,投加量精准,并应有报警功能。

▼ 展开条文说明

4.0.7  深度净化处理系统排出的浓水宜回收利用。

▼ 展开条文说明

64'>《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CJJ/T 110-2017

12.4运行管理

12.4  运行管理

12.4.1  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12.4.2  运行人员应对设备的运行情况及相关仪表、阀门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应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

12.4.3  应按照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12.4.4  设备的易损配件应齐全,并应有规定量的库存。

12.4.5  设备档案、资料应齐全。

12.4.6  应根据原水水质、环境温度、湿度等实际情况,经常调整消毒设备参数。

▼ 展开条文说明

12.4.7  当采用定时循环工艺时,循环时间宜设置在用水量低峰时段。

▼ 展开条文说明

12.4.8  在保证细菌学指标的前提下,宜降低消毒剂投加量。

▼ 展开条文说明

12.4.9  每半年应对系统的管路和水箱进行一次清洗和浸泡,并应符合本规程第11.1节和第11.2节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本规程用词说明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而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引用标准名录

1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

2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

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

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

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6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

7 《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 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 第2部分:安装要求》GB/T 778.2

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 17218

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 17219

10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

11 《城市给排水紫外线消毒设备》GB/T 19837

12 《薄壁不锈钢管道技术规范》GB/T 29038

1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

14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 94

15 《建筑给水金属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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