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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泵式热回收型溶液调湿新风机组GB/T27943-2011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热泵式热回收型溶液调湿新风机组

Heat pump driven liquid desiccant outdoor air processor with heat recovery
 
   GB/T 27943-2011

发布日期2011年12月30日    实施日期2012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冷冻空调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38)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清华大学、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华创瑞风空调科技有限公司、江森自控楼宇设备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广东吉荣空调有限公司、绍兴市制冷设备厂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江亿、刘晓华、田旭东、张秀平、贾磊、陈晓阳、刘拴强、张海强、张涛、胡祥华、陈镇凯、杨坚斌。

1范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热泵式热回收型溶液调湿新风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术语和定义、型式与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吸湿性溶液为工质的、带有排风全热回收的、以热泵驱动的溶液调湿新风机组。
    本标准不适用于送风含湿量低于6g/kg的深度除湿场合的设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 4343.1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9068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 工程法
    GB 9237 制冷和供热用机械制冷系统 安全要求
    GB/T 13306 标牌
    GB/T 17061 作业场所空气采样仪器的技术规范
    GB/T 17758-2010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GB/T 21087-2007 空气-空气能量回收装置
    JB/T 7249 制冷设备术语
    JY/T 020 离子色谱分析方法通则

3术语和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JB/T 7249 中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热泵式热回收型溶液调湿新风机组 heat pump driven liquid desiccant outdoor air processor with heat recovery
    以电能作为驱动能源,将热泵循环和溶液式空气处理装置结合起来,是集溶液式全热回收段、溶液式调温调湿段为一体的新风处理设备,具备对新风全热回收、降温除湿、加热加湿等处理功能。

3.2
    调湿溶液 liquid desiccant
    具有对空气除湿或加湿功能的无机盐的水溶液,包括溴化锂水溶液、氯化锂水溶液、氯化钙水溶液等。

3.3
    制冷(热)消耗功率 power input for cooling(heating)
    在规定条件下,机组制冷(热)消耗的功率,即除风机外机组所有用电设备消耗的总功率,单位:kW。

3.4
    除(加)湿性能系数 coefficient of dehumidification(humidification)performance
    在规定条件下,机组除(加)湿量对应的潜热量与机组制冷(热)消耗功率之比,单位:kW/kW。

3.5
    制冷(热)性能系数 coefficient of cooling(heating)performance
    在规定条件下,机组制冷(热)量与机组制冷(热)消耗功率之比,单位:kW/kW。

4型式与基本参数

4 型式与基本参数

4.1 型式
    机组型式分类见表1。

表1 机组型式分类

4.2 型号表示方法
    机组的型号表示方法参见附录A。

4.3 基本参数

4.3.1 机组的试验工况见表2,大气压101kPa,室内侧排风量为室外侧新风量的95%~100%。

4.3.2 名义工况下,送风参数为:制冷除湿运行时送风露点温度应不大于10℃;制热加湿运行时送风露点温度应不小于4.5℃。

            表2 机组的试验工况             单位为摄氏度

5要求

5 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机组应按规定的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5.1.2 机组工作室外环境温度为—10℃~45℃。

5.1.3 机房温度为0℃~45℃,相对湿度小于85%(无冷凝)。

5.1.4 机组中与溶液接触的管路应采用耐腐蚀型材料,如塑料管或不锈钢管等。

5.1.5 机组中与溶液接触的换热设备、溶液循环泵应采用耐腐蚀型的材质。

5.1.6 涂漆件表面应平整、涂布均匀、色泽一致,不应有明显的气泡、流痕、漏涂、底漆外露及不应有的皱纹和其他损失。

5.1.7 塑料件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不应有裂痕、气泡和明显缩孔等缺陷。

5.1.8 机组各零部件的安装应牢固可靠,管路与零部件不应有相互摩擦和碰撞。

5.1.9 机组的绝热材料应无毒、无异味、难燃。

5.1.10 机组制冷系统零部件的材料应能在制冷剂、润滑油及其混合物的作用下,不产生劣化并保证机组正常工作。

5.1.11 机组配置的溶液循环泵,其流量和扬程应保证机组的正常工作。

5.1.12 机组的电气控制应包括对压缩机、溶液循环泵、风机的控制。一般机组还应有电机过载保护、缺相保护(三相电源)、溶液系统断流保护、制冷系统高低压保护等必要的保护功能或器件。各种控制功能正常,各种保护器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灵敏可靠。

5.1.13 机组应在正常安装状态下,在易见的部位固定永久性安全标识(如接地标识,警告标识等)。

5.2 性能要求

5.2.1 密封性
    制冷系统各部分不应有制冷剂泄漏。

5.2.2 运转
    在接近名义工况的条件下,机组应能正常运行,安全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温度、电器等控制元件的动作应正常,各项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5.2.3 制冷(热)量
    机组实测制冷(热)量不应小于名义制冷(热)量的95%。

5.2.4 除(加)湿量
    机组实测除(加)湿量不应小于名义除(加)湿量的95%。

5.2.5 制冷(热)消耗功率
    机组实测制冷(热)消耗功率不应大于名义制冷(热)消耗功率的105%。

5.2.6 制冷(热)性能系数和除(加)湿性能系数
    机组的制冷(热)性能系数和除(加)湿性能系数不应小于表3的规定值。

表3 机组的制冷(热)性能系数和除(加)湿性能系数

5.2.7 风量和送风静压
    机组的实测风量不应小于名义风量的95%,送风静压不低于机组标称值的90%。

5.2.8 漏风率和有效换气率
    对于名义新风量大于5000m3/h的机组,外部漏风率不应大于3%,内部漏风率不应大于5%;对于名义新风量不大于5000m3/h的机组;有效换气率不应小于95%。

5.2.9 最大负荷制冷(热)运行
    机组在最大负荷制冷(热)工况运行时,应满足:
    a) 机组应能正常运行,没有任何故障;
    b) 机组应连续运行,过载保护装置或其他保护装置不应动作;
    c) 当机组停机5min后,再启动连续运行1h,但在启动运行的最初5min内允许过载保护器跳开,其后不允许动作;在运行的最初5min内过载保护器不复位时,在停机不超过30min内复位的,应连续运行1h。

5.2.10 噪声限值
    机组实测的噪声值应不大于明示值(按声功率计)。

5.2.11 送风携带溶液离子量
    机组送风携带溶液离子量应不大于0.070mg/m3

5.3 安全要求

5.3.1 制冷系统安全
    机组的机械制冷系统安全性能应符合GB 9237的有关规定。

5.3.2 机械安全

5.3.2.1 机组的设计应保证在正常运输、安装和使用时具有可靠的稳定性。机组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其结构应能承受正常使用中可能发生的非正常操作。

5.3.2.2 在正常使用状态下,人员有可能触及的运行部分和高温零部件等,应设置适当的防护罩或者防护网。防护罩、防护网或类似部件应符合GB 4706.1-2005中20.2的规定。

5.3.3 电气安全

5.3.3.1 机组防触电保护应符合GB 4706.1-2005中Ⅰ类电器的要求。

5.3.3.2 额定电压下,机组在表2规定的名义工况运行时,压缩机的电动机绕组温度不应超过其产品标准要求,人可能接触的零部件、外壳等发热部位的温度应不大于60℃。其他部位温度也不应有异常上升。

5.3.3.3 机组带电部件和易触及部件之间施加规定的试验电压时,应无击穿或闪络。

5.3.3.4 机组外露金属部分和电源线的泄漏电流应不大于2mA/kW额定输入功率,泄漏电流最大值为10mA。

5.3.3.5 机组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并标识明显,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0.1Ω。

5.3.3.6 经按GB 4706.1-2005中第15章潮湿处理后,机组应满足5.3.3.3及5.3.3.4的要求。

5.3.3.7 机组电气控制系统的电磁干扰特性,应不大于GB 4343.1规定的限值。

552'>《热泵式热回收型溶液调湿新风机组》GB/T 27943-2011

 附录C热泵式热回收型溶液调湿新风机组送风携带溶液离子量的试验方法

附录 C(规范性附录)热泵式热回收型溶液调湿新风机组送风携带溶液离子量的试验方法

C.1 试验方法
    根据空气采样方法对送风侧空气进行采样,按JY/T 020规定测定送风侧的离子含量。

C.2 空气采样方法
    空气采样采取溶液吸收法,试验原理见图C.1,所用吸收液为去离子水。空气采样仪的空气采样点布置在机组接口的送风直管段上,距离机组出风口1倍以上管径或管宽。根据GB/T 17061选用一台空气采样仪,气泡吸收管连接采样仪的抽气口。采样时间3h,采样空气流速为0.6L/min。


图C.1 试验原理见图

C.3 仪器定量分析
    采样完毕后,对吸收液中溶液离子含量按JY/T 020规定的离子色谱法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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