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规范 - 专注工程资料收集分享!

混凝土电视塔结构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GB50342-2003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混凝土电视塔结构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concrete structure of TV tower

GB 50342-200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实施日期:2004年01月0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191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电视塔结构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混凝土电视塔结构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42-2003,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4、5.2.2、6.2.1、6.2.2、8.1.2、8.1.3、8.1.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三年十一月五日

前言

本规范是依据建设部[1994]建标计字第16号文和所附已经原国家计委批准的“一九九四年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定、修订计划(草案)”以及原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下达一九九五年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广发计字[1995]97号文),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而成。

本规范共分12章,主要内容包括混凝土结构电视塔的设计、施工及安装,设备安装和影响工程投资、工程质量和安全等技术要求。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设计院(邮编:100045,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13号,E-mail:BZDE @dsarft.com)。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设计院

参编单位: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建工集团总公司

中国建筑总公司第三工程局

主要起草人:孙芳垂 陶亚东 许鸿业 韩志宏 秦惠纪 王刚 何景洪 冯新德 陈传仁

1总则

1  总则

1.0.1  为了在混凝土结构电视塔(以下简称电视塔)设计和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 展开条文说明

1.0.2  本规范适用于混凝土电视塔结构的设计和施工。

▼ 展开条文说明

1.0.3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的规定编制的。

▼ 展开条文说明

1.0.4  混凝土电视塔结构的设计和施工,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2术语、符号

2.1 术语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 混凝土电视塔 Concrete television tower

塔体结构大部或全部由混凝土构成的电视塔。

2.1.2 塔体 Tower shaft

塔基础顶面以上竖向布置的受力结构。

2.1.3 桅杆 Mast

塔楼以上的塔体部分,主要用于安装发射天线。桅杆可由混凝土和钢结构构成。

2.1.4 塔楼 Tower head

塔体中部或顶部的建筑,其由单层或多层空间组成,部分或大部分挑出塔体外部。

2.1.5 塔基础 Tower foundation

塔体和地基间,承受塔体各作用的结构。

2.2 符号

2.2 符号

2.2.1 作用与作用效应

Eh——水平地震作用;

Ev——竖向地震作用;

G——永久作用、重力荷载;

M——弯矩;

N——轴向力;

p——分布压力;

Q——可变作用;

S——作用效应;

w0——基本风压;

w——作用于塔上的风荷载。

2.2.2 抗力和材料性能

Ec——混凝土的弹性模量;

E——钢材、钢筋的弹性模量;

fc——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fpy——预应力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

fa——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fy——普通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

R——构件承载能力;

εc——混凝土压应变;

εpy——预应力钢筋拉应变;

εy——普通钢筋拉应变。

2.2.3 几何参数

A——面积;

b——宽度、裹冰厚度;

Dd——直径;

Hh——高度;

I——惯性矩;

r——半径;

s——距离、沉降量;

W——抵抗矩;

Y——位移。

2.2.4 系数

C——效应系数;

α——水平地震影响系数;

αc——混凝土线膨胀系数;

γ0——结构重要性系数;

γE——地震作用分项系数;

γGγQ——永久作用、可变作用分项系数;

γRE——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η——振型参与系数;

μI——裹冰厚度修正系数;

μs——风载体型系数;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v——空间相关系数;

——脉动增大系数;

ΨcΨq——可变作用组合值、准永久值系数;

Ψw——风作用组合系数。

3材料

3.1 混凝土

3  材料

3.1  混凝土

3.1.1  电视塔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当配有预应力钢筋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40。

▼ 展开条文说明

3.1.2  其他规定应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执行。

3.2 钢材

3.2  钢材

3.2.1  普通钢筋宜采用HPB235、HRB335钢筋。预应力钢筋宜采用钢铰线。

▼ 展开条文说明

3.2.2  电视塔所用钢结构钢材,可采用Q235钢、Q345钢、20号钢以及耐候钢等,其质量标准应分别符合《碳素结构钢》GB/T 700、《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优质碳素结构钢》GB/T 699和《焊接结构用耐候钢》GB 4172的规定。主要受力构件在冬季计算温度等于或低于-20℃时,不宜采用Q235沸腾钢。

3.2.3  承重结构钢的钢材应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冷弯试验以及碳、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

▼ 展开条文说明

671'>《混凝土电视塔结构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GB 50342-2003

12结构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

12.1 工程验收

12  结构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

12.1  工程验收

12.1.1  电视塔结构工程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由有关单位参加。

12.1.2  工程验收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  工程竣工图、施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

   2  在安装过程中所达成的协议文件;

   3  工程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4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记录、构件调整后的测量资料以及整个结构工程或单元的安装质量评定资料;

   5  焊缝质量检验资料、焊工编号或标号;

   6  高强螺栓的检查记录;

   7  钢结构工程试验记录;

   8  混凝土与砂浆试块强度报告;

   9  塔体施工阶段的塔体中心线垂直度测量报告。

12.1.3  塔体无外装饰时,混凝土表面应平整,外观颜色应均匀一致。门窗洞口的棱角应整齐、方正,棱角有损坏或不规整时,应及时修补处理。

12.1.4  电视塔的结构工程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和表12.1.4-1、12.1.4-2、12.1.4-3和表12.1.4-4的规定。

表12.1.4-1 电视塔基础允许偏差

表12.1.4-2 混凝土塔身(含混凝土桅杆)筒体结构允许偏差

表12.1.4-3 电视塔整体总垂直度允许偏差

表12.1.4-4 预埋件及预留孔洞位置允许偏差

12.1.5  混凝土结构施工和钢结构安装完成后,除应按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提供工程验收资料外,尚应提供塔体日照变形的观测成果记录。

▼ 展开条文说明

12.2 结构工程的质量验评划分

12.2  结构工程的质量验评划分

12.2.1  电视塔的结构工程质量验评划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规定外,尚应根据塔的工程特点,按以下归类方法划分分部、分项工程:

   1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包括土方分项工程、各种地基分项工程、各种桩基分项工程、钢筋混凝土基础分项工程、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基础分项工程、地下防水分项工程等;

   2  主体分部工程应按以下四个相对独立的区段划分,即塔座区段主体分部工程、塔身区段主体分部工程、塔楼区段主体分部工程和桅杆区段主体分部工程;

   3  四个区段的主体分部工程包括以下分项工程:钢筋混凝土分项工程、预应力混凝土分项工程、钢结构分项工程、构件安装分项工程、砌体分项工程等。

12.2.2  在分部和分项工程的划分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  若±0.000m标高(或室外地坪)以下部分的钢筋混凝土筒体、塔座区段及塔楼内的钢筋混凝土筒体结构特征或施工工艺,与塔身区段内的相应内容有较大差异时,则此部分的筒体结构应划入相应的各自分部分项工程中;否则,可将钢筋混凝土筒体统一划入塔身区段主体分部工程中;

   2  预应力混凝土分项工程中可包括水平向布置和竖向布置的两种预应力混凝土工程,其中水平向预应力混凝土分项工程应划入其所在相应层的分部工程中;竖向预应力混凝土分项工程则应由底到顶划入塔身区段或桅杆区段的主体分部工程中;

   3  凡与塔基础脱开,但与电视塔相关配套的结构工程,应作为电视塔附属或配套工程单独进行质量验评。

▼ 展开条文说明

 本规范用词说明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 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自2022年4月1日起废止的条文


本文链接:/guifan/3421.html

版权声明:站内所有文章皆来自网络转载,只供模板演示使用,并无任何其它意义!

发表评论 共有 0 条评论)

联系客服
网站客服 业务合作 Q交流群
123456789
公众号
公众号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