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客运交通枢纽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GB/T51402-2021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客运交通枢纽设计标准

Standard for design of urban passenger transfer hub

GB/T 51402-202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21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21 第53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城市客运交通枢纽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客运交通枢纽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1402-2021,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4月9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枢纽分类分级与客流预测;4.总体设计;5.枢纽内部道路及交通设施;6.建筑与环境;7.建筑设备;8.枢纽信息化系统。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部负责管理,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邮政编码:100082)。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工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聂大华 赵新华 刘璇亦 王晓群 陈洪 张晓春 刘亚珊 高翔 郭淑霞 夏令操 刘侃 王宝辉 宗传苓 谭国威 保丽霞 吴海俊 赵慧 李树栋 马韵 马斌 戴子文 荣建 孙立山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张仁 金路 张胜 王晓华 孔令斌 朱静远 卢瑛 邓健儿 徐稳龙 祁伟 杜勇

1总则

1  

1.0.1  为适应我国城市客运交通发展的需要,使我国城市客运交通枢纽设计做到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经济合理、绿色环保、技术先进,制定本标准。

▼ 展开条文说明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客运交通枢纽设计。

▼ 展开条文说明

1.0.3  城市客运交通枢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2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  术语和符号

2.1  

2.1.1  城市客运交通枢纽 urban passenger transfer hub

   在城市客运交通系统中,为不同交通方式或同一交通方式不同方向、功能的线路提供的客流集散和转换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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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客流集结量 passenger collecting volume

   以各种交通方式(含非机动化交通方式)到达枢纽的客流总和,不含枢纽过境客流量。

2.1.3  客流疏散量 passenger distributing volume

   以各种交通方式(含非机动化交通方式)离开枢纽的客流总和,不含过境客流量。

2.1.4  过境客流 through passenger

   在枢纽内直接通过,不进行换乘的客流。

2.1.5  日客流量 daily passenger flow

   枢纽内各种交通方式全日集结和疏散客流量之和(含接送客),不含枢纽过境客流量。

▼ 展开条文说明

2.1.6  高峰小时客流量 peak hour passenger flow

   日客流量中最大的小时客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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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循环路 circulation road

   联系枢纽内各分区之间及枢纽外部路网的道路。

2.1.8  联系路 connection road

   沿枢纽建筑周边设置,并提供车辆临时停靠等服务的道路。

2.1.9  场区路 parking aisle

   停车场(库)的内部道路。

2.1.10  出入口过渡段 access throat

   枢纽内部路,特指与周边市政道路连接的通道。

2.1.11  车道边 curbside

   在建筑人行出入口范围,供机动车停靠、乘客上下车的车行道区域。

2.1.12  应急管理系统 emergency response system (ERS)

   枢纽内发生突发事件时,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并按应急预案提供处置命令的枢纽内部的应急响应系统。

2.1.13  综合管理信息化系统 integrated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IMIS)

   釆集枢纽公共区域的车流量、客流量及交通运行状态,并通过交通信息共享机制获得各类交通方式的班次、运行状态、客流量等信息;对信息加以综合分析、处理、存储;向乘客发布引导、告知和宣传等信息;建立与交通、安全、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互联互通机制的综合管理系统。

2.1.14  交通管理系统 traffic management system (TMS)

   对枢纽公共区域道路交通流进行实时疏导、控制和对突发事件应急反应的管理系统。

2.1.15  客流信息系统 passenger information system (PIS)

   采集枢纽公共区和各类交通方式内的客流实时信息;通过信息板和查询终端发布客流诱导信息,使枢纽内客流有序通行的信息系统。

2.2 符号

2.2

A——主干路进口道基地开口与平面交叉口的距离;

B——主干路出口道基地开口与平面交叉口的距离;

C——次干路进口道基地开口与平面交叉口的距离;

D——次干路出口道基地开口与平面交叉口的距离;

D1——无超车道直列式停靠站前后两车位间距;

D2——有超车道可单独驶入驶出的直列式停靠站前后两车位车头间距;

D3——有超车道不能单独驶入驶出的直列式停靠站前后两车位间距;

D4——锯齿式停靠站停靠位长度;

L——公共汽(电)车长度;

Ls——公共汽(电)车港湾式停靠站港湾长度;

P——枢纽日客流量;

Pc——城区常住人口;

Q——换乘广场或换乘厅的高峰小时换乘人数;

Qh——换乘广场或换乘厅的最高聚集人数;

Sh——换乘广场或换乘厅内用于交通换乘的使用面积;

Si——人均使用面积;

Th——通过换乘广场或换乘厅的时间;

n——车站停靠泊位数;

α——超高峰系数。

3枢纽分类分级与客流预测

3.1 分类分级

3  枢纽分类分级与客流预测

3.1  分类分级

3.1.1  城市客运交通枢纽应分为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应包括航空枢纽、铁路枢纽、公路客运枢纽、客运港口枢纽。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应包括城市轨道交通枢纽、公共汽(电)车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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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城市客运交通枢纽应根据规划年限的枢纽日客流量进行分级,级别划分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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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客流预测与分析

3.2  客流预测与分析

3.2.1  枢纽客流预测应包括枢纽客流总量预测、交通方式分担率预测及各种交通方式间换乘客流量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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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枢纽客流预测可分初期、近期、远期三期。初期应为建成运营后第3年,近期应为建成运营后第10年,远期应为建成运营后第25年,航空枢纽远期应为建成运营后第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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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枢纽客流分析应包括常态客流、特殊客流、客流敏感性及超高峰系数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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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枢纽综合开发应进行独立的客流预测,枢纽的交通流线组织与设施规模应根据综合开发客流的影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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