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制品
Rock wool products for external thermal insulation composite systems (ETICS)
GB/T 25975-2018
2018-07-13发布 2019-06-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本标准按照GB/1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25975-2010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制品》,与GB/T25975-2010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岩棉条”术语(见3.1.1);
——增加了密度允许偏差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3、6.3);
——增加了氧化钾和氧化钠含量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5、6.7);
——增加了体积吸水率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10、6.12);
——增加了岩棉条剪切强度和剪切模量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14、6.16);
——增加了湿热条件下垂直于表面抗拉强度保留率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16.3、6.20):
—— 修改了标准英文名称(见封面,2010年版封面):
——“岩棉带”修改为岩棉条”(见1、3.1.1、4.1、5.3、5.9.2、5.11.2、5.12、5.13、5.14,2010年版1、4.1、4.3、5.3.5.10、5.11.2.5.12);
——修改了分类和产品标记(见4.1、4.2、4.3,2010年版4.1、4.2、4.3);
——修改了纤维平均直径和渣球含量的要求(见5.2,2010年版5.1):
——修改了酸度系数的要求(见5.4,2010年版5.6):
——修改了短期吸水量的要求(见5.9,2010年版5.10);
——修改了岩棉条导热系数的要求(见5.11.2,2010年版5.11.2):
——修改了岩棉条垂直于表面的抗拉强度要求(见表3,2010年版表4);
——修改了压缩强度的要求(见5.13,2010年版5.13);
——修改了燃烧性能的要求(见5.15,2010年版5.14):
——修改厂长期吸水量的要求(见5.16.2,2010年版5.15.3)
——修改了水蒸气透过性能的试验方法(见6.18,2010年版6.15);
——修改了出厂检验项目(见7.1.1,2010年版7.1.1);
——修改了型式检验项目(见7.1.2,2010年版7.1.2);
——修改了判定规则(见7.2.3,2010年版7.2.3);
——删除了岩棉制品应用情况说明(见2010年版表4):
——删除了降噪系数的要求(见2010年版5.15.2):
—— 删除了附录A平整度偏差的测定”(见2010年版附录A):
——删除了附录B"吸水量(部分浸人)的测定”(见2010年版附录B)。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绝热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富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华美节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彤天岩棉有限公司、河北中振博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洛科威防火保温材料(广州)有限公司、北京金隅节能保温科技有限公司、瓦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四川帕沃可矿物纤维制品有限公司、泰石岩棉有限公司、天长市康美达新型绝热材料有限公司、贵州新型保温材料厂、河北华能中大化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轩鸣新材料有限公司、大津市东方龙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营口宁丰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岩棉律材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合力保温材料制品有限公司、扬州科沃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南京恒翔保温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上海凡凡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马鞍山宏达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新型建材岩棉大丰有限公司、国家玻璃纤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剑红、王佳庆、武发德、滕伟广、陈永锋、曹洪杰、高贺伟、汪丽婷、赵美、吕大鹏、仇志铭、朱学廷、刘毅逢、彭文龙、谢春竹、高钊、李润年、何迪欢、邢岩、张金、童国安、谢诚、单桂军、陈凯、张慧杰、束青华、方铭、王玲、崔军、李勇、唐健、侯鹏、丁晴、刘连花、屈会力。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制品的术语和定义、符号与物理量、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用岩棉板和岩棉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549 纤维玻璃化学分析方法
GB/T 4132 绝热材料及相关术语
GB/T 5480 矿物棉及其制品试验方法
GB 8624-2012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T 10294 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 防护热板法
GB/T 10295 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 热流计法
GB/T 10299 绝热材料憎水性试验方法
GB/T 13480 建筑用绝热制品 压缩性能的测定
GB/T 17146 建筑材料及其制品水蒸气透过性能试验方法
GB/T 30801 建筑材料及制品的湿热性能 透湿性能的测定 箱式法
GB/T 30804 建筑用绝热制品 垂直于表面抗拉强度的测定
GB/T 30805 建筑用绝热制品 部分浸入法测定短期吸水量
GB/T 30806 建筑用绝热制品 在指定温度湿度条件下尺寸稳定性的测试方法
GB/T 30807 建筑用绝热制品 浸泡法测定长期吸水性
GB/T 30808 建筑用绝热制品 湿热条件下垂直于表面的抗拉强度保留率的测定
GB/T 32382 建筑用绝热制品 剪切性能的测定
ISO 12491 建筑材料和部件的质量控制统计方法(Statistical methods for quality control of building materials and components)
3术语和定义、符号与物理量
3.1 术语和定义
GB/T 4132和GB/T548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1 岩棉条 rock wool lamella
将岩棉板以一定的间距切割成条状翻转90°使用的制品,该制品的厚度为切割间距,宽度为原岩棉板的厚度。
3.2 符号与物理量
符号与物理量见表1。
4分类和标记
4.1 分类
产品按产品形式分为岩棉板和岩棉条。
产品按垂直于表面的抗拉强度水平分为:
a)岩棉条:TR100;
b)岩棉板:TR15、TR10和TR7.5。
4.2 产品标记
产品标记由3部分组成:产品名称、产品技术特征(垂直于表面的抗拉强度水平、密度和尺寸等)和
标准号,商业代号也可列于其后。对于有透湿要求的产品,应在产品技术特征中说明其湿阻因子。有标称导热系数的产品,应在产品技术特征中说明其标称值。
4.3 标记示例
示例1:垂直于表面的抗拉强度水平为7.5kPa,密度为140kg/m³,长度x宽度x厚度为1200mmx600mmx60mm的岩棉板,其标记为:
岩棉板TR7.5-140-1200x600x60-GB/T 25975
示例2:垂直于表面的抗拉强度水平为10kPa,密度为140kg/m³,标称导热系数为0.038 W/(m·K),湿阻因子为8,长度x宽度x厚度为1200mmx600mmx100mm的岩棉板,其标记为:
岩棉板 TR10-140-λ
D0.038 μ8-1200x600x100-GB/T 25975
5要求
5.1 外观
表面平整,不应有妨碍使用的伤痕、污迹、破损。
5.2 纤维平均直径和渣球含量
纤维平均直径应不大于6.0μm,渣球含量(粒径大于0.25mm)应不大于7.0%。
5.3 尺寸允许偏差及密度允许偏差
应符合表2的规定。
5.4 酸度系数
应不小于1.8。
5.5 氧化钾和氧化钠含量
氧化钾和氧化钠含量之和应不大于5.0%。
5.6 尺寸稳定性
长度、宽度和厚度的相对变化率均不大于1.0%。
5.7 质量吸湿率
应不大于1.0%。
5.8 憎水率
应不小于98.0%。
5.9 短期吸水量(部分浸入)
岩棉板应不大于0.4kg/㎡,岩棉条应不大于0.5kg/㎡。
5.10 体积吸水率(全浸)
应不大于5.0%。
5.11 导热系数
5.11.1 岩棉板的导热系数(平均温度25℃)应不大于0.040W/(m·K),有标称值时还应不大于其标称值。
5.11.2 岩棉条的导热系数(平均温度25℃)应不大于0.046 W/(m·K),有标称值时还应不大于其标称值。
5.12 垂直于表面的抗拉强度
应符合表3要求。
5.13 压缩强度
应符合表4要求。
5.14 剪切强度和剪切模量
岩棉条的剪切强度和剪切模量应符合表5要求。
5.15 燃烧性能
应符合GB 8624-2012中5.1.1中A(A1)级材料的要求。
5.16 特殊要求
5.16.1 有水蒸气透过性能要求时,应满足:湿阻因子不大于10,有标称值时还应不大于其标称值。
5.16.2 有长期吸水量(部分浸入)要求时,应满足:岩棉板不大于1.0kg/㎡,岩棉条不大于1.5kg/㎡。
5.16.3 有要求时,湿热条件下垂直于表面的抗拉强度保留率应不小于50%。
'>《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制品》GB/T 25975-2018 附录B(资料性附录)产品导热系数标称值的确定举例
假定一个产品的导热系数有14个直接测量的结果,见表B.1。
根据上述14个试验结果,导热系数的平均值λmean=0.0401W/(m·K),按式(A.2),导热系数的标准偏差: 按式(A.1),在此k=1.90,计算导热系数λ90/90=0.040 1+1.90x0.00166=0.0433W/(m·K),结果修约为0.044W/(m·K)(取大值)。
本文链接:/guifan/3947.html
版权声明:站内所有文章皆来自网络转载,只供模板演示使用,并无任何其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