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nticorrosion of building steel structure
JGJ/T 251-201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1年07月13日
实施日期:2012年03月0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070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 251-2011,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1年7月13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相关国内标准和国际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设计;4 施工;5 验收;6 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7 维护管理;相关附录。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黄河路23号,邮政编码:450014)。
本规程主编单位: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林州建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总参通信工程设计研究院 陕西建工集团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河南省第一建设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许昌中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嘉宝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胡伦坚 王虎 陈汉昌 胡伦基 陈震 李怀增 冯俊昌 李存良 候会杰 孙惠民 谢晓鹏 谢继义 马发现 冯敬涛 王雁钧 刘轶 雷霆 靳鹏飞 王红军 赵东波 李继宇 吴家岳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王明贵 石永久 刘立新 樊鸿卿 梁建智 周书信 林向军 许平 刘登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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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0.1 为规范建筑钢结构防腐蚀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的技术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制定本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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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规程适用于大气环境中的新建建筑钢结构的防腐蚀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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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建筑钢结构防腐蚀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1.1 腐蚀速率 corrosion rate
单位时间内钢结构构件腐蚀效应的数值。
2.1.2 大气腐蚀 atmospheric corrosion
材料与大气环境中介质之间产生化学和电化学作用而引起的材料破坏。
2.1.3 腐蚀裕量 corrosion allowance
设计钢结构构件时,考虑使用期内可能产生的腐蚀损耗而增加的相应厚度。
2.1.4 涂装 coating
将涂料涂覆于基体表面,形成具有防护、装饰或特定功能涂层的过程。
2.1.5 表面预处理 surface pretreatment
为改善涂层与基体间的结合力和防腐蚀效果,在涂装之前用机械方法或化学方法处理基体表面,以达到符合涂装要求的措施。
2.1.6 除锈等级 grade of removing rust
表示涂装前钢材表面锈层等附着物清除程度的分级。
2.1.7 防护层使用年限 service life of protective layer
在合理设计、正确施工、正常使用和维护的条件下,防腐蚀保护层预估的使用年限。
2.1.8 附着力 adhesive force
干涂膜与其底材之间的结合力。
2.1.9 金属热喷涂 metal thermal spraying
用高压空气、惰性气体或电弧等将熔融的耐蚀金属喷射到被保护结构物表面,从而形成保护性涂层的工艺过程。
2.1.10 涂层缺陷 coating defect
由于表面预处理不当、涂料质量和涂装工艺不良而造成的遮盖力不足、漆膜剥离、针孔、起泡、裂纹和漏涂等缺陷。
2.2 符 号
Δδ——单面腐蚀裕量;
K——单面平均腐蚀速率;
P——保护效率;
tl——防腐蚀保护层的设计使用年限;
t——钢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3 设 计
3.1 一般规定
3.1.1 建筑钢结构应根据环境条件、材质、结构形式、使用要求、施工条件和维护管理条件等进行防腐蚀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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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大气环境对建筑钢结构长期作用下的腐蚀性等级可按表3.1.2进行确定。
表3.1.2 大气环境对建筑钢结构长期作用下的腐蚀性等级
注:1 在特殊场合与额外腐蚀负荷作用下,应将腐蚀类型提高等级;
2 处于潮湿状态或不可避免结露的部位,环境相对湿度应取大于75%;
3 大气环境气体类型可根据本规程附录A进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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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当钢结构可能与液态腐蚀性物质或固态腐蚀性物质接触时,应采取隔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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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在大气腐蚀环境下,建筑钢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结构类型、布置和构造的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有利于提高结构自身的抗腐蚀能力;
2)应能有效避免腐蚀介质在构件表面的积聚;
3)应便于防护层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维护和检查。
2 腐蚀性等级为Ⅳ、Ⅴ或Ⅵ级时,桁架、柱、主梁等重要受力构件不应采用格构式构件和冷弯薄壁型钢。
3 钢结构杆件应采用实腹式或闭口截面,闭口截面端部应进行封闭;封闭截面进行热镀浸锌时,应采取开孔防爆措施。腐蚀性等级为Ⅳ、Ⅴ或Ⅵ级时,钢结构杆件截面不应采用由双角钢组成的T形截面和由双槽钢组成的工形截面。
4 钢结构杆件采用钢板组合时,截面的最小厚度不应小于6mm;采用闭口截面杆件时,截面的最小厚度不应小于4mm;采用角钢时,截面的最小厚度不应小于5mm。
5 门式刚架构件宜采用热轧H型钢;当采用T型钢或钢板组合时,应采用双面连续焊缝。
6 网架结构宜采用管形截面、球型节点。腐蚀性等级为Ⅳ、Ⅴ或Ⅵ级时,应采用焊接连接的空心球节点。当采用螺栓球节点时,杆件与螺栓球的接缝应采用密封材料填嵌严密,多余螺栓孔应封堵。
7 不同金属材料接触的部位,应采取隔离措施。
8 桁架、柱、主梁等重要钢构件和闭口截面杆件的焊缝,应采用连续焊缝。角焊缝的焊脚尺寸不应小于8mm;当杆件厚度小于8mm时,焊脚尺寸不应小于杆件厚度。加劲肋应切角,切角的尺寸应满足排水、施工维修要求。
9 焊条、螺栓、垫圈、节点板等连接构件的耐腐蚀性能,不应低于主体材料。螺栓直径不应小于12mm。垫圈不应采用弹簧垫圈。螺栓、螺母和垫圈应采用热镀浸锌防护,安装后再采用与主体结构相同的防腐蚀措施。
10 高强度螺栓构件连接处接触面的除锈等级,不应低于,并宜涂无机富锌涂料;连接处的缝隙,应嵌刮耐腐蚀密封膏。
11 钢柱柱脚应置于混凝土基础上,基础顶面宜高出地面不小于300mm。
12 当腐蚀性等级为Ⅵ级时,重要构件宜选用耐候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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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对设计使用年限不小于25年、环境腐蚀性等级大于Ⅳ级且使用期间不能重新涂装的钢结构部位,其结构设计应留有适当的腐蚀裕量。钢结构的单面腐蚀裕量可按下式计算:
Δδ=K[(1-P)tl+(t-tl)] (3.1.5)
式中:Δδ——钢结构单面腐蚀裕量(mm);
K——钢结构单面平均腐蚀速率(mm/a),碳钢单面平均腐蚀速率可按本规程表3.1.2取值,也可现场实测确定;
P——保护效率(%),在防腐蚀保护层的设计使用年限内,保护效率可按表3.1.5取值;
tl——防腐蚀保护层的设计使用年限(a);
t——钢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a)。
表3.1.5 保护效率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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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表面处理
3.2.1 钢结构在涂装之前应进行表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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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防腐蚀设计文件应提出表面处理的质量要求,并应对表面除锈等级和表面粗糙度作出明确规定。
3.2.3 钢结构在除锈处理前,应清除焊渣、毛刺和飞溅等附着物,对边角进行钝化处理,并应清除基体表面可见的油脂和其他污物。
3.2.4 钢结构在涂装前的除锈等级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 8923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表3.2.4规定的不同涂料表面最低除锈等级。
表3.2.4 不同涂料表面最低除锈等级
注:1 新建工程重要构件的除锈等级不应低于;
2 喷射或抛射除锈后的表面粗糙度宜为40μm~75μm,且不应大于涂层厚度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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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标准名录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2 《色漆和清漆 拉开法附着力试验》GB/T 5210
3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 6514
4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安全管理通则》GB 7691
5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 7692
6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 8923
7 《色漆和清漆 漆膜划格试验》GB/T 9286
8 《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热喷涂 锌、铝及其他合金》GB/T 9793
9 《热喷涂涂层厚度的无损测量方法》GB 11374
10《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 热喷涂 操作安全》GB 11375
11《涂装前钢材表面粗糙度等级的评定(比较样块法)》GB/T 13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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