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recycled aggregate
JGJ/T 240-2011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1 年 1 2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第994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 240-2011,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1年4月22日
前 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再生骨料的技术要求、进场检验、运输和储存;5.再生骨料混凝土;6.再生骨料砂浆;7.再生骨料砌块;8.再生骨料砖。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同济大学
青岛理工大学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邯郸市建筑科学研究所
北京城建建材工业有限公司
邯郸全有生态建材有限公司
西麦斯(青岛)有限公司
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青岛农业大学
青岛信达荣昌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
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
北京元泰达环保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
青岛绿帆再生建材有限公司
贵州成智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许昌金科建筑清运有限公司
建研建材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赵霄龙 张同波 肖建庄 李秋义 陈家珑 王武祥 张秀芳 何更新 任 俊 冷发光 蔡亚宁 梅爱华 张文彬 张胜彦 寇全有 邹超英 全洪珠 王 军 曹 剑 李 红 王 岩 王春波 孙永军 杨 慧 吴建民 陈 勇 朱东敏 李建明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王 甦 阎培渝 陶驷骥 曹万林 关淑君 赵文海 路来军 杨思忠 兰明章 檀春丽
▼ 展开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
JGJ/T 240-2011
条文说明
制定说明
《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JGJ/T 240-2011),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4月22日以第994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制定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工程建设中再生骨料应用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通过实验室和工程现场试验取得了再生骨料应用的重要技术参数。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程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程规定的参考。
1总则
1 总 则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技术经济政策,保证再生骨料在建筑工程中的合理应用,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 展开条文说明
1.0.1 推广使用再生骨料可减轻建筑垃圾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实现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节约天然资源,促进建筑业的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国家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大政策。但是,由于再生骨料的性能有别于天然骨料,其应用也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为了保证再生骨料应用的效果和质量,推动再生骨料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技术进步,需要制定专门的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再生骨料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
▼ 展开条文说明
1.0.2 在我国,再生骨料主要用于取代天然骨料来配制普通混凝土或普通砂浆,或者作为原材料用于生产非烧结砌块或非烧结砖。例如,采用再生粗骨料部分取代或全部取代天然粗骨料配制混凝土,已经在很多工程中得以成功应用,有些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已经专设储存库将再生骨料作为固定原材料;采用再生细骨料部分取代天然砂来配制建筑砂浆也已经有不少工程实例;利用再生骨料生产非烧结砌块和非烧结砖能够消纳更多的建筑垃圾,是我国目前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主力军,全国已经拥有数十条生产线,相关产品已经广泛用于各类建筑工程。
本规程不仅对混凝土、砂浆、砌块和砖的生产过程中使用再生骨料作出了技术规定,而且对再生骨料混凝土、再生骨料砂浆、再生骨料砌块和再生骨料砖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也作出了技术规定。
1.0.3 再生骨料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1.1 再生粗骨料 recycled coarse aggregate
由建筑垃圾中的混凝土、砂浆、石或砖瓦等加工而成,粒径大于4.75mm的颗粒。
2.1.2 再生细骨料 recycled fine aggregate
由建筑垃圾中的混凝土、砂浆、石或砖瓦等加工而成,粒径不大于4.75mm的颗粒。
▼ 展开条文说明
2.1.1~2.1.2 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 25177中对“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定义为:由建(构)筑废物中的混凝土、砂浆、石、砖瓦等加工而成,用于配制混凝土的、粒径大于4.75mm的颗粒;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 25176中对“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定义为:由建(构)筑废物中的混凝土、砂浆、石、砖瓦等加工而成,用于配制混凝土和砂浆的粒径不大于4.75mm的颗粒。本规程的再生粗骨料、再生细骨料不仅用于配制混凝土和砂浆,还可用于再生骨料砖、再生骨料砌块等,所以,此处再生粗骨料、再生细骨料定义只规定来源和粒径。事实上,再生粗骨料、再生细骨料的来源也不仅局限于定义中列出的几种建筑垃圾,还可能来源于废弃墙板、废弃砌块等,有些建筑垃圾生产的再生骨料可能不适于配制混凝土或砂浆,但是可以用来生产再生骨料砖、再生骨料砌块等,这样就可以大大提高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率,有利于节能减排。
本规程没有另行给出“再生骨料”的术语和定义,因为行业标准《建筑材料术语标准》JGJ/T 191中已经有了“再生骨料”术语和定义。
2.1.3 再生骨料混凝土 recycled aggregate concrete
掺用再生骨料配制而成的混凝土。
▼ 展开条文说明
2.1.3 混凝土在配制过程中掺用再生骨料,较常见的是再生粗骨料部分取代或全部取代天然粗骨料,而细骨料采用天然砂;也有某些工程应用实例是再生粗骨料、再生细骨料分别部分取代天然粗骨料和天然砂。根据工程需要和再生骨料性能品质不同,再生骨料取代天然骨料的比例范围很宽泛。一般情况下,再生骨料取代天然骨料的质量百分比不低于30%,甚至可以达到100%,目前国内的技术水平已经完全可以达到这样的能力。所以,鼓励行业内充分利用现有技术提高再生骨料的取代比例,将有利于促进再生产品技术进步,可以逐步提高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率,有利于节能减排。另一方面,如果再生骨料掺量过低,配制技术实际上就与普通混凝土无区别,不能体现再生骨料混凝土的技术内涵。
2.1.4 再生骨料砂浆 recycled aggregate mortar
掺用再生细骨料配制而成的砂浆。
▼ 展开条文说明
2.1.4 砂浆在配制过程中掺用再生细骨料,目前较为可靠的做法是再生细骨料部分取代天然砂。根据工程需要和再生细骨料性能品质不同,再生细骨料取代天然砂的比例范围也可以很宽泛。一般情况下,建议再生细骨料取代率不低于30%。一方面是因为目前国内的技术水平已经完全可以达到这样的能力,另一方面,努力提高再生细骨料的取代比例,将有利于促进再生产品技术进步,可以逐步提高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率,有利于节能减排。
2.1.5 再生粗骨料取代率 replacement ratio of recycled coarse aggregate
再生骨料混凝土中再生粗骨料用量占粗骨料总用量的质量百分比。
2.1.6 再生细骨料取代率 replacement ratio of recycled fine aggregate
再生骨料混凝土或再生骨料砂浆中再生细骨料用量占细骨料总用量的质量百分比。
2.1.7 再生骨料砌块 recycled aggregate block
掺用再生骨料,经搅拌、成型、养护等工艺过程制成的砌块。
2.1.8 相对含水率 relative water percentage
含水率与吸水率之比。
2.1.9 再生骨料砖 recycled aggregate brick
掺用再生骨料,经搅拌、成型、养护等工艺过程制成的砖。
▼ 展开条文说明
2.1.7、2.1.9 本规程所说的“再生骨料砌块”、“再生骨料砖”,都是指采用养护方式而非烧结的方式制成。利用再生骨料生产非烧结砌块和非烧结砖能够消纳更多的建筑垃圾,目前国内的技术已经可以实现完全以再生骨料甚至建筑垃圾混合破碎物辅之以胶凝材料来生产再生骨料砌块和再生骨料砖,大大促进了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针对目前我国的主流技术现状,本规程所说的再生骨料砌块和再生骨料砖是采用水泥或水泥加矿物掺合料等水硬性胶凝材料作为胶结料;为了符合节能减排的要求,这类再生骨料砌块和再生骨料砖宜采用自然养护或蒸汽养护,不宜采用蒸压养护,不适合采用烧结工艺。所以,本规程所指再生骨料砌块和再生骨料砖均是指非烧结类型的砌块和砖。
再生骨料砌块或再生骨料砖如果采用蒸汽养护,则有利于提高早期强度,提高生产效率,且蒸汽养护可以利用工业余热,以实现能源高效利用。蒸压养护工艺尽管也可以用于再生骨料砌块和再生骨料砖,但是设备要求较复杂,能耗也比蒸汽养护高,所以不提倡采用蒸压养护。自然养护能耗小,但是养护时间相对较长,适合于生产场地宽敞的企业。
2.2 符号
2.2 符 号
3基本规定
3 基本规定
3.0.1 被污染或腐蚀的建筑垃圾不得用于制备再生骨料。再生骨料及其制品的放射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3.0.1 原则上,有害杂质含量不足以影响再生骨料混凝土、再生骨料砂浆、再生骨料砌块或再生骨料砖使用性能的建筑垃圾均能用来生产再生骨料,但下列情况下的建筑垃圾不宜用于生产再生骨料:
1 建筑垃圾来自于有特殊使用场合的混凝土(如核电站、医院放射室等);
2 建筑垃圾中硫化物含量高于600mg/L;
3 建筑垃圾已受重金属或有机物污染;
4 建筑垃圾已受硫酸盐或氯盐等腐蚀介质严重侵蚀;
5 原混凝土已发生严重的碱集料反应。
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34-2010中对“建筑垃圾”定义为:建筑垃圾指人们在从事建设、拆迁、装修、修缮等建筑业的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渣土、砖石、泥浆及其他废弃物的统称。按产生源分类,建筑垃圾可分为工程渣土、装修垃圾、拆迁垃圾、工程泥浆等;按组成成分分类,建筑垃圾中主要包括渣土、泥浆、碎石块、废砂浆、砖瓦碎块、混凝土块、沥青块、废塑料、废金属、废竹木等。
本规程所说的建筑垃圾是指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预拌混凝土或混凝土预制构件等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现场浇筑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硬化混凝土等,不包含对废弃的、尚处于拌合物状态的混凝土进行回收利用,因为这种情况的回收利用一般只是对拌合物进行冲洗等工序,分离出清洗干净的骨料进行重新利用,这与本规程所说的再生骨料不是一个概念。
3.0.2 再生骨料的选择应满足所制备的混凝土、砂浆、砌块或砖的性能要求。
3.0.3 再生骨料的应用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环保的规定。
4再生骨料的技术要求、进场检验、运输和储存
4.1 技术要求
4 再生骨料的技术要求、进场检验、运输和储存
4.1 技术要求
4.1.1 制备混凝土用的再生粗骨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 25177的规定。
4.1.2 制备混凝土和砂浆用的再生细骨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 25176的规定。
4.1.3 制备砌块和砖的再生骨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再生粗骨料的性能指标应满足表4.1.3-1的要求,再生细骨料的性能指标应满足表4.1.3-2的要求;
2 再生粗骨料性能试验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 25177相关规定执行,再生细骨料性能试验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 25176相关规定执行;
3 再生粗骨料和再生细骨料应进行型式检验,并应分别包括表4.1.3-1和表4.1.3-2的全部项目;
4 再生粗骨料的出厂检验应包括表4.1.3-1中的微粉含量、泥块含量和吸水率,再生细骨料的出厂检验应包括表4.1.3-2中的微粉含量和泥块含量;
5 再生粗骨料和再生细骨料的型式检验及出厂检验的组批规则、试样数量和判定规则应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 25177和《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 25176的规定执行。
▼ 展开条文说明
4.1.3 表4.1.3-1和表4.1.3-2中微粉含量、吸水率等指标名称的含义与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 25177和《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 25176中的相关指标名称含义相同。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 25177和《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 25176规定的再生骨料可用于制备再生骨料砌块和再生骨料砖。但实际生产经验和应用案例证明,用于制备砌块和砖的再生骨料,其某些性能指标完全可以放宽,所以本规程作出了第4.1.3条的规定。
再生粗骨料颗粒级配、表观密度、针片状颗粒含量、空隙率等性能指标对再生骨料砌块或砖性能影响不大,故不作要求。再生粗骨料泥块含量、压碎指标、有机物、硫化物及硫酸盐、氯化物、坚固性、碱集料反应性能等指标关系到砌块或砖的强度和耐久性等关键性能,所以,这些指标应严格,需要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 25177的相关要求,而且经过调研和验证试验,上述这些指标都可以较容易达到GB/T 25177的Ⅲ类再生粗骨料相关要求。
再生粗骨料微粉含量、吸水率或杂物含量过高,会对砌块或砖的干燥收缩、强度、耐久性等性能带来不利影响,所以应对这些指标有所限制。但是,如果这些指标按照GB/T 25177的要求来限制又过于苛刻,对生产砌块或砖没有必要,反而不利于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调研和试验验证数据证明,这些指标比GB/T 25177的要求稍大一点并不会对砌块或砖性能带来明显影响,且指标适当放宽有利于再生骨料的推广。所以,相对于GB/T 25177的要求,本规程此处适当放宽了微粉含量、吸水率和杂物含量等指标的限值,规定再生粗骨料微粉含量<5.0%,吸水率<10.0%,杂物含量<2.0%。
再生细骨料颗粒级配、再生胶砂需水量比、再生胶砂强度比、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空隙率等性能指标对再生骨料砌块或砖性能影响不大,故不作要求。再生细骨料泥块含量、坚固性、单级最大压碎指标、有害物质含量、碱集料反应性能等指标关系到砌块或砖的强度和耐久性等关键性能,所以,这些指标应较为严格,需要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 25176的相关要求,而且经过调研和试验验证,这些指标都可以较容易达到GB/T 25176的Ⅲ类再生细骨料相关要求。
再生细骨料微粉含量过高,会对砌块或砖的干燥收缩带来不利影响,所以应对该指标有所限制。但是同样道理,如果该指标按照GB/T 25176的要求来限制又过于苛刻,对生产砌块或砖没有必要,反而不利于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调研和试验验证数据证明,该指标比GB/T 25176的要求稍大一点并不会对砌块或砖性能带来明显影响,且指标适当放宽有利于再生骨料的推广。所以,相对于GB/T 25176的要求,此处适当放宽指标限值,根据MB值不同规定再生细骨料微粉含量<12.0%或<6.0%。
在再生骨料砌块或再生骨料砖实际生产过程中,所采用的再生骨料往往是粗骨料和细骨料混合在一起。此种情况下,在对再生骨料进行检验时,可以先采用4.75mm的筛将混合再生骨料进行筛分,之后分别按照表4.1.3-1和表4.1.3-2进行检测评价。
由于目前尚无用于砌块或砖的再生骨料产品标准,也就没有相应的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要求、组批规则等依据,而本规程对再生骨料的进场检验又要求供货方提供型式检验报告和出厂检验报告,所以本规程在此处给出了用于砌块或砖的再生骨料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的相关规定,相关企业可以照此执行。
总的来说,砌块或砖对再生骨料的性能要求较低,本规程重点在于控制砌块或砖的产品质量,这体现于本规程第7章和第8章的相关规定。
455'>《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JGJ/T 240-20118.4 施工质量验收
8.4 施工质量验收
8.4.1 再生骨料砖砌体工程施工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 137的有关规定执行。
8.4.2 再生骨料砖砌体工程质量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程用词说明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要求)”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引用标准名录
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
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3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
4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
5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
6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
7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8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 50476
9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
10 《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
1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
12 《砌墙砖试验方法》GB/T 2542
13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试验方法》GB/T 4111
14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
15 《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
16 《预拌混凝土》GB/T 14902
17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
18 《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GB/T 18736
19 《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 25176
20 《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 25177
21 《预拌砂浆》GB/T 25181
22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T 14
23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
24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
25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
26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 70
27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 98
28 《机械喷涂抹灰施工规程》JGJ/T 105
29 《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 137
30 《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 220
31 《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 223
32 《混凝土和砂浆用天然沸石粉》JG/T 3048
33 《非烧结垃圾尾矿砖》JC/T 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