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mix proportion design of masonry mortar
JGJ/T 98-2010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1年8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第798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 98-2010,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原《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98-2000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0年11月4日
前 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材料要求;4.技术条件;5.砌筑砂浆配合比的确定与要求。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粉煤灰水泥砂浆和预拌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的内容;2.根据新型墙体材料性能,对砌筑砂浆施工稠度进行了调整;3.在砂浆强度等级上去掉了M2.5,增加了M25和M30两个等级;4.取消了分层度指标,增加了砂浆保水率的要求;5.根据不同气候区提出了砌筑砂浆抗冻性要求;6.增加了根据砂浆表观密度实测值及理论值校正砂浆配合比的步骤;7.将砂浆试配强度计算公式修改为fm,0=kf2。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环城西路北段272号,邮政编码:710082)。
本规程主编单位: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浙江中技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嘉兴市春秋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嘉善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西安天洋建材企业集团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李荣 孙占利 张秀芳 赵立群 刘军选 徐鹏如 王文奎 何希铨 金万春 王转英 袁永福 钱建武 张雪琴 薛天牢 金裕民 徐建 黄春文 毛国强 何富林 陈华 沈文忠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王福川 张昌叙 张玉忠 黄可明 张德思 陈栓发 李海波 施钟毅 王巧莉
1 总则
1.0.1 为统一砌筑砂浆的技术条件和配合比设计方法,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保证砌筑砂浆质量,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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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及一般构筑物中所采用的砌筑砂浆的配合比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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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应根据原材料的性能、砂浆技术要求、块体种类及施工条件进行计算或查表选择,并应经试配、调整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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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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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
2.0.1 砌筑砂浆 masonry mortar
将砖、石、砌块等块材经砌筑成为砌体,起粘结、衬垫和传力作用的砂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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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现场配制砂浆 masonry mortar site mixing
由水泥、细骨料和水,以及根据需要加入的石灰、活性掺合料或外加剂在现场配制成的砂浆,分为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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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预拌砂浆 ready-mixed mortar
专业生产厂生产的湿拌砂浆或干混砂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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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保水增稠材料 water-retentive and plastic material
改善砂浆可操作性及保水性能的非石灰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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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材料要求
3.0.1 砌筑砂浆所用原材料不应对人体、生物与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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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水泥宜采用通用硅酸盐水泥或砌筑水泥,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和《砌筑水泥》GB/T 3183的规定。水泥强度等级应根据砂浆品种及强度等级的要求进行选择。M15及以下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宜选用32.5级的通用硅酸盐水泥或砌筑水泥;M15以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宜选用42.5级通用硅酸盐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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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砂宜选用中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的规定,且应全部通过4.75mm的筛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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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砌筑砂浆用石灰膏、电石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石灰熟化成石灰膏时,应用孔径不大于3mm×3mm的网过滤,熟化时间不得少于7d;磨细生石灰粉的熟化时间不得少于2d。沉淀池中储存的石灰膏,应采取防止干燥、冻结和污染的措施。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2 制作电石膏的电石渣应用孔径不大于3mm×3mm的网过滤,检验时应加热至70℃后至少保持20min,并应待乙炔挥发完后再使用。
3 消石灰粉不得直接用于砌筑砂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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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石灰膏、电石膏试配时的稠度,应为120mm±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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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硅灰、天然沸石粉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GB/T 18736和《天然沸石粉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T 112的规定。当采用其他品种矿物掺合料时,应有可靠的技术依据,并应在使用前进行试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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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采用保水增稠材料时,应在使用前进行试验验证,并应有完整的型式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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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外加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引气型外加剂还应有完整的型式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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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 拌制砂浆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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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技术条件
4.0.1 水泥砂浆及预拌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可分为M5、M7.5、M10、M15、M20、M25、M30;水泥混合砂浆的强度等级可分为M5、M7.5、M10、M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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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 砌筑砂浆拌合物的表观密度宜符合表4.0.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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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 砌筑砂浆的稠度、保水率、试配抗压强度应同时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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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砌筑砂浆施工时的稠度宜按表4.0.4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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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 砌筑砂浆的保水率应符合表4.0.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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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 有抗冻性要求的砌体工程,砌筑砂浆应进行冻融试验。砌筑砂浆的抗冻性应符合表4.0.6的规定,且当设计对抗冻性有明确要求时,尚应符合设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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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 砌筑砂浆中的水泥和石灰膏、电石膏等材料的用量可按表4.0.7选用。
注:1 水泥砂浆中的材料用量是指水泥用量。
2 水泥混合砂浆中的材料用量是指水泥和石灰膏、电石膏的材料总量。
3 预拌砌筑砂浆中的材料用量是指胶凝材料用量,包括水泥和替代水泥的粉煤灰等活性矿物掺合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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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 砌筑砂浆中可掺入保水增稠材料、外加剂等,掺量应经试配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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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 砌筑砂浆试配时应采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应自开始加水算起,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搅拌时间不得少于120s。
2 对预拌砌筑砂浆和掺有粉煤灰、外加剂、保水增稠材料等的砂浆,搅拌时间不得少于18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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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砌筑砂浆配合比的确定与要求
5.1 现场配制砌筑砂浆的试配要求
5.1.1 现场配制水泥混合砂浆的试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合比应按下列步骤进行计算:
1)计算砂浆试配强度(fm,0);
2)计算每立方米砂浆中的水泥用量(Qc);
3)计算每立方米砂浆中石灰膏用量(QD);
4)确定每立方米砂浆中的砂用量(Qs);
5)按砂浆稠度选每立方米砂浆用水量(Qw)。
2 砂浆的试配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fm,0=kf2 (5.1.1-1)
式中:fm,0——砂浆的试配强度(MPa),应精确至0.1MPa;
f2——砂浆强度等级值(MPa),应精确至0.1MPa;
k——系数,按表5.1.1取值。
3 砂浆强度标准差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有统计资料时,砂浆强度标准差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fm,i——统计周期内同一品种砂浆第i组试件的强度(MPa);
μfm——统计周期内同一品种砂浆n组试件强度的平均值(MPa);
n——统计周期内同一品种砂浆试件的总组数,n≥25。
2)当无统计资料时,砂浆强度标准差可按表5.1.1取值。
4 水泥用量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立方米砂浆中的水泥用量,应按下式计算:
Qc=1000(fm,0-β)/(α·fce) (5.1.1-3)
式中:Qc——每立方米砂浆的水泥用量(kg),应精确至1kg;
fce——水泥的实测强度(MPa),应精确至0.1MPa;
α、β——砂浆的特征系数,其中α取3.03,β取-15.09。
注:各地区也可用本地区试验资料确定α、β值,统计用的试验组数不得少于30组。
2)在无法取得水泥的实测强度值时,可按下式计算:
fce=γc·fce,k (5.1.1-4)
式中:fce,k——水泥强度等级值(MPa);
γc——水泥强度等级值的富余系数,宜按实际统计资料确定;无统计资料时可取1.0。
5 石灰膏用量应按下式计算:
QD=QA-Qc (5.1.1-5)
式中:QD——每立方米砂浆的石灰膏用量(kg),应精确至1kg;石灰膏使用时的稠度宜为120mm±5mm;
Qc——每立方米砂浆的水泥用量(kg),应精确至1kg;
QA——每立方米砂浆中水泥和石灰膏总量,应精确至1kg,可为350kg。
6 每立方米砂浆中的砂用量,应按干燥状态(含水率小于0.5%)的堆积密度值作为计算值(kg)。
7 每立方米砂浆中的用水量,可根据砂浆稠度等要求选用210kg~310kg。
注:1 混合砂浆中的用水量,不包括石灰膏中的水;
2 当采用细砂或粗砂时,用水量分别取上限或下限;
3 稠度小于70mm时,用水量可小于下限;
4 施工现场气候炎热或干燥季节,可酌量增加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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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现场配制水泥砂浆的试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砂浆的材料用量可按表5.1.2-1选用。
注:1 M15及M15以下强度等级水泥砂浆,水泥强度等级为32.5级;M15以上强度等级水泥砂浆,水泥强度等级为42.5级;
2 当采用细砂或粗砂时,用水量分别取上限或下限;
3 稠度小于70mm时,用水量可小于下限;
4 施工现场气候炎热或干燥季节,可酌量增加用水量;
5 试配强度应按本规程式(5.1.1-1)计算。
2 水泥粉煤灰砂浆材料用量可按表5.1.2-2选用。
注:1 表中水泥强度等级为32.5级;
2 当采用细砂或粗砂时,用水量分别取上限或下限;
3 稠度小于70mm时,用水量可小于下限;
4 施工现场气候炎热或干燥季节,可酌量增加用水量;
5 试配强度应按本规程式(5.1.1-1)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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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预拌砌筑砂浆的试配要求
5.2.1 预拌砌筑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确定湿拌砌筑砂浆稠度时应考虑砂浆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稠度损失。
2 湿拌砌筑砂浆应根据凝结时间要求确定外加剂掺量。
3 干混砌筑砂浆应明确拌制时的加水量范围。
4 预拌砌筑砂浆的搅拌、运输、储存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预拌砂浆》JG/T 230的规定。
5 预拌砌筑砂浆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预拌砂浆》JG/T 23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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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预拌砌筑砂浆的试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拌砌筑砂浆生产前应进行试配,试配强度应按本规程式(5.1.1-1)计算确定,试配时稠度取70mm~80mm。
2 预拌砌筑砂浆中可掺入保水增稠材料、外加剂等,掺量应经试配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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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砌筑砂浆配合比试配、调整与确定
5.3.1 砌筑砂浆试配时应考虑工程实际要求,搅拌应符合本规程第4.0.9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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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按计算或查表所得配合比进行试拌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 70测定砌筑砂浆拌合物的稠度和保水率。当稠度和保水率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调整材料用量,直到符合要求为止,然后确定为试配时的砂浆基准配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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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试配时至少应采用三个不同的配合比,其中一个配合比应为按本规程得出的基准配合比,其余两个配合比的水泥用量应按基准配合比分别增加及减少10%。在保证稠度、保水率合格的条件下,可将用水量、石灰膏、保水增稠材料或粉煤灰等活性掺合料用量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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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砌筑砂浆试配时稠度应满足施工要求,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 70分别测定不同配合比砂浆的表观密度及强度;并应选定符合试配强度及和易性要求、水泥用量最低的配合比作为砂浆的试配配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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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砌筑砂浆试配配合比尚应按下列步骤进行校正:
1 应根据本规程第5.3.4条确定的砂浆配合比材料用量,按下式计算砂浆的理论表观密度值:
ρt=Qc+QD+Qs+Qw (5.3.5-1)
式中:ρt——砂浆的理论表观密度值(kg/m3),应精确至10kg/m3。
2 应按下式计算砂浆配合比校正系数δ:
δ=ρc/ρt (5.3.5-2)
式中:ρc——砂浆的实测表观密度值(kg/m3),应精确至10kg/m3。
3 当砂浆的实测表观密度值与理论表观密度值之差的绝对值不超过理论值的2%时,可将按本规程第5.3.4条得出的试配配合比确定为砂浆设计配合比;当超过2%时,应将试配配合比中每项材料用量均乘以校正系数(δ)后,确定为砂浆设计配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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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 预拌砌筑砂浆生产前应进行试配、调整与确定,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预拌砂浆》JG/T 23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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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1 《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
2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
3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
4 《砌筑水泥》GB/T 3183
5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
6 《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GB/T 18736
7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CJ 52
8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
9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 70
10 《天然沸石粉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T 112
11 《预拌砂浆》JG/T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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