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消防电子产品防护要求
Protection requirements for fire electronic products
GB 23757-2009
2009-05-05发布 2010-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本标准的第3章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6)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爽、郭立治、唐皓、谢锋、王艳娥、杨颖、邵宇。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电子产品的防护要求及其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场所使用的消防电子产品。其他环境中安装的具有特殊性能的消防电子产品,特殊要求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也适用于本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423.37-200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L:沙尘试验 (IEC 60068-2-68:1994,IDT)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GB 4208-2008,IEC 60529:2001,IDT)
GB/T 5169.5-1997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第2篇:针焰试验 (idt IEC 60695-2-2:1991)
GB/T 5169.10-2006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10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灼 热丝装置和通用试验方法(IEC 60695-2-10:2000,IDT)
GB 16838-2005 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GB 17945 消防应急灯具(GB 17945-2000,neq ISO 6309:1987)
GB 20286-2006 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
3要求
3.1 总则
消防电子产品若要符合本标准,应首先满足本章要求,然后按第4章规定进行试验,并满足试验的要求。
3.2 技术要求
3.2.1 外壳
3.2.1.1 消防电子产品外壳宜选用不燃或阻燃材料,阻燃材料的阻燃性能应满足GB 20286-2006的 要求。
3.2.1.2 当打开消防电子产品的外壳并移去其他保护措施,按制造商的规定进行安装和维护时,需要接近的所有部件都应容易接近。
3.2.1.3 消防电子产品的外壳防护等级应在产品标志或使用说明书中注明。外壳防护等级应满足GB 4208的要求,室内使用的控制器类消防电子产品的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 4208规定的IP30等级。
3.2.1.4 室外使用的消防电子产品应具有防尘功能和防水功能。
3.2.1.5 地面安装使用的消防电子产品应具有防水功能和耐磨功能。
3. 2.1.6 地面安装使用的消防应急灯具的表面面板应具有抗冲击性能。
3.2.2 材料
3.2.2.1 用于固定载流部件所使用的绝缘材料应满足GB/T 5169.10-2006规定的灼热丝顶部温度为850℃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要求,其他绝缘材料应满足GB/T 5169.10-2006规定的灼热丝顶部温度为650℃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要求。
3.2.2.2 接线端子排、表面尺寸不超过14mm×14mm的绝缘材料部件应满足4.7规定的针焰试验要求。
3.2.2.3 主电路配线应采用工作温度参数大于105℃的阻燃导线(或电缆);连接线槽的阻燃性能应满 足GB 20286-2006中规定的家电外壳、电器附件及管道阻燃2级的要求。
3.2.3 接线端子
3.2.3.1 接线端子的结构应保证良好的电接触和预期的载流能力,其所有的接触部件和载流部件应由导电的金属制成,并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3.2.3.2 接线端子的标志应清晰、耐久,相应用途应在有关文件中说明。
3.2.4 保护性接地
3.2.4.1 如消防电子产品外露的导体部件构成危险时,应电气连接到保护性接地端子上。
3.2.4 2 保护性接地端子应设置在容易接近便于接线之处,并进行防腐处理。
3.2.4.3 保护性接地端子的标志应清晰,并采用颜色标志或适用的图形符号进行识别。
4试验
4.1 总则
4.1.1 试验的大气条件
除有关条文另有说明外,各项试验均应在下述大气条件下进行:
——温度:15℃〜45℃;
——湿度:25%RH〜75%RH;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4.1.2 容差
除有关条文另有说明外,各项试验数据的容差均为±5%。
4.1.3 试验样品
除另有规定外,试验样品(以下简称试样)应是清洁的制品,且所有部件应按制造商规定的方式安装。
4.1.4 试验前检查
4.1.4. 1 试样在试验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并符合下述要求:
a) 表面无腐烛、涂覆层脱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
b) 紧固部位无松动;
c) 标志清晰、耐久。
4.1.4.2 试样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试验。
4.2 外壳防护等级试验
按GB 4208进行试验,并满足相应要求。
468'>《消防电子产品防护要求 》GB 23757-20094.8 阻燃性能试验
按GB 20286-2006进行试验,并满足相应要求。
4.9 接线端子的机械强度试验
4.9.1 目的
检验消防电子产品接线端子的机械强度性能,
4.9.2 试验设备
测量力矩的仪器和拧紧工具。
4.9.3 试验步骤
首先采用最大截面的合适型号的导体来进行试验。
每个接线端子接上和拆下导体5次。每次拆下导体后都应更换新的导体进行下一次试验。
对螺纹型接线端子,拧紧力矩应按表1规定或制造商规定的力矩的110%(取其大者)进行试验。试验分别在2个紧固部件上进行。
具有六角头也可用螺丝刀拧紧的螺钉,如果表1第II列和第III列之值不同,则进行2次试验,首先按表1第III列规定的力矩施加在六角头螺钉上进行试验,然后对另一组试样按表1第II列规定的力矩用镙丝刀拧紧镙钉进行第二次试验。
如果表1第II列和第III列之值相同,只进行螺丝刀拧紧试验。
4.9.4 试验结果
试验期间,紧固部件和接线端子不应松掉并且不应有会影响进行下一步使用的损坏。
4.10 雨淋试验
按GB 16838-2005中4.21进行试验,并满足相应要求。
附录A(规范性附录)研磨轮的制作
图A.1为研磨轮示意图,内圈由纸质或布质层压板制成;厚度为12.7mm±0.2mm,直径为38.1mm±0.2mm,中心为一直径为16.0mm的孔,外面包一层肖氏硬度50〜55的橡胶层,宽度为12.7mm±0.2mm,厚度为6.3mm,用氯丁橡胶胶粘剂粘于研磨轮内圈上,最外层是宽度为12.7mm±0.2mm的AP180/3砂布,用聚醋酸乙烯脂乳液或5%〜10%的聚乙烯醇溶液粘于橡胶轮上。制好的研磨轮的最后直径应为51.4mm±0.6mm。轮的质量为27g±2g。胶接时应防止胶液污染砂粒,砂布接头处应既不重叠又不离缝。每只研磨轮只能使用一次,试样调换时应更换新的砂布。当研磨轮的外包橡胶层硬度超过规定范围时,应予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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