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农田防护林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farmland shelterbelts engineering
GB/T 50817-201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3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58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农田防护林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农田防护林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817-2013,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年12月25日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7]126号)的要求,由河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会同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共同编制而成。
在本规范的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对我国主要农田防护林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收集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有关农田防护林设计、施工、管理和科研方面的新技术、新成果及经验等,参考有关国外先进标准,广泛征求有关管理、建设、设计、研究单位和专家的意见,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6章和6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综合调查、总平面图设计、营造林工程设计、森林保护工程设计等。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国家林业局负责日常管理,由河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河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花园北路81号,邮政编码:45004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河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张向阳 王丰军 杜滨宁 曹冠武 田金萍 肖武奇 赵建新 郭良 郑晓敏 雷跃平 谭运德 张莉 赵黎明 孙会新 张慧勤 江帆 王静洲 李立伟 曲进社 黄新峰 郑平安 张红文 马群智 刘国伟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周光辉 陈瑞国 王福祥 腾起和 赵体顺 王玉魁 楼晓钦 郑良 翟明普 范国强 樊巍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农田防护林工程设计,保证农田防护林工程建设质量,制定本规范。
▼ 展开条文说明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改造的农田防护林工程设计。
1.0.3 农田防护林工程设计应与当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与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相适应。
1.0.4 农田防护林工程设计应贯彻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
1.0.5 农田防护林工程设计应注重科技进步,积极稳妥地引进新品种、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重视信息化系统建设,提高农田防护林工程现代化科技水平。
▼ 展开条文说明
1.0.6 农田防护林工程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农田防护林 farmland shelterbelt
以保护农田、减轻自然灾害、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保护农区生物多样性、改善乡村景观、控制非点源污染、保障农业生产条件为主要目的的防护林。
2.0.2 林带 forest belt
以带状形式营造的具有防护作用的树行的总称。
2.0.3 骨干林带 primary forest belt
具有连通性和区域性特点,依托江、海、湖、河堤岸和沙漠边缘及干线公路建设的抵御自然灾害最基础、最主要的林带。
2.0.4 农田林网 forest belt network
由主林带与副林带纵横交错地配置在农田上的众多网格组成的农田防护林。
▼ 展开条文说明
2.0.5 林网形状 distribution of forest belt network
指林网分布状况。
2.0.6 农林间作 intercropping
在农田实行林木和作物间种,使农作物受到抗性较强的乔灌木庇护,减轻农业自然灾害的危害。
▼ 展开条文说明
2.0.7 防护片林 patch forest for protection
以片状分布为主要特征,发挥保护农田作用,面积0.067hm2以上的森林。
2.0.8 护村林 forest around village
围绕农区村边空地及荒地、荒滩,结合农区用材和村镇绿化建设的片林或围村林带。
2.0.9 主林带 main forest belt
为阻挡主风向(主要害风方向)而设置的农田林网骨架林带。
2.0.10 副林带 accessorial forest belt , secondary forest belt
与主林带垂直而设置的农田林网辅助林带。
2.0.11 疏透度 degree of porosity
指林带纵断面上透光孔隙的面积与纵断面总面积之比。
2.0.12 林带结构 beltstructure
林带内树木枝叶的密集程度和分布状况。分为紧密结构、疏透结构和通风结构。
▼ 展开条文说明
2.0.13 紧密结构tightness structure
在有叶期枝叶密集,几乎没有透光孔隙,防风距离较短,疏透度小于0.25。由带幅较宽,行数较多,造林密度较大的乔木(或配有亚乔木)和灌木所组成。
2.0.14 疏透结构 sparseness structure
透光孔隙在其纵断面上从上到下均匀分布,一般由乔、灌木组成双层林冠,防护距离较大,疏透度0.25~0.3 。由行数较少、带幅较窄的乔灌木树种组成;或不配置灌木,只有侧枝较发达的乔木组成。
2.0.15 通风结构 airiness structure
以乔木为主,具有明显的两个层次,上部为林冠层,有较小而均匀的透光孔隙,下层为树干层,有较大的透光孔隙,疏透度0.3以上。一般由乔木组成,不配置灌木或于林带外侧配置低矮灌木一行,或在内外两侧各配置一行。
2.0.16 有效防护距离 effective protection distance
害风越过林带后不造成危害的距离。
2.0.17 林带断面 forest belt profile
与林带走向成90°将林带截开所形成的断面。能够反映林带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2.0.18 全带更新 full forest belt regeneration
将衰老林带一次全部伐除,然后在林带采伐迹地上建立起新一代林带。
2.0.19 半带更新 half forest belt regeneration
将衰老林带一侧的数行伐除,然后采用植苗或萌芽等更新方法,在林带采伐迹地上建立起新一代林带。
2.0.20 带内更新 regeneration inside the forest belt
在林带内原有树木行间或伐除部分树木的空隙地上进行造林,并依此逐步实现对全部林带的更新。
2.0.21 带外更新 regeneration outside the forest belt
在林带的一侧按林带设计宽度造林,用植苗造林或萌芽更新的方式营造新林,待新植林带郁闭后再伐除原林带。
3 综合调查
3.1 一般规定
3.1.1 农田防护林工程设计之前应进行综合调查,综合调查应包括专项调查、小班区划调查和栽植材料调查。
3.1.2 农田防护林区划应采取下列方法:
1 在全国范围内,应根据农田防护林的地理分布和气候条件,划分为6个农田防护林区。
2 在同一农田防护林区内,应根据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划分农田防护林类型区。
3 在同一农田防护林类型区内,应根据土壤类型和水分条件的差异划分立地类型。
3.1.3 农田防护林区划分应符合表3.1.3 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3.2 专项调查
3.2.1 专项调查应包括灾害性气象因子调查、社会经济条件调查、树种调查和立地类型调查。调查内容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3.2.2 灾害性气象因子调查应包括大风、台风、沙尘、干热风、霜冻、低温冷害、冰雹、洪涝、干旱等。
▼ 展开条文说明
3.2.3 社会经济条件调查应包括土地利用状况、农业耕作制度、农业现代化程度、农作物单位面积产量等。
▼ 展开条文说明
3.2.4 树种调查应包括树种的成林高度、冠形、冠幅、高生长、径生长、树冠结构、抗逆能力和经济利用价值等。
▼ 展开条文说明
3.2.5 立地类型调查应采用路线调查和样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 展开条文说明
3.2.6 路线调查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在地形图或卫星影像图上应选择3条~5条调查路线,调查路线应有代表性,宜以最短的距离穿越最多的立地类型。
2 沿拟定的路线前进,应随时记载地形的明显变化,在地形、植被明显变化的典型地段应设点调查,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土壤调查,应按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植被调查,应包括植被类型、植被总盖度、各层盖度、主要植物种类(建群种、优势种)及其生活型、多度、盖度、分布状况、高度。
3.2.7 样地调查应分别立地类型、树(品)种进行,每个类型不宜少于3个样地。农田林网宜抽取样带,在样带中宜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进行调查,样段不宜小于20m; 农林间作宜抽取样行调查。样地调查内容宜包括树种、年龄、株行距、平均胸径、平均高、平均冠幅、平均枝下高、林木蓄积、生长量、灌木种类、灌木高度等。
3.3 小班区划调查
3.3.1 小班区划调查应按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3.3.2 小班应以明显地形地物界线为界,同时应兼顾资源调查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并可按下列基本条件进行区划:
1 权属不同。
2 地类不同。
3 主要树种(组)比例相差二成以上。
4 Ⅵ龄级以下相差一个龄级,Ⅶ龄级以上相差二个龄级。
5 郁闭度相差一个郁闭度级。
6 四旁树类型不同。
7 林带宽度不同。
8 农林间作类型不同。
▼ 展开条文说明
附录E 农田防护林工程造林整地规格及应用条件
附录F 农田防护林工程主要造林树(品)种适宜密度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 6000
《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
《生态公益林建设 技术规程》GB/T 18337.3
《容器育苗技术》LY/T 1000
《名特优经济林基地建设技术规程》LY/T 1557
《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 1690
标签:
本文链接:/guifan/4633.html
版权声明:站内所有文章皆来自网络转载,只供模板演示使用,并无任何其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