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石油库设计文件编制标准
Standard for compilation of the design document of oil depot
GB/T 51026-2014
主编部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5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526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文件编制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石油库设计文件编制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1026-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8月27日
前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3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等。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负责日常管理,由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给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中州西路27号,邮政编码:471003,E-mail:wanghq.lpec@sinopec.com),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华东设计分公司
中国昆仑工程公司辽宁分公司
主要起草人:王惠勤 何龙辉 于兆滨 董继军 万军 缪平 陈月兰 岳金峰 王伏龙 胡建东 贾萍 陈比劲 郭文豪 夏喜林 代志旭 刘景涛 管颉 孙惠山 缑清鸽 卢惠杰 王育富 李兰芳 冯辉 王少华
主要审查人:张彦新 周家祥 陈纪 吴丽光 张欢 欧晓燕 刘国勍 王金良 汪红 崔秋君 苗志伟 张俊 王丹 杨晨 夏力 李建留
1 总 则
1.0.1 为了提高石油库工程设计质量,统一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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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石油库的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的文件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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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石油库的设计文件宜按专业或单元(主项)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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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石油库的设计文件应编制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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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基础工程设计文件中各项专篇的编制应符合项目报批、报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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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石油库设计文件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础工程设计
2.1 总说明书
2.1.1 总说明书应包括项目概况、设计依据、设计原则、设计范围、设计基础、主要技术方案、环境保护方案、安全设施设置方案、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方案、节能措施、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人员编制、设计执行的主要规范和标准、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内容。
2.1.2 项目概况应说明项目建设规模、建设的性质和外部可依托条件等。
2.1.3 设计依据应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各专项评价报告及批复、工程设计合同、有关会议纪要、建设单位及上级单位的函件等。
2.1.4 设计原则应包括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政策和规定、技术选用原则、新工艺和新设备选用原则、自动控制水平、项目建设依托原则、物料进出库方式及比例、安全环保、能源使用原则及物料的周转次数、周转量、储存天数等。
2.1.5 设计范围应说明项目的设计范围以及主要工程内容。
2.1.6 设计基础应说明物料主要性质、公用工程条件、气象条件、地质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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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主要技术方案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艺技术方案应说明物料进出库方式、储存方式、输送方案、计量方案、管道布置方案和主要设备选型等;
2 自动控制方案应说明自动控制水平及控制系统配置方案;
3 总图运输方案应说明总平面布置、竖向布置、雨水排放和运输等方案;
4 土建工程方案应说明建筑、结构、采暖与通风等方案;
5 公用工程方案应说明给排水、供电、通信、供热和供风等方案;
6 辅助生产设施方案应说明办公、中心控制和分析化验等建筑物的设置方案;
7 消防设施方案应说明消防设施依托情况、消防设施的配置和消防安全方案等。
2.1.8 环境保护方案应说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和环境保护措施。
2.1.9 安全设施设置方案应简要说明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并说明设计中采取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2.1.10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方案应简要说明生产过程中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并说明设计中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
2.1.11 节能措施应包括采取的主要节能措施及能耗指标。
2.1.1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公用工程消耗量应包括电、水、压缩空气、蒸汽和氮气等的年用量;
2 主要概算指标应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借款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
3 项目建设用地应列出用地面积和征地面积。
2.1.13 人员编制应说明各类岗位定员及总定员。
2.1.14 执行的主要标准应列出其名称及编号。
2.1.15 存在问题及建议应说明项目技术方案、依托条件、各专项评价报告及批复等存在不落实、需要进一步确定的问题及建议。
2.2 工 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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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工艺部分基础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说明书;
2 界区条件表;
3 管道表;
4 工艺设备表;
5 特殊阀门表;
6 各类工艺设备数据表;
7 设备规格书;
8 工艺流程图;
9 公用工程流程图;
10 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
11 公用工程管道及仪表流程图。
2.2.2 说明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计原则宜包括执行国家有关项目建设法规、政策和规定、工艺技术选用原则、新工艺和新设备选用原则、自动控制水平、项目建设依托条件、物料进出库方式及比例、安全环保、能源使用原则及物料的周转次数、周转量、储存天数等;
2 设计范围应说明工艺单元(主项)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
3 设计基础应说明物料主要性质、公用工程条件和气象条件;
4 设计方案应说明设计规模、设备配置、主要工艺操作条件、加热方式及绝热要求、自动控制水平及控制要求等,并附储罐配置一览表、锅炉配置一览表、冷换设备配置一览表、机泵配置一览表、装卸设备配置一览表、供热和供风负荷统计等文表;
5 流程说明宜分系统按流程功能分别说明,主要包括储存、转输、倒罐、调合、装卸、加剂、供热和供风等流程;
6 主要设备选型应包括储罐、锅炉、冷换设备、装卸设备、泵、压缩机及其他小型设备选型;
7 消耗指标宜分别列表说明,应包括电、新鲜水、循环水、热水、蒸汽、压缩空气、氮气、燃料气和燃料油等用量,并应符合表2.2.2-1~表2.2.2-5的规定;
表2.2.2-1 电用量表
表2.2.2-2 新鲜水、循环水用量表
表2.2.2-3 蒸汽、热水用量表
表2.2.2-4 压缩空气、氮气用量表
表2.2.2-5 燃料气、燃料油用量表
8 安全环保措施应说明设计方案中采取的主要安全环保措施;
9 执行的主要标准应列出其名称及编号;
10 存在问题及建议应说明工艺技术方案、依托条件、各项专项评价报告批复等存在不落实的问题,需要进一步优化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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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界区条件表应列出进、出项目设计范围的工艺物料和公用物料,内容应包括公称直径、介质名称、介质相态、流向、流量(正常/最大)、操作温度(正常/最高或最低)、操作压力(正常/最高)、绝热、伴热和输送方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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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管道表应包括管道编号、公称直径、介质名称、管道起止点、介质相态、密度、腐蚀性介质含量、操作温度(正常/最高或最低)、操作压力(正常/最高)、设计温度、设计压力、管道等级代号、绝热和伴热等内容。
2.2.5 工艺设备表应按设备类别分别列出,内容应包括设备位号、设备名称、台数、操作温度、操作压办、设计温度、设计压力、技术规格、主体材质、重量、绝热和防腐等内容,成套供货的设备应注明成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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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特殊阀门表应按安全阀、泄压阀、减压阀、氮封阀、呼吸阀等分类列出阀门的编号、名称、主要操作参数、技术规格和数量等内容。
2.2.7 各类工艺设备数据表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容器类数据表应列出设备机械设计所必需的设计数据,应包括操作参数、设计参数、结构参数、介质名称、特殊(腐蚀)介质的含量、腐蚀裕度、接管法兰参数和绝热等内容;
2 锅炉数据表应列出锅炉设计、选型和询价所必需的数据,应包括蒸发量、蒸汽压力及温度、锅炉型式、蒸汽品质、现场条件、防爆等级、吹灰形式、燃烧器雾化形式、供货范围和接管法兰参数等内容;
3 冷换设备数据表应列出设备名称、设备位号、台数、规格、工艺操作数据、加热介质物性数据、被加热介质物性数据、结构参数、开口说明、机械设计数据、结构材料、制造及检验等内容;
4 机泵数据表应列出机泵设计、选型和询价所必需的数据,应包括介质名称、操作条件、现场条件、防爆等级、结构参数、主体材质、驱动型式、冲洗、机械密封、检验和验收、供货范围、接管法兰参数等内容;
5 特殊阀门类数据表应列出其保护的设备或管道编号、使用工况、阀门类型、材质、压力等级、介质流量、定压、背压和允许超过压力等内容;
6 其他小型设备数据表应列出操作参数、设计参数、结构参数、介质名称、接管法兰参数和绝热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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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设备规格书应列出长周期设备的主要工艺参数、结构型式、压力等级、材质、引用文件、供货范围、检验和验收、包装运输、质量保证和现场服务、供货商返回资料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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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 工艺流程图应表示出完整的工艺过程,应包括主要工艺设备的名称、位号、操作温度、操作压力、规格参数、安全泄放和防负压措施及主要工艺管道的公称直径、介质流量、操作温度、操作压力、调节阀、流量控制和计量等内容。
2.2.10 公用工程流程图应按物料类别分别绘制,应注明物料来源和使用物料的设备,且应包括设备的名称、位号及物料管道的公称直径、介质流量、操作温度、操作压力、调节阀、流量控制和计量等内容。
2.2.11 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应表示下列内容:
1 设备应表示下列内容:
1)全部设备的位号、名称和型式,并注明其主要规格参数、加热和绝热要求等内容;
2)设备的安全泄放、防负压措施和安全附件,包括安全阀、爆破片、呼吸阀、泄放阀、氮封阀等的规格、参数和编号等内容;
3)成套供货设备的供货范围。
2 管道应表示下列内容:
1)与设备相连接的全部工艺管道,包括介质流动方向、介质代号、管道编号、公称直径、管道等级、管道等级分界、伴热和绝热要求等内容;
2)工艺及与工艺要求相关的阀门;参与控制的自动控制阀门的编号;
3)全部安全泄压及防负压设施,包括安全阀、爆破片、减压阀和泄放阀及其编号等内容;
4)主要管道附件,包括金属软管、过滤器、限流孔板和盲板等内容。
3 仪表应表示下列内容:
1)检测仪表及需进入控制系统的成套仪表和控制阀门,并分别编号;
2)控制及联锁关系。
2.2.12 公用工程管道及仪表流程图应表示下列内容:
1 使用公用物料的设备位号及名称;
2 管道介质流动方向、介质代号、管道编号、公称直径、管道等级、管道等级分界、绝热和伴热要求等内容及阀门;
3 分别编号检测仪表及需进入控制系统的成套仪表和控制阀门。
2.2.13 工艺流程图、公用工程流程图、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公用工程管道及仪表流程图中使用的图例及符号应表示下列内容:
1 设备、管道、仪表的符号、缩写、代号的含义;
2 设备、管道、仪表图例及其代号的编写规则。
2.3 管道设计
2.3.1 管道设计部分基础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说明书;
2 设计规定;
3 材料表;
4 管道及设备平面布置图。
2.3.2 说明书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计原则应包括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政策和规定的原则,新材料选用原则,工程建设依托条件等内容;
2 设计范围应说明工艺单元(主项)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
3 设计方案应说明管道及设备平面布置方案、管道的绝热及伴热方案、管道防腐及阴极保护方案和管道应力设计方案;
4 管道器材选用应包括管道、管道附件、连接件和阀门等的选用要求;
5 安全措施应说明设计方案中采取的安全措施;
6 执行的主要标准应列出其名称及编号;
7 存在问题及建议应说明管道及平面布置方案、依托条件中存在的不落实问题及建议。
2.3.3 设计规定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平面布置的设计规定应包括下列内容:
1)平面布置遵守的主要标准;
2)设备布置原则;
3)道路宽度、净空的要求;
4)管墩、管架和建(构)筑物的设置原则;
5)基础标高的设置规定;
6)平台梯子的设置要求;
7)动力电缆、仪表电缆的敷设要求;
8)设备、机泵的检修要求;
9)环保要求;
10)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要求。
2 管道布置的设计规定应包括下列内容:
1)管道布置遵守的主要标准;
2)管道布置的一般要求;
3)管道的吹扫要求;
4)管道的排凝、放空要求;
5)管道的伴热、疏水要求;
6)泄压管道的安装要求;
7)管道的间距要求;
8)管道的坡度要求;
9)管道的埋设深度要求;
10)阀门的安装要求;
11)仪表元件的安装要求;
12)安全阀的安装要求;
13)管道支、吊架的设置规定;
14)管道保护套管的设置规定。
3 管道材料的设计规定应包括下列内容:
1)主要管道器材选用标准;
2)管道器材选用原则;
3)管子、管件、法兰、垫片、螺栓、螺母、阀门等的名称、公称直径、压力等级、材料、端面类型、壁厚和标准等的规定,阀门内件材料及结构型式。
4 管道绝热的设计规定应包括下列内容:
1)管道的保温、保冷和防烫伤的设计原则;
2)绝热材料的选用,绝热层厚度的计算,绝热结构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规定。
5 管道涂漆的设计规定应包括管道的表面处理,防腐蚀涂料和防腐蚀涂层设计、施工及验收,管道表面色和标志等内容。
6 管道机械的设计规定应包括下列内容:
1)管道柔性设计规定;
2)应力分析计算基准及应用程序;
3)项目所在地的抗震设防烈度、抗震设计执行的标准和非埋地管道抗震设计规定。
2.3.4 材料表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设备材料应列出各类阀门,并应按阀门类型分别列出公称直径、压力等级、技术要求、数量和标准等内容;
2 管道材料应列出管道、绝热、防腐材料等的规格、技术要求、数量和重量;
3 设备材料应列出各类小型工艺设备及配件的名称、规格、材质、技术要求、单位和数量等内容。
2.3.5 管道及设备平面布置图应表示下列内容:
1 界区边界及坐标;
2 防火堤、隔堤、围堰的位置或坐标;
3 设备、建(构)筑物的外形及相对位置,管带的相对位置,设备和建(构)筑物的定位尺寸;
4 管墩、管架的布置及管带的宽度和坡度;
5 设备的位号及名称;
6 界区范围内控制室、配电室和辅助间等建筑物的位置、尺寸和室内地坪的相对标高;
7 主要设备清单;
8 尺寸和坐标单位的说明;
9 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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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设 备
2.4.1 设备部分基础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说明书;
2 设计规定;
3 设备工程图。
2.4.2 说明书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概况应说明设备类型、数量和规格;
2 设备汇总应包括设备汇总表及主要附件汇总表;
3 设备的结构特点应说明储罐、球罐、容器、换热器等的结构描述;
4 主体材料、主要附件及供货范围应说明设备主体所用材料名称、国产或进口,主要附件的名称、供货范围、国产或进口。
2.4.3 设计规定应根据设备类型分别编制立式圆筒形储罐设计规定、球形储罐设计规定、容器设计规定、换热器设计规定等,其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然条件应包括设备计算及选材时必需的自然条件,除基本风压、地震设防烈度、基本雪压、场地土类别及地面粗糙度等外,储罐设计应包括有气象记录以来历年最低日平均温度,浮顶储罐设计还应包括小时的最大降雨量,壳体金属温度受大气环境温度影响的包括球罐在内的储存压力容器设计应包括历年月平均最低气温的最低值;
2 执行的主要标准应列出其名称及编号;
3 主体材料及设计计算应包括设备主体材料的选用和设计计算要求;
4 设计压力及设计温度应包括确定原则;
5 制造、检验应包括采用的制造、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
6 防腐设计应包括防腐方式、需防腐部位等内容;
7 绝热材料应包括材料的选用、性能要求和外保护层要求等;
8 附件选用应包括法兰的标准及型式、一二次密封型式、排水型式、搅拌及限位型式和罐顶型式等;
9 其他要求应包括运输要求及对结构、材料、附件等的特殊要求。
2.4.4 设备工程图的内容应包括设计条件章、简图、设备型式、外形规格尺寸、主体材料、主要开口、附件的类型及数量、主要材料、部件质量和总质量等。下列设备应绘制工程图:
1 立式圆筒形储罐中公称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0m3的浮顶储罐、公称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m3的内浮顶储罐、公称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m3的固定顶储罐、公称容积大于或等于500m3的不锈钢储罐、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2000Pa的低压储罐以及低温储罐;
2 球形储罐;
3 第Ⅲ类压力容器;
4 有特殊要求的其他设备。
108'>《石油库设计文件编制标准[附条文说明]》GB/T 51026-2014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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