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483-2008代替GB/T5483-1996天然石膏Natural gypsum
2008-06-30发布,2009-04-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T5483-2008。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5483-1996《石膏和硬石膏》。新标准相对1996年版本有如下主要变化:
- 对标准的名称进行修改,将“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改为“范围”,并对内容进行了修改(1996年版的第1章;本版的第1章)
- 对“规范性引用文件”做了修改,增加了引导语,引用标准增加了年代号(1996年版的第2章:本版的第2章)
- 增加了第3章“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 将“产品分类”修改为“分类与等级”(1996年版的第4章;本版的第4章)
- 将“块度尺寸”修改为“规格”(1996年版的4.2,本版的4.2)
- 去掉了表1的“产品名称”及分子式(1996年版的表1:本版的表1)
- 增加了“附着水的测定”(本版的6.1)
- 对“品位测定”的条款进行了调整(1996年版的6;本版的6.2)
- 用字母代替了品位计算中的分子式(1996年版的6;本版的6.2.3)
- 将“验收规则”修改为“检验规则”(1996年版的第7章;本版的第7章)
- 将“批量与编号”修改为“组批原则”(1996年版的7.1:本版的7.1)
- 去掉原标准中的“交货与验收”(1996年版的7.2)
- 将“取样方法”修改为“抽样方法及制样”(1996年版的7.3;本版的7.2)
- 将“检验项目及产品检验单”修改为“检验”(1996年版的7.4;本版的7.3)
- 对“判定规则”进行了修改(1996年版的7.5;本版的7.4)
- 将“运输和贮存”修改为“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1996年版的第8章,本版的第8章)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归口单位为全国非金属矿产品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起草单位包括咸阳非金属矿研究设计院、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河南建院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焦红燎、张秀芬、王显斌、刘水川、冯德平。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5年10月,1996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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