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埋地钢质管道交流干扰防护技术标准
Standard for AC interference mitigation of buried steel pipelines
GB/T 50698-2011
主编部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2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032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埋地钢质管道交流干扰防护技术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埋地钢质管道交流干扰防护技术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698-2011,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8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调查与测试、交流干扰防护措施、防护系统的调整及效果评价、管道安装中的干扰防护、运行与管理等。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石油工程建设专业标准化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公司(地址:成都市小关庙后街25号;邮政编码:610017),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张平 向波 龚树鸣 黄留群 陆家榆 李英义 齐磊 程明 蒋俊 窦宏强 汤晓勇 傅贺平 冯琦 黄春蓉 李浩
主要审查人:李绍忠 卢绮敏 葛艾天 欧莉 陈敬和 曹靖斌 许敬 薛志远 崔典 周凤山 毛丽 肖丁铭
1 总则
1.0.1 为有效控制高压交流输电系统和交流牵引系统对埋地钢质管道(以下简称管道)的交流干扰腐蚀危害,减轻交流干扰和雷电对腐蚀控制系统的影响,规范交流干扰防护工程的技术要求,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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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标准适用于管道交流干扰的调查与测量、交流干扰腐蚀防护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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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在干扰区域,宜由被干扰方、干扰源方及其他有关各方的代表,组成防干扰协调机构,按统一测试、统一评价、分别实施和管理的原则,联合设防、协调、处理,减轻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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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埋地钢质管道交流干扰防护技术要求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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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
2.0.1 交流干扰 AC interference
由交流输电系统和交流牵引系统在管道上耦合产生交流电压和电流的现象。
2.0.2 交流干扰源 source of AC interference
能对埋地钢质管道造成交流干扰的高压交流输电线路、设施和交流电气化铁路、设施,统称交流干扰源,简称干扰源。
2.0.3 管道交流干扰电压 pipeline AC interference voltage
由交流干扰产生的管道对地交流电压,也称为管地交流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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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交流电流密度 AC current density
交流电流在防腐层破损点处单位面积的漏泄量。
2.0.5 故障屏蔽 fault shield
在输电线路杆塔、变电站等的接地体与管道之间设置浅埋接地体,当输电系统发生故障时,可为管道和防腐层局部位置提供防护的措施。
2.0.6 去耦隔直装置 DC decoupling device
允许交流电流双向流动、切断或极大地降低直流电流流动的装置。包括极化电池、接地电池和固态去耦合器等。
2.0.7 固态去耦合器 solid-state DC decoupler
由固态电子元器件组成的干型去耦隔直装置。它具有在低压直流时的高电阻和交流时的低电阻的特性。
2.0.8 集中接地 lumped ground
在受附近输电系统干扰的管道的某些重要位置设置的深埋或浅埋接地,为管道和防腐层提供持续干扰或瞬间干扰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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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3.0.1 管道与高压交流输电线路、交流电气化铁路宜保持最大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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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在路径受限区域,相关建设单位在系统设计中应充分考虑管道可能受到的交流干扰,并对管道上可能产生的交流腐蚀和对腐蚀控制系统的影响程度进行分析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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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对管道造成交流干扰的干扰源,应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采取减轻交流干扰的措施。
3.0.4 当确认管道受交流干扰影响和危害时,必须采取与干扰程度相适应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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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当管道上的交流干扰电压不高于4V时,可不采取交流干扰防护措施;高于4V时,应采用交流电流密度进行评估,交流电流密度可按下式计算:
JAC=(8V)/(ρπd) (3.0.5)
式中:JAC——评估的交流电流密度(A/m2);
V——交流干扰电压有效值的平均值(V);
ρ——土壤电阻率(Ω·m);
d——破损点直径(m)。
注:1 ρ值应取交流干扰电压测试时,测试点处与管道埋深相同的土壤电阻率实测值;
2 d值按发生交流腐蚀最严重考虑,取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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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管道受交流干扰的程度可按表3.0.6交流干扰程度的判断指标的规定判定。
表3.0.6 交流干扰程度的判断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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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当交流干扰程度判定为“强”时,应采取交流干扰防护措施;判定为“中”时,宜采取交流干扰防护措施;判定为“弱”时,可不采取交流干扰防护措施。
3.0.8 在交流干扰区域的管道上宜安装腐蚀检查片,以测量交流电流密度和对交流腐蚀及防护效果进行评价。检查片的裸露面积宜为100mm2,安装按本标准附录A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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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 从事交流干扰和雷电影响防护设施安装、调试、测试、维修的人员应受过电气安全培训,并掌握相关电气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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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调查与测试
4.1 一般规定
4.1.1 当管道与高压交流输电线路、交流电气化铁路的间隔距离大于1000m时,不需要进行干扰调查测试;当管道与110kV及以上高压交流输电线路靠近时,是否需要进行干扰调查测试可按管道与高压交流输电线路的极限接近段长度与间距相对关系图(图4.1.1)确定。
图4.1.1 极限接近段长度L与间距a相对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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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当管道与高压交流输电线路的相对位置关系处于需要进行干扰调查测试区时,对已建管道应进行管道交流干扰电压、交流电流密度和土壤电阻率的测量;对在设计阶段的新建管道可采用专业分析软件,对干扰源在正常和故障条件下管道可能受到的交流干扰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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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调查与测试的项目
4.2.1 交流干扰源的调查测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高压输电系统应包括下列内容:
1)管道与高压输电线路的相对位置关系;
2)塔型、相间距、相序排列方式、导线类型和平均对地高度;
3)接地系统的类型(包括基础)及与管道的距离;
4)额定电压、负载电流及三相负荷不平衡度;
5)单相短路故障电流和持续时间;
6)区域内发电厂(变电站)的设置情况。
2 电气化铁路应包括下列内容:
1)铁轨与管道的相对位置关系;
2)牵引变电所位置,铁路沿线高压杆塔的位置与分布;
3)馈电网络及供电方式;
4)供电臂短时电流、有效电流及运行状况(运行时刻表)。
4.2.2 被干扰管道的调查测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本地区过去的腐蚀实例。
2 管道外径、壁厚、材质、敷设情况及地面设施(跨越、阀门、测试桩)等设计资料。
3 管道与干扰源的相对位置关系。
4 管道防腐层电阻率、防腐层类型和厚度。
5 管道交流干扰电压及其分布。
6 安装检查片处交流电流密度。
7 管道沿线土壤电阻率。
8 管道已有阴极保护和防护设施的运行参数及运行状况。
9 相邻管道或其他埋地金属构筑物干扰腐蚀与防护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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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参数测量方法》GB/T 21246
《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评价标准埋地钢质管道外腐蚀直接评价》SY/T 0087.1-1
《埋地钢质管道检查片腐蚀速率测试方法》SY/T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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