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
Automatic sprinkler systems—Part 7:Water flow indicators
GB 5135.7—2018
代替GB 5135.7—200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2018-06-07发布 2019-01-01实施
本部分的第6章、第8章内容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B 513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洒水喷头;
——第2部分: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
——第3部分:水雾喷头;
——第4部分:干式报警阀;
——第5部分:雨淋报警阀;
——第6部分:通用阀门;
——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
——第8部分:加速器;
——第9部分: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
——第10部分:压力开关;
——第11部分:沟槽式管接件;
——第12部分: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第13部分:水幕喷头;
——第14部分:预作用装置;
——第15部分:家用喷头;
——第16部分:消防洒水软管;
——第17部分:减压阀;
——第18部分:消防管道支吊架;
——第19部分:塑料管道及管件;
——第20部分:涂覆钢管;
——第21部分:末端试水装置;
——第22部分:特殊应用喷头。
……
本部分为GB 5135的第7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 5135.7—200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与GB 5135.7—200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水流指示器的分类及型号编制(见第4章、第5章);
——增加了连接方式的要求(见6.4);
——增加了叶片的相关要求(见6.5);
——增加了密封组件的要求(见6.6);
——增加了信号输出部件要求(见6.7);
——对灵敏度要求增加了复位时间要求(见6.8);
——增加了马鞍式水流指示器的机械强度要求(见6.16)。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上海金盾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西安盛赛尔电子有限公司、水力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罗宗军、白殿涛、李习民、田立伟、李毅、刘连喜、杨震铭、张君娜、王达、张兆宪、张雄飞、王秋良。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5135.7—2003。
1范围
GB 5135的本部分规定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流指示器的分类、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及包装、运输、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叶片型水流指示器,其他类型的水流指示器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842 塑料 聚乙烯环境应力开裂试验方法
GB 5135.1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1部分:沟槽式管接件
GB/T 7306 (所有部分) 55°密封管螺纹
GB/T 9112 钢制管法兰 类型与参数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7241.6 整体铸铁法兰
GB/T 25208 固定灭火系统产品环境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流指示器 water flow indicator
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将水流信号转换成电信号的一种报警装置。
3.2
延迟时间 retard time
由水的流动引起的传动部件动作开始到发出报警信号的时间。
3.3
灵敏度 sensitivity
驱动水流指示器发出报警信号的最小水流量。
3.4
额定工作压力 rated working pressure
水流指示器正常工作时所允许的最大进口压力。
4分类
4.1 水流指示器按是否具有延时功能可分为:
a)延时型;
b)无延时型。
4.2 水流指示器按结构形式可分为:
a)法兰式;
b)沟槽式;
c)对夹式;
d)螺纹式;
e)马鞍式;
f)其他式。
5型号
水流指示器的型号编制方法如下:
示例1:
ZSJZ 100-YF-1.2表示额定工作压力为1.2 MPa,具有延时功能,法兰式结构,公称直径为100 mm的水流指示器。
示例2:
ZSJZ 100-M-1.2-A表示企业自定义代号为A,额定工作压力为1.2 MPa,无延时功能,马鞍式结构,公称直径为100 mm的水流指示器。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GB 5135.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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