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关于遵义市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编制成果要求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设计标准及规范规定,现将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内容及深度规定如下。
一、基本规定
(一)规划设计方案文本统一采用A3图幅、横向、软皮封面。
(二)文本内容及编排顺序:
1.封面:包含项目名称、编制日期、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名称。
2.扉页:包含设计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项目总负责人以及建筑、结构、暖通、电气、给排水等各专业负责人姓名;加盖设计单位法人公章、包含有设计单位资质等相关内容的方案出图专用章、注册建筑师印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
5.设计图纸
二、说明书
对项目建设背景、基础资料、方案编制情况、抗震设防等级及工程技术手段、专项工程设计(包含无障碍设计、海绵城市技术措施、充电桩配置、成品住宅设计、保障房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参照的技术标准及经济技术指标进行说明。
三、设计图纸
(一)区位图
应采用三张图表述:第一张表示行政区范围内的项目位置与周边现状关系图;第二张表示一定范围内能清楚反映项目周边地块性质、道路系统、建筑配套设施等情况的项目地块位置,同时附现场照片;第三张表示上位规划中项目所在地块位置。
(二)彩色总平面布置图
彩色总平面布置图应与总平面布置图(蓝图)内容一致。
(三)效果图
1.设计效果图。包含鸟瞰图、沿重要街道的人视点沿街效果图、道路交叉口节点效果图、项目主要出入口效果图等。效果图应采用正常阴天天气效果,不应采用黄昏、强光照射、夜景等效果。
2.实景勘入图。包括整体实景鸟瞰图、沿重要街道的人视点沿街实景图、道路交叉口节点实景图等。实景勘入图必须如实反映项目周边现状,并真实表达拟建建筑与现状周边环境之间的关系。
3.外立面色彩、材质分析图。应标注建筑外墙采用的材质、规格及颜色编号,颜色编号以《中国建筑色卡GSB16-1517-2008》为准。
(四)场地竖向分析图
1.场地原始地形坡度大于5%、采用台地设计等情形的,不应少于两个方向的场地竖向分析表达。
2.竖向设计应体现项目原始地形及设计地形关系、基地与相邻城市道路高差关系、台地与建筑高差关系以及建筑室内外设计高差关系,清晰表达场地绝对标高及建筑设计标高。
(五)配套服务设施平面分析图
1.按照国家现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及《遵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4号令),分别标注社会福利、文体、居民健身、社区服务、教育、医疗、物管用房等配套设施,并标注配套设施所在建筑楼栋、层数、面积。
2.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要求配置保障性住房的,应标注保障性住房所在楼栋、层数、面积。
(六)日照分析图
提供拟建项目建成后,项目内部及对周边项目日照影响分析图,图纸中应注明日照分析结论。(我市采用众智日照分析软件)
(七)交通组织平面分析图
1.分别标识项目内部道路及周边市政道路的名称、等级、功能及红线宽度,并采用不同线型对人行流线、车行流线进行标识。
2.标注项目人行及车行出入口位置、停车场(库)出入口位置;标注项目内车行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红线交叉点之间的距离。
(八)消防安全平面分析图
1.标注消防车道位置、宽度、设计标高及转弯半径等。
2.对需设置消防登高面的建筑,应标注消防登高面的位置、长宽尺寸及设计标高。
3.标注消防水池、消防栓、消防站等消防设施的位置及服务半径。
(九)绿地面积平面分析图
按照国家现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标注项目用地范围内公共绿地、集中绿地等绿地的范围、面积并标注最小宽度。
(十)无障碍设施平面分析图
标识建筑无障碍出入口、通道,无障碍通道应标注坡长、宽度及坡度;标识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卫生间等无障碍设施的位置。
(十一)管线综合分析图
采用平面图、剖面图等方式,用不同线型及色彩分别表达每栋建筑给水、排水、雨水、电力(强电、弱电)、燃气、暖通等设施管线在项目内部的布局走向,以及接入市政管网或综合管廊情况,清晰表达项目雨污分流管网布局内容。
(十二)建筑分层平面图
1.分层平面图建筑轮廓线应与总平面布置图内容前后一致,并在图纸一侧表达出该栋建筑在项目总图中的位置缩略图。
2.分层平面图应清晰表达该层建筑面积、建筑功能等内容,统一采用建筑设计标高、两道尺寸线进行标注;建筑标准层相同的楼栋,以每层标高累加的形式进行表达,并表示标高所对应的层数及所属楼栋。
3.停车场(库)平面图除应按照一般分层平面布置图要求绘制外,还应对标准车位的长宽尺寸进行标注,并对布置的停车位进行编号。
因地形高差原因,地上建筑(室内车库)局部被室外地形掩埋的楼层,还应提供外墙掩埋比例与该层平面关系的详细示意图。
(十三)建筑立面图
逐层标注建筑高度、屋顶构筑物高度和总建筑高度;建筑立面内容一致的楼栋,采取集中表达的形式并注明相应楼栋号。
(十四)建筑剖面图
剖面图应标注场地标高和建筑标高,其剖切位置应反映建筑与场地周边的竖向交通及竖向功能联系,并在相应楼栋首层平面图中绘制剖切符号
(十五)总平面布置图(蓝图)
按照《遵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布置图制图标准的通知》进行设计。
遵义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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