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7]126号)的要求,由中国纺织机械器材工业协会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共分8章,涵盖以下主要内容: - 总则 - 基本规定 - 原液设备工程安装 - 短纤维纺练设备工程安装 - 长丝纺练设备工程安装 - 酸站设备工程安装 - 电气控制系统工程安装 - 设备试运转与安装工程验收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纺织机械器材工业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设备的开箱验收工作应由使用单位负责组织制造单位与安装单位根据装箱清单、合同附件等文件共同进行,并应做好记录。开箱时应先取出随机资料和装箱单,避免重力敲击或以铁器插入箱内,开箱后应以装箱单为依据检查箱内零件是否齐全,有无缺损,成套设备是否完整。
设备混凝土基础安装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设备混凝土基础不应有露筋、蜂窝空洞、裂纹、分层、沉陷或变形等缺陷。 2. 设备混凝土基础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7的有关规定检测,设备就位前,混凝土基础强度应达到设计值。 3. 有腐蚀性介质影响的设备混凝土基础,应做好防腐蚀处理。 4. 设备混凝土基础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2.1的规定,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进行安装。
地脚螺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预留孔中安设地脚螺栓应垂直,地脚螺栓任一部分离孔壁的距离应大于15mm,且不应碰孔底。 2. 地脚螺栓的杆部应无油污,螺纹处应涂油脂。 3. 地脚螺栓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规定强度的75%后拧紧螺母。螺栓应露出螺母1.5个至3个螺距。 4. 地脚螺栓拧紧力矩可按表2.3.1的要求确定。
平垫铁和斜垫铁的规格尺寸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并按照规定位置和数量放置。
设备安装测试与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 测试前应进行检查,确保所有准备工作已完成。 - 测试过程中应详细记录各项参数,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 测试完成后应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安装符合标准。
以上为粘胶纤维设备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本规范旨在加强粘胶纤维设备工程安装的质量管理,确保设备安装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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