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循环流化床锅炉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quality acceptance of circulating fluidized-bed boiler
GB50972-2014
主编部门: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2014年10月1日
书籍信息
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3层
邮编: 100038
统一书号: ISBN 1580242
定价: 21.00元
发布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315号
现批准《循环流化床锅炉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972-2014, 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3、3.0.4、3.0.8、3.0.11、6.1.7、6.2.3、7.0.3、7.0.7、9.3.6、9.6.5、9.6.8、10.2.6、11.1.1、12.1.1、12.2.1、14.3.6、14.6.6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度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743号)的要求, 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 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 总结了我国循环流化床锅炉施工及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 并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 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5章和3个附录,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 总则
- 术语
- 基本规定
- 锅炉基础复查与画线
- 钢架及相关金属结构
- 受热面
- 水压试验
- 燃烧装置
- 锅炉附属管道及附件
- 烟、风、燃料管道及附属设备
- 锅炉烟、风系统严密性试验
- 锅炉炉墙砌筑
- 锅炉热力设备及管道保温
- 锅炉调整试验
- 质量验收
规范内容
总则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
基本规定
- 第3.0.3、3.0.4、3.0.8、3.0.11、6.1.7、6.2.3、7.0.3、7.0.7、9.3.6、9.6.5、9.6.8、10.2.6、11.1.1、12.1.1、12.2.1、14.3.6、14.6.6条 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
钢架及相关金属结构
- 5.1 钢架安装及二次灌浆
- 5.3 门孔及密封件安装
燃烧装置
- 8.1 布风装置
- 8.2 启动点火及稳定燃烧装置
- 8.3 煤泥枪
锅炉附属管道及附件
- 9.1 锅炉附属管道
- 9.2 汽包就地水位计
- 9.3 安全附件
- 9.7 吹灰装置
烟、风、燃料管道及附属设备
- 10.1 空气预热器
- 10.2 烟、风、燃料管道
- 10.3 外置床及旋风分离器
- 10.4 其他附属设备安装
锅炉烟、风系统严密性试验
- 11.1 严密性试验条件
- 11.2 严密性试验要求
锅炉炉墙砌筑
- 12.1 不定形耐磨耐火材料施工
- 12.2 定形耐磨耐火材料施工
- 12.3 耐火陶瓷纤维施工
锅炉热力设备及管道保温
锅炉调整试验
- 14.1 一般规定
- 14.2 炉膛干燥
- 14.3 锅炉化学清洗
- 14.4 锅炉冷态通风试验
- 14.5 锅炉负荷试验
- 14.6 蒸汽严密性试验及安全阀校验
质量验收
- 15.1 施工质量验收划分
- 15.2 施工质量验收基本要求
附录
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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