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工程地质测绘标准
本标准依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3)建标协字第27号文的要求制定,编号为CECS238:2008,于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主要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市政、水利水电、铁路、公路、水运、煤炭、石油、电力、矿山等行业建设工程的工程地质测绘。它涵盖了各类工程的共性技术要求,并为特定工程类型保留了专门规定的空间。
标准的主要特点
- 遥感技术应用:标准强调了遥感、全球定位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等新技术的应用。
- 详细内容:特别强调了岩溶测绘、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测绘、第四纪测绘和特殊岩土测绘等内容。
使用范围与要求
- 基本原则:本标准旨在规范工程地质测绘行为,统一基本技术要求,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效率,保护环境。
- 技术术语定义:包括工程地质测绘、遥感解译、地质点、工程地质单元体、不良地质作用、地质灾害、工程地质条件、工程地质问题等术语的定义。
- 测绘比例尺:根据工程类型、勘察阶段和地质条件复杂度选择合适比例尺,如小比例尺(1:200000至1:50000)、中比例尺(1:25000至1:5000)、大比例尺(1:2000至1:500)。
基本规定
- 测绘时机:工程地质测绘应在初步勘察阶段进行,在复杂地区或关键地段进行详细测绘,或针对特定地质问题进行补充调查。
- 资料收集:测绘前需搜集和分析已有的相关资料,包括规划与设计资料、区域地质资料、岩土特性数据、气象和水文资料、工程地质问题记录等。
管理与解释
- 管理机构: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勘测专业委员会(CECS/TC18)归口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国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负责。
结语
本标准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的标准之一,旨在提供一套统一的技术规范,以促进各行业的工程地质测绘工作更加科学、高效和安全。
本文链接:/guifan/6031.html
版权声明:站内所有文章皆来自网络转载,只供模板演示使用,并无任何其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