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
GB 50350-2015
主编部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日期:2016年8月1日
内容简介
本规范基于多年油气集输工程设计经验,结合最新科研成果及生产管理经验,对《油气集输设计规范》GB 50350-2005进行了修订。新规范适用于陆上油田、滩海陆采油田和海上油田陆岸终端油气集输工程设计。
强制性条文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具体包括:
- 第4.3.11、4.5.12、10.2.2、11.2.7、11.7.6、11.8.9条
主要技术内容
名称变更
- 规范名称由《油气集输设计规范》变更为《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
章节和附录编排
增加内容
- 增加了“天然气凝液装卸”一节。
- 增加了混输泵选择的内容。
- 修订了原规范的部分条文,使其内容更为完善、合理。
使用范围扩展
术语定义
术语
- 油气集输:在油气田内,将油气井采出的油、气、水等加以汇集、处理和输送的全过程。
- 轻质原油:在20℃时,密度小于或等于0.8650 g/cm³的原油。
- 中质原油:在20℃时,密度大于0.8650 g/cm³且小于或等于0.9160 g/cm³的原油。
- 重质原油:在20℃时,密度大于0.9160 g/cm³且小于或等于0.9960 g/cm³的原油。
- 稠油:在50℃时,动力黏度大于400 mPa·s,且在20℃时,密度大于0.9161 g/cm³的原油。
- 特稠油:在50℃时,动力黏度大于10000 mPa·s且小于或等于50000 mPa·s的稠油。
- 超稠油:在50℃时,动力黏度大于50000 mPa·s的稠油。
- 高凝原油:含蜡量大于30%,凝固点高于35℃的原油。
- 起泡原油:由于降压、升温等原因,从原油中析出的溶解气泡上浮至原油液面后不立即消失,在液面形成泡沫层的原油。
- 浑化原油:经过脱除游离和(或)乳化状态的水、脱盐脱酸后,符合产品标准和工艺要求的原油。
- 老化原油:在油气集输过程中,长期积累产生的乳化状态稳定,采用常规措施无法处理,对原油脱水生产有较大影响的原油乳状液。
其他内容
适用范围
- 本规范适用于陆上油田、滩海陆采油田和海上油田陆岸终端油气集输工程设计。
其他要求
- 油田油气集输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出版信息
- 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号国宏大厦C座3层
- 邮政编码:100038
- 电话:(010)63906433(发行部)
- 印刷:北京市科星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以上内容是对原文的整理和优化,删除了敏感信息,保留了关键内容和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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