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矿山井架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the Mine Headframes)的编号为GB50385-2006。该规范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主编,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并于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该规范根据建设部建标函[2005]124号文件的要求,由煤炭工业邯郸设计研究院联合多家单位共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分析了井架使用中的问题,并借鉴了国外相关资料。最终,该规范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组织审查并定稿。
该规范包括以下几章: - 1 总则 - 2 术语和符号 - 3 布置与选型 - 4 荷载 - 5 计算 - 6 构造
规范中以黑体字标注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规范中第1.0.3、4.1.3(5)、4.1.4(1)、4.2.4(1)、4.2.5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矿山立井钢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井架的设计,不适用于木结构、砖结构和斜井井架的设计。
井架设计的安全等级应为二级。井架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的规定。井架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结构的耐火等级应为二级。当井口房的承重构件及非承重外墙为非燃烧体时,井架结构构件的耐火极限可降低到0.25小时。
井架设计应从实际出发,合理选择材料和结构方案,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应方便制作、安装及维护。井架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该规范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管理和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际,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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