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人造板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T 50887-2013
该规范由中国计划出版社于2013年在北京出版。
发布与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3年8月8日联合发布了此规范。规范自2014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
编制背景
该规范是在原建设部发布的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要求下,由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会同相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编制过程中,广泛收集并总结了实际工程经验和国外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
主要内容
本规范共分7章,涵盖总则、基本规定、废水处理、粉尘和废气防治、固体废物处置、噪声控制及绿化等内容。
基本规定
选址和总图设计的环境保护要求
- 选址:应符合城镇发展规划及区域环境功能区划。
- 禁止选址区域:不得在居住区、文教区、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内建设。
- 布局要求:厂址宜选择在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和河流下游。生产单元如原料堆场、备料车间等应布置在厂内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环境保护设计原则
- 清洁生产:应采用高效率、低污染的生产工艺及设备。
- 统一规划:新建项目需综合考虑环保设施的规划和发展空间。
废水处理
- 基本原则:提出废水处理的一般规定及防治措施。
- 排水口设置:总排水口应位于生产、生活用水取水口下游500米以外。
粉尘和废气防治
- 一般规定:提出粉尘和废气防治的基本要求。
- 处理措施:提供具体的防治和处理方法。
固体废物处置
- 基本原则:提出固体废物处置的一般规定及具体措施。
- 处置措施:强调废物的合理处置和综合利用。
噪声控制
- 一般规定:提出噪声控制的基本要求。
- 消除措施:提供降低噪声的具体措施。
绿化
- 基本原则:提出绿化的一般要求。
- 实施措施:提供绿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建议。
其他
- 规范用词说明:提供规范中用词的解释。
- 引用标准名录:列出引用的相关标准。
使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和胶合板工程的环境保护设计,旨在统一标准、防止污染、改善和保护环境。
执行要求
- 同步设计:环保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和投产。
- 阶段设计:项目建设各阶段均应做好环境保护设计工作。
- 其他标准:除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其他标准规定。
通过上述内容,规范提供了人造板工程环境保护设计的标准和指导,旨在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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