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Code for seismic design of hydraulic structures of hydropower project
NB35047—2015
替代标准:
DL5073—2000
主编部门: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批准部门:
国家能源局
施行日期:
2015年9月1日
标准概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8]12422008-33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过广泛的调研和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本规范进行了修订。
修订内容
- 规范名称变更:从《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调整为《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 抗震设计原则:采用极限状态设计方法,结合结构系数和安全系数,对不同类型的水工建筑物给出抗震结构系数值。
- 地震动参数修订:更新了基岩标准设计反应谱参数取值。
- 新规定:对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甲类的水工建筑物,除了依据场址地震动加速度进行抗震设计外,还要求按照特定方法确定最大可信地震。
- 特殊要求:对混凝土重力坝和拱坝工程,需考虑结构-地基-库水体系的动力相互作用,以及材料非线性影响等。
- 土石坝要求:在某些条件下,需同时采用有限元法对坝体和坝基进行动力分析。
- 新增内容:增加了渡槽、升船机和边坡的抗震设计规定。
强制性条文
- 第1.0.3条中的第2款
- 第3.0.1条
- 第3.0.2条中的第2款、第3款
- 第3.0.3条
管理和解释
本规范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强制性条文,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能源行业水电勘测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联系方式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
邮编: 100120
编写单位和主要成员
- 主编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员:陈厚群、党林才、李德玉、杜小凯、胡晓、严永璞、刘小生、王海波、赵剑明、李光顺、张艳红、张伯艳、王钟宁、涂劲、李敏、张翠然、欧阳金惠、马怀发、郭胜山、杨正权
- 主要审查人员:王民浩、周建平、李界、李仕胜、孙保平、胡斌、张想汉、童显武、吕明治、邓毅、王仁坤、吴关叶、范福平、洪永文、姚栓喜、肖峰、艾永平、严军、林鹏
内容章节概要
- 术语和符号
- 基本要求
- 场地、地基和边坡
- 地震作用和抗震计算
- 重力坝
- 拱坝
- 土石坝
- 渡槽
- 升船机
- 水电站压力钢管和地面厂房
附录
- 附录A:土石坝拟静力法抗震稳定计算
- 附录B:渡槽槽体内动水压力计算
用词说明
本书由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本书封底贴有防伪标签,刮开涂层可查询真伪。如有质量问题,请联系出版社退换。
本文链接:/guifan/6584.html
版权声明:站内所有文章皆来自网络转载,只供模板演示使用,并无任何其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