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267-1997 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

GB50267-1997 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 GB50267-1997 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 GB50267-1997 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

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编号GB50267-97)由国家地震局主导编制,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正式批准,于1998年2月1日正式实施。

关于本规范的通知

根据国家计委的要求,国家地震局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了《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现已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正式成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由国家地震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承担。出版和发行工作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目次

本规范详细阐述了核电厂抗震设计的相关要求和技术标准,涵盖了术语和符号、抗震设计基本要求、抗震计算、设计地震震动等多个方面。

总则

本规范旨在贯彻“以防为主、确保民用核设施安全”的方针,保障核电厂的安全运行。其适用范围包括极限安全地震震动的峰值速度不大于0.58g地区的压水堆核电厂中与核安全相关物项的抗震设计。

术语和符号

规范中定义了一系列术语和符号,如地震震动、运行安全地震震动、极限安全地震震动等,以确保设计过程中使用的概念统一和准确。

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

抗震设计应遵循一系列基本要求,包括计算模型的选择、抗震计算方法的确定、作用效应组合和截面抗震验算等内容。

设计地震震动

设计地震震动参数包括两个水平向和一个垂直向的设计加速度峰值、设计反应谱及设计加速度时间过程等。这些参数是基于综合概率法、地震构造法和最大历史地震法等多种方法确定的。

地基和斜坡

对于与核安全相关的物项,地基和斜坡的抗震设计应特别注意。地基的抗滑验算和液化判别是重要环节,而斜坡的抗震稳定性验算也需要遵循一定的安全系数。

建筑物和构筑物

规范对安全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抗震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作用和作用效应的组合、应力计算和截面设计等方面。

结语

本规范的制定和实施,旨在提高核电厂的抗震能力,确保核电厂的安全运行,防止核事故的发生。


以上内容是对原文本的重新组织和简化,保留了主要的技术要点和逻辑框架,去除了姓名、电话、公司名称和网址等敏感信息,并采用了Markdown格式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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