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推荐性标准《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JTG/TB02-01—2008)由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主编,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批准并发布。该细则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于2008年8月29日发布了第27号公告,正式公布《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JTG/TB02-01—2008),并指出该细则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原《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004—89)相应部分同时废止。细则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日常解释及管理工作由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负责。
根据交通部《关于下达1999年度建设标准、规范、定额等编制修订工作计划的通知》(交通部公路发[1999]82号),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对《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004—89)进行了修订,编写了《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编写过程中,吸收了国内外研究成果和实际工程经验,参考了先进抗震标准规范。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修改,最终于2008年7月完成编写任务。
该细则共有11章和4个附录,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 扩大适用范围,增加非规则桥梁的抗震设计内容; - 修订设防标准和设防目标,采用两水平设防、两阶段设计的思想; - 补充细化场地和地基部分的规定; - 修订地震作用部分,增加地震作用分量组合、设计地震动时程等规定; - 增加桥梁延性抗震设计和能力保护原则的规定; - 增加抗震分析建模原则和抗震分析方法的规定; - 修订抗震措施的规定。
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问题或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联系,以便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细则详细规定了桥梁抗震设计的各个方面,包括术语、基本要求、场地和地基、地震作用、抗震分析、强度与变形验算、延性构造细节设计、特殊桥梁抗震设计、桥梁减隔震设计和抗震措施等内容。
细则旨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减轻公路桥梁的地震破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更好地发挥公路交通网的功能及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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