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村镇传统住宅设计规范
设计规范简介
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村镇传统住宅设计规范》(CECS360:2013)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和清华大学等单位联合制定,并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该规范于2014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范主要内容
总则
本规范旨在传承村镇传统建筑风貌,确保新建村镇传统住宅的功能和环境质量,提升村镇传统住宅设计水平。规范适用于全国县级政府驻地以外的镇、乡和行政村的集体土地或宅基地上,以统规统建或统规自建方式进行的村镇传统住宅规划和设计。
术语定义
- 村镇传统住宅:在建筑空间组织、立面造型及建筑构成要素上具有本地人文、地域或民族特征的村镇住宅建筑。
- 统规统建:由地方政府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提供统一服务和指导,项目所属单位具体负责实施,以节省资金、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为目标的项目管理模式。
- 统规自建:由地方政府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提供统一服务和指导,项目施工由其所有人自行实施的项目管理模式。
- 生活空间:供居住者起居、睡卧及相关活动的空间。
- 辅助空间:供居住者炊事、卫浴、交通、储藏及从事牲畜、家禽饲养等活动的空间。
- 传统礼仪活动空间:依照不同地区生活习俗,供居住者进行祭祀、礼拜等传统活动的空间。
基本规定
村镇传统住宅的设计需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规划选址
规划选址应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历史和社会经济因素。
建筑设计
建筑设计应结合本地传统建筑风貌,注重功能性和舒适度。
构件设计
包括门窗、屋面、柱梁等设计。
节能技术
涉及遮阳、保温与采暖、通风降温等节能措施。
编制背景
本规范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于2013年12月23日批准发布,旨在推广传统建筑风貌,提高村镇住宅设计水平。
参编单位与主要起草人
- 参编单位: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金土木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梁咏华、宋晔皓、郭景、潘晓棠、韩高峰、鞠晓磊、朱显泽、汪洪涛、朱宁、郝石盟、解丹、史维、李楚舒。
引用标准名录
- 国家计委[1986]1649号文《关于请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负责组织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
条文说明
详细解释了各条款的具体含义和应用方法。
本规范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归口管理,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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