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的规定编写。本标准替代了CJ/T 252-2007《城镇排水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并对该标准进行了修订。主要的技术变化包括: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要起草单位包括广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南京市城市排水监测站等多家机构。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排水水质水量在线监测系统的构成及功能、系统的总体要求、抽取水样单元、水样分配单元、水质水量检测单元、数据采集存储与传输单元、系统管理单元、系统辅助单元、系统运行环境和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等要求。适用于城镇排水水质水量在线监测系统的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等。
本标准引用了多个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GB 6920、GB 11893等。
本标准列出了多个术语和定义,例如:
城镇排水水质水量在线监测系统应由抽取水样单元、水样分配单元、水质水量检测单元、数据采集存储与传输单元、系统管理单元、系统辅助单元及系统运行环境构成。具体功能包括:
系统应具备合理的监测频次、合理的设备选择、设计合理性、维修方便性、开放性和扩展性。
抽取水样单元应具备可调节式的取样方式,并能现场或远程控制紧急抽取水样。此外,还应设置人工采样口,确保水样代表性,并采取防堵措施。
水样分配单元应根据自动分析仪的需求分配水样,同时保证水样的时效性和代表性。
水质水量检测单元包括多种水质自动分析仪和流量计,如化学需氧量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吸收水质自动分析仪、总有机碳水质自动分析仪等,它们分别有不同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
数据采集存储与传输单元应包括数据采集仪、数据服务器和通讯设备,以确保数据的有效采集、存储和传输。
系统管理单元应包括监控中心和基站控制平台,负责数据的收集、处理和远程控制。
系统辅助单元应包括稳压电源、不间断电源、防雷和自动清洗等设施,以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系统运行环境应包括空气、噪声、震动、温度湿度和防盗设施等,以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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