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457-2014 高杆照明设施技术条件(2)
光源灯具要求
- 光源电器应符合相关标准。
- 照明灯具应符合GB7000.1、GB7000.5、GB7000.7和GB7000.201的规定。
- LED灯具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
- 攀爬装置应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方便攀爬。
- 升降系统应灵活、轻便,并具有自锁功能。
- 倾倒系统应符合相关标准,具备限位装置和液压保护。
配电和控制设备
- 配电线路和灯盘线路应安装牢固,横平竖直。
- 线缆不应有接头,应留有余量。
- 配电柜应具有手动和自动控制功能,应能实现节电措施。
- 应设置明显的转换开关和指示灯。
- 控制机构应设置电气互锁装置。
- 无线遥控系统应具备信号检测装置。
- 电气部件连接应安全可靠,无松动现象。
要求
- 灯杆及灯盘应符合尺寸、焊接质量、防腐处理等要求。
- 攀爬装置应能承受一定荷载。
- 升降系统应灵活、平稳,具备自锁功能。
- 倾倒系统应平稳运行,无异常现象。
- 防腐处理应符合热浸镀锌、喷漆和喷塑等要求。
- 接地和避雷装置应符合相关标准。
试验方法
- 各项尺寸应符合设计图纸的技术要求。
- 直线度、焊缝质量等应通过目测和仪器检测。
- 端面扭转角误差应通过万能角度尺测量。
- 防腐处理应通过外观目测和无损测厚仪校验。
检验规则
- 高杆照明设施应按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
- 产品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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