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推荐性行业标准《高速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JTG/TF83-01—2004)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发布。该标准旨在提升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确保护栏设置的安全性、合理性、经济性和适用性。
该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改建高速公路及高速公路桥梁的各种结构形式护栏的安全性能评价。其他公路的护栏及安全设施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在现行标准和规范中,有关高速公路护栏的规定仅在《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JTJ074-94)中有所提及,但缺乏具体的评价方法和标准。因此,在我国公路交通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制定这一标准显得尤为必要。
标准的制订基于我国高速公路的实际运行情况,通过大量调研和实车碰撞试验数据,确保标准既符合国情,又与国际相关标准接轨。标准制订过程中注重以人为本,兼顾技术和经济因素,确保标准既适用于当前,也适应未来发展趋势。
本标准界定了与护栏安全性能评价相关的名词术语,规定了高速公路护栏实车碰撞试验条件、试验指标控制精度、试验方法及评价标准。标准不涉及护栏设置的相关内容。
试验车辆分为小型客车和大型车辆(包括大客车和大货车)。试验速度根据车型不同而异,碰撞角度统一为20°。试验指标允许偏差有详细规定。
实验场地需平坦、加速跑道应能使试验车辆达到标准速度。试验车辆需确保总成完整,行驶系统、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等性能良好。
试验数据包括车辆碰撞过程中的各项指标,如车体加速度、假人头部和胸部性能指标等。这些数据用于全面评估护栏的安全性能。
护栏的安全性能评价基于试验结果,包括车内乘员保护、护栏防撞性能和车辆碰撞后的运行轨迹等。
本标准首次制订,希望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提出宝贵意见,以便下次修订时参考。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我国高速公路护栏的安全性能。
以上是《高速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JTG/TF83-01—2004)的重新描述,删减了敏感信息,并使用了Markdown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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