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JTS151-2011)于2011年8月29日发布,并自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批准,旨在统一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的技术要求,确保其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耐久适用。
主要内容
- 材料
-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
-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
- 构造和构件
强制性条文
本规范中,第3.1.3条、第3.2.1条、第3.2.3条、第8.14.2条和第8.14.6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编写单位
本规范由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主编,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大连理工大学和河海大学共同参与编写。
使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和素混凝土结构的设计,但不包括轻骨料混凝土和其他特种混凝土结构以及航运建筑的混凝土结构设计。
基本规定
- 结构设计应基于以概率理论为基础,以分项系数表达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
- 设计的极限状态应分为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 对结构构件进行承载能力和变形验算,根据使用需求进行裂缝宽度验算。
详细章节
总则
- 规范的目的在于统一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的技术要求,确保其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耐久适用。
术语
- 混凝土结构:指以混凝土为主要承载材料制成的结构,包括素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等。
- 素混凝土结构:指无筋或不配置受力钢筋的混凝土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指配置受力的普通钢筋、钢筋网或钢筋骨架的混凝土结构。
-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指配置预应力筋并通过张拉或其他方法建立预加应力的混凝土结构。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
- 结构构件应根据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要求进行计算,包括对所有结构构件进行承载能力计算;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进行抗震承载能力计算。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
- 结构构件应根据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进行验算,包括变形验算、裂缝宽度验算等。
其他附录
- 附录A:素混凝土结构构件计算
- 附录B:钢筋的公称截面面积、计算截面面积和理论质量
- 附录C:任意截面构件正截面承载力计算
- 附录D:后张预应力钢筋常用束形的预应力损失
- 附录E:与时间相关的预应力损失
- 附录F: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实施与反馈
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和意见应及时反馈至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和本规范管理组,以便再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的编写和修订体现了我国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的进步和发展,为提升工程质量、保障结构安全和耐久性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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