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12-31
实施日期:2014-12-01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本标准的4.1和4.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21252-2007《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本标准与GB21252-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和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诺贝尔集团有限公司、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广东宏陶陶瓷有限公司、广东嘉俊陶瓷有限公司、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恒实陶瓷有限公司、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宇陶瓷有限公司、申鹭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段先湖、王博、李莹、张旗康、卢广坚、王常德、金国庭、王威灿、林孝发、蔡吉林、刘小林、张武。
售价:2.00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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