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 则
1 总则
1.0.1 为保证建筑外墙防水的工程质量,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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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建筑外墙的防水对建筑的使用功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建筑节能的要求下,防水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由于建筑(外墙)多样性的发展,以及建筑高度的增加、风压加大,致使外墙渗漏率加大,降低了外墙作为围护结构的使用功能和保温隔热性能,也会导致外墙使用寿命的缩短。在工程实践中由于缺乏外墙防水的统一做法,缺乏指导工程实践的标准规范,致使外墙渗漏时有发生,墙体的耐久性及使用功能得不到保证,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因此编制《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是完全必要的。同时,为了与已有的建筑屋面、地下、室内防水工程标准配套,以完善建筑物整体防水的工程标准,也有必要编制建筑外墙防水技术标准。本规程的制定,将对提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保证建筑物的耐久性、节约能源起到指导和规范的作用。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以砌体或混凝土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外墙防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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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规定了本规程的应用范围。砌体围护结构是指采用多孔砖、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等作为围护结构材料的墙体;混凝土围护结构是指采用现浇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作为围护结构材料的墙体。
本规程尚不包括其他材料构成的建筑外墙,例如:玻璃、木材、塑料、金属材料等构成的外墙;此相关内容有待今后进一步补充完善。
1.0.3 建筑外墙防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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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明确本规程与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关系。
2术 语
2 术 语
2.0.1 建筑外墙防水 waterproof and protection of exterior wall of building
阻止水渗入建筑外墙,满足墙体使用功能的构造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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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建筑外墙防水构造与措施不但能使建筑外墙具有防水功能,而且还具有在使用过程中对墙体结构的耐久性、保温层的长期热工性能等外墙的原设计功能及其完整性的防护作用。
2.0.2 防水透气膜 weather barrier
具有防水和透气功能的合成高分子膜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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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防水透气膜具有防水透气功能,起到对保温层及墙体结构的保护作用,在达到外墙防水功能的同时,使保温层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仍能达到设计规定的保温热工性能。
2.0.3 滴水线 drip water line
在凸出或凹进外墙面的部位外沿,设置的阻止水由水平方向内渗的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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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滴水线具有阻止水流向外墙面的功能。在凸出外墙的窗台、窗楣、雨篷、阳台、女儿墙压顶和突出外墙的腰线等部位均要做滴水线,滴水线的形式有滴水槽和鹰嘴两种,通常采用水泥砂浆制作,也可采用金属(不锈钢、铝合金)预制件。
3基本规定
3 基本规定
3.0.1 建筑外墙防水应具有阻止雨水、雪水侵入墙体的基本功能,并应具有抗冻融、耐高低温、承受风荷载等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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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对建筑外墙防水提出的基本功能要求,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因素:
1 雨雪水侵入墙体,会对墙体产生侵蚀作用,进入室内,将会影响使用;当有保温层时,还会降低热工性能,达不到原设计保温隔热的节能指标,由此产生的损害应引起高度的认识和重视。防止雨水雪水侵入墙体是外墙防水的最重要功能。
2 建筑外墙的防水层自身及其与基层的结合应能抵抗风荷载的破坏作用。
3 冻融和夏季高温将影响建筑外墙防水的使用寿命,降低使用功能。
3.0.2 在正常使用和合理维护的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筑外墙,宜进行墙面整体防水:
1 年降水量大于等于800mm地区的高层建筑外墙;
2 年降水量大于等于600mm且基本风压大于等于0.50kN/m2地区的外墙;
3 年降水量大于等于400mm且基本风压大于等于0.40kN/m2地区有外保温的外墙;
4 年降水量大于等于500mm且基本风压大于等于0.35kN/m2地区有外保温的外墙;
5 年降水量大于等于600mm且基本风压大于等于0.30kN/m2地区有外保温的外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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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针对国内建筑外墙的渗漏情况,本规程编制组进行了多次的各地调研和全国范围的问卷调查,主要内容有年降雨量与基本风压情况,建筑外墙的渗漏情况,建筑外墙的形式、构造与材料,是否采取防水措施、使用何种材料,是否采用外墙外保温,采用外保温时保温层的材料以及其外部保护采用何种材料,外墙防水设防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等方面。调研结果的综合分析表明:
建筑外墙渗漏状况:在全国范围内比较多见,尤其南方地区的华南、江南,北方地区的东北、华北等地。例如,江南某住宅小区,入住700户,发生墙体渗漏的有160多户,约占23%,导致了业主与开发商较大的纠纷。南方地区的华南、江南,由于降雨量大,尤其沿海地区风力大,加之建筑形式的多样化致使墙体渗漏的情况加剧。北方地区由于采用外墙外保温时采取的防水措施不充分产生的问题也较多。
各地采取的建筑外墙防水措施:目前外墙防水工程实践中主要采用两类方式进行设防,一类是墙面整体防水,主要应用于南方地区、沿海地区以及降雨量大、风压强的地区;另一类是对节点构造部位采取防水措施,主要应用于降雨量较小、风压较弱的地区和多层建筑以及未采用外保温墙体的建筑。各地采用外墙外保温的建筑均采取了墙面整体防水设防。
墙面整体防水包括所有外墙面的防水和节点构造部位的防水。节点构造的防水指门窗洞口、雨篷、阳台、变形缝、伸出外墙管道、女儿墙压顶、外墙预埋件、预制构件等交接部位的防水。
根据国内建筑外墙防水的现状和实际做法,以及现代建筑对建筑外墙的要求,本规程将建筑外墙防水分为墙面整体防水和节点构造防水两种类别。
墙面整体防水分为两类:
一类是指降水量大、风压强的无外保温外墙,包含“年降水量大于等于800mm地区的高层建筑外墙”和“年降水量大于等于600mm、基本风压大于等于0.5kN/m2地区的外墙”两种情形。
二类是指降水量较大、风压较强的有外保温外墙,包含“年降水量大于等于400mm且基本风压大于等于0.4kN/m2地区有外保温的外墙”、“年降水量大于等于500mm且基本风压大于等于0.35kN/m2地区有外保温的外墙”和“年降水量大于等于600mm且基本风压大于等于0.3kN/m2地区有外保温的外墙”三种情形。调查和问卷反馈的情况显示,由于外墙外保温的广泛实施,以及目前常用的保温材料和外保温构造做法,使外墙更易发生渗漏。并且即使水分不进入外墙本体和室内,只要进入保温层,就会严重降低保温效果和保温层的耐久性。据研究,保温层的导热系数会随着含水率的增加呈线性增大。所以本规程规定上述情形下的外墙需要采取墙面整体防水,以加强保温功能的实现。
外墙防水类别划分的主要考虑因素为:
1 年降水量、基本风压等气候参数与外墙渗漏的高度关联性外墙渗漏究其根本原因是有水的来源,主要是降雨,雨水可以沿着墙体的裂缝、薄弱的节点缝隙进入墙体内部甚至室内:或是通过墙体非密实的孔隙渗入墙体内部;同时,水的冻融也对墙体产生破坏作用,因此降水量的大小必然是防水的主要依据。风压的增加会增大与墙体接触的雨水量和雨水对墙体的渗透压力,也会加大墙面雨水的爬升高度,致使外墙的渗漏水率增加,加剧渗漏水程度。
2 本规程防水设计规定与实际防水工程的对应性调研资料和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广西、广东、福建、云南、贵州、江西(部分)、湖南、湖北(部分)等地区的建筑主要采用无保温或者自保温的外墙,主要采用防水砂浆进行墙面整体设防,饰面层主要采用面砖和涂料;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部分)、湖北(部分)等地区的建筑主要采用外保温或内保温的外墙,也采用墙面整体设防;北方城市(淮河、秦岭以南地区)的建筑主要采用外保温的外墙,也采用墙面整体设防,饰面层采用饰面涂料为主。因此本规程对外墙的墙面整体防水要求作出了合理和切实可行的规定。
3.0.3 除本规程第3.0.2条规定的建筑外,年降水量大于等于400mm地区的其他建筑外墙应采用节点构造防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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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根据调研的情况,本规程第3.0.2条规定之外的地区,年降水量大于等于400mm地区的建筑外墙渗漏主要发生在门窗洞口、雨篷、阳台、变形缝、伸出外墙管道等节点部位,因此应采用节点构造防水措施。
根据调研资料,降水量小于200mm的干旱区、降水量在400mm以下的地区主要在甘肃、青海、宁夏、内蒙古和新疆大部,外墙渗漏的情况比较少见,本规程未对其防水作出规定,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节点部位进行防水密封处理。
3.0.4 全国主要城镇基本风压和年降水量表可按本规程附录A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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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参照国家标准《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 50178、《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图集》(气象出版社2002年7月出版)以及国家气象信息中心提供的资料;并结合工程实际和外墙对墙面防水设防的要求,本规程设定的墙面整体防水所对应的主要气候地区如下:
1 年降水量大于等于800mm的地区(湿润区),主要为沿淮河—秦岭(陕西的汉中市、安康市,河南的驻马店市、信阳市)—青藏高原东南边缘线以南的地区(此为我国800mm等降水量线,包括成都市)以及江南地区;其他北方地区的城市主要有辽宁的丹东市,吉林的通化市。
2 年降水量大于等于600mm、基本风压大于等于0.5kN/m2的地区,主要为沿海地区。例如:
广东:汕头、汕尾、阳江、深圳;
海南:海口、三亚、琼海等大部分地区;
广西:北海、钦州、东兴;
浙江:温州、舟山;
福建:福州、厦门;
山东:青岛、潍坊、荣成;
辽宁:大连、营口。
3 年降水量大于等于400mm且基本风压大于等于0.4kN/m2
地区、年降水量大于等于500mm且基本风压大于等于0.35kN/m2
地区、年降水量大于等于600mm且基本风压大于等于0.3kN/m2
地区以及年降水量大于等于400mm且基本风压小于0.4kN/m2地区,参见附录A。
3.0.5 居住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水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 14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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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为使标准之间的协调,居住建筑外墙外保温的防水应符合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CJ 144的规定。《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 144对相关外墙外保温与防水的内容提出了相应的技术要求,对其适用范围内的居住建筑外墙外保温的防水做法应按其规定执行。
3.0.6 建筑外墙防水采用的防水材料及配套材料除应符合外墙各构造层的要求外,尚应满足安全及环保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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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防水材料及其配套材料均应满足相应的技术指标要求;同时,应满足环境保护及安全要求,例如,不得产生有害物质,不得污染环境,不得采用易燃材料。建筑防水涂料应符合《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JC 1066的要求。
4材 料
4.1 一般规定
4.1 一般规定
4.1.1 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所用材料应与外墙相关构造层材料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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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所用材料应与外墙相关构造层材料相容。
4.1.2 防水材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材料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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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防水材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材料标准的规定。
4.2 防水材料
4.2 防水材料
4.2.1 普通防水砂浆主要性能应符合表4.2.1的规定,检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预拌砂浆》GB/T 25181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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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防水砂浆分为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和普通防水砂浆。普通防水砂浆分为湿拌防水砂浆和干混防水砂浆两种。湿拌防水砂浆是用水泥、细骨料、水以及根据防水性能确定的各种外加剂,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采用搅拌运输车运至使用地点,放人专用容器储存,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完毕的湿拌拌合物。干混防水砂浆也叫干拌防水砂浆,是经干燥筛分处理的骨料与水泥以及根据防水性能确定的各种组分,按一定比例在专业生产厂混合而成,在使用地点按规定比例加水或配套液体拌合使用的干混拌合物。各项性能指标的试验检测按照《预拌砂浆》GB/T 25181的相关规定执行。
4.2.2 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主要性能应符合表4.2.2的规定,检验方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JC/T 984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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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是以水泥、细骨料为主要原材料,以聚合物和添加剂等为改性材料并以适当配比混合而成的防水材料;具有一定的柔韧性、抗裂性和防水性,与各种基层墙体有很好的粘结力,可在潮湿基面施工。在施工现场,只需加水搅拌即可施工,操作简单,使用方便。各项性能按照《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JC/T 984的相关规定执行。本规程规定其压折比小于等于3,收缩率小于等于0.15%,以保证有较好的柔韧性和抗裂性能。
4.2.3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主要性能应符合表4.2.3的规定,检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GB/T 23445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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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又称JS防水涂料,是以丙烯酸酯、乙烯酯等聚合物乳液和水泥为主要原料,掺加各种添加剂组成的双组分防水涂料。各项性能指标的试验检测按照《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GB/T 23445的相关规定执行。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按物理力学性能分为Ⅰ型、Ⅱ型和Ⅲ型,Ⅰ型适用于变形较大的基层,Ⅱ型和Ⅲ型适用于变形较小的基层;建筑外墙受温度的影响,墙体基层产生的变形较大,因此,本规程选择Ⅰ型产品的性能指标。产品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JC 1066的要求。
4.2.4 聚合物乳液防水涂料主要性能应符合表4.2.4的规定,检验方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聚合物乳液建筑防水涂料》JC/T 864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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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聚合物乳液防水涂料是以各类聚合物乳液为主要原料,加入其他添加剂而制得的单组分水乳型防水涂料。各项性能指标的试验检测按照《聚合物乳液建筑防水涂料》JC/T 864的相关规定执行,产品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JC 1066的要求。
4.2.5 聚氨酯防水涂料主要性能应符合表4.2.5的规定,检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聚氨酯防水涂料》GB/T 19250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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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聚氨酯防水涂料分双组分、单组分两种;双组分聚氨酯防水涂料中的甲组分是以聚醚树脂和二异氰酸酯等原料,经过聚合反应制成的含有二异氰酸酯基(-NOC)的巨氨基甲酸酯预聚物,乙组分是由交联剂、促进剂、增韧剂、增黏剂、防霉剂、填充剂和稀释剂等混合加工而成。单组分聚氨酯防水涂料是利用混合聚醚进行脱水,加入二异氰酸酯与各种助剂进行环氧改性制成。各项性能指标的试验检测按照《聚氨酯防水涂料》GB/T 19250的相关规定执行,产品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JC 1066的要求。
4.2.6 防水透气膜主要性能应符合表4.2.6的规定,检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水卷材试验方法》GB/T 328和《塑料薄膜和片材透水蒸气性试验方法 杯式法》GB/T 1037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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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防水透气膜是具有防水透气功能的膜状材料,其主要性能指标是在对国内外有代表性的防水透气膜产品进行试验验证的基础上参考欧盟标准确定。水蒸气透过量按《塑料薄膜和片材透水蒸气性试验方法 杯式法》GB/T 1037中B法;不透水性按《建筑防水卷材试验方法第10部分 沥青和高分子防水卷材不透水性》GB/T 328A法;最大拉力、断裂延伸率按《建筑防水卷材试验方法 第9部分 高分子防水卷材拉伸性能》GB/T 328;撕裂性能按《建筑防水卷材试验方法第18部分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撕裂性能 钉杆法》GB/T 328进行检测。
4.3 密封材料
4.3 密封材料
4.3.1 硅酮建筑密封胶主要性能应符合表4.3.1的规定,检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硅酮建筑密封胶》GB/T 14683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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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硅酮建筑密封胶是以聚硅氧烷为主要成分、室温固化的单组分密封胶。按拉伸模量分为高模量(HM)和低模量(LM)两种。硅酮建筑密封胶的各项性能指标的试验检测按照《硅酮建筑密封胶》GB/T14683的相关规定执行。
4.3.2 聚氨酯建筑密封胶主要性能应符合表4.3.2的规定,检验方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聚氨酯建筑密封胶》JC/T 482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1 挤出性仅适用于单组分产品。
2 适用期仅适用于多组分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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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聚氨酯建筑密封胶是以氨基甲酸酯聚合物为主要成分的单组分和多组分建筑密封胶。产品按流动性分为非下垂型(N)和自流平型(L)两个类型;按位移能力分为25、20两个级别;按拉伸模量分为高模量(HM)和低模量(LM)两个次级别。
聚氨酯建筑密封胶各项性能指标的试验检测按照《聚氨酯建筑密封胶》JC/T 482的相关规定执行。
4.3.3 聚硫建筑密封胶主要性能应符合表4.3.3的规定,检验方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聚硫建筑密封胶》JC/T 483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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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聚硫建筑密封胶是以液态聚硫橡胶为基料的室温硫化双组分建筑密封胶。产品按流动性分为非下垂型(N)和自流平型(L)两个类型;按位移能力分为25、20两个级别;按拉伸模量分为高模量(HM)和低模量(LM)两个次级别。聚硫建筑密封胶各项性能指标的试验检测按照《聚硫建筑密封胶》JC/T 483的相关规定执行。
4.3.4 丙烯酸酯建筑密封胶主要性能应符合表4.3.4的规定,检验方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丙烯酸酯建筑密封胶》JC/T 484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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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丙烯酸酯建筑密封胶是以丙烯酸乳液为基料的单组分水乳型建筑密封胶。产品按位移能力分为12.5和7.5两个级别(12.5级为位移能力12.5%,其试验拉伸压缩幅度为±12.5%;7.5级为位移能力7.5%,其试验拉伸压缩幅度为±7.5%)。密封胶按其弹性恢复率又分为两个级别:弹性体(记号12.5E),弹性恢复率等于或大于40%;塑性体(记号12.5P和7.5P),弹性恢复率小于40%。丙烯酸酯建筑密封胶各项性能指标的试验检测按照《丙烯酸酯建筑密封胶》JC/T 484的相关规定执行。
'>《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 JGJ/T 23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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