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Code for design of bast textile mill
主编部门: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9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309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麻纺织工厂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麻纺织工厂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499-2009,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7.3.5、7.4.4(2、4)、8.3.2、8.7.5、9.6.3、9.6.6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6〕136号)要求,由黑龙江省纺织工业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
本规范根据我国麻纺织行业现状,考虑到行业持续发展的需要,结合麻纺织工厂的特点,在总结我国最近二十年来建设麻纺织工厂的实践基础上,吸收了国内同类型工厂的设计经验,以达到建设工程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的目的。
本规范共分12章和9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亚麻纺织工艺设计,苎麻纺织工艺设计,黄麻纺织工艺设计,总图运输,建筑、结构,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空调、滤尘,电气,动力和仓储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由黑龙江省纺织工业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寄送至黑龙江省纺织工业设计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永和街39号,邮政编码:150001,传真:0451-82621281,E-mail:hljfsy@163.com)。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员名单:
主编单位:黑龙江省纺织工业设计院
参编单位:湖南省轻工纺织设计院 四川省纺织工业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张福义 周维 李景春 王福华 齐丽萍 王力 王志坚 吴新 毛良成 杜家林 吴建武 程敏 黄飚 李晓红 胡施利
主要审查人员:邢伯龙 李熊兆 王祯 蒋震华 许俊 陈素平
条文说明为了统一麻纺织工厂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技术要求,制定时遵循科学、合理、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总结我国最近二十年来建设麻纺织工厂的实践,吸收国内同类工厂的设计经验,采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推广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本规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查阅了大量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整理了以往的设计资料,调查了包括哈尔滨亚麻纺织有限公司、肇融亚麻纺织有限公司、温州汇浩亚麻纺织有限公司、东嘉麻棉(常州)有限公司、江苏宜兴市舜昌亚麻纺织厂、湖南华升雪松有限公司、广源麻业有限公司、明星麻业有限公司、浙江杭州双绿纺织品有限公司、海宁市正利时麻纺织有限公司、四川省川南麻纺织厂等国内较具有代表性的麻纺织生产企业,了解了我国麻纺织工厂的生产现状和工艺技术水平。通过对包括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湖北纺织工业设计院、吉林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甘肃轻纺工业设计院、哈尔滨亚麻纺织有限公司、温州汇浩亚麻纺织有限公司、湖南华升雪松有限公司、四川省川南麻纺织厂等二十多家有关的设计单位和生产企业进行征求意见,组织召开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纺织勘察设计协会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甘肃省轻纺工业设计院、安徽省纺织工业设计院、哈尔滨亚麻纺织有限公司、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华升洞庭麻业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的专家组成的审查会议,并审查定稿。
本规范苎麻脱胶工艺流程中,列举了生物脱胶工艺流程。此流程虽然目前尚未普遍采用,但是已经过批量生产和省级鉴定,有部分苎麻生产企业已全部采用了生物脱胶工艺流程。由于本流程具有节能降耗、实现清洁生产,保护环境特点,是今后苎麻脱胶的发展方向,应积极推广采用。
为了准确理解本规范的技术规定,按照《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编制组编写了《麻纺织工厂设计规范》条文说明。本条文说明的内容均为解释性内容,不应作为标准规定使用。
1.0.1 为统一麻纺织工厂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技术要求,推进工程设计的优化和规范化,依据国家有关法规,以及行之有效的生产建设经验和科学技术综合成果,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的目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麻纺织工厂生产设施和辅助生产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1.0.3 本规范不适用于为麻纺织工厂服务的公用工程设施和办公、生活设施建筑工程。
1.0.4 麻纺织工厂工程设计应积极采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推广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1.0.5 麻纺织工厂工程设计,应遵守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积极采取清洁生产工艺,节约用水,减少废水排放,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严格控制单位产品的资源、能源的消耗,推进生产过程的综合平衡和综合利用。
1.0.6 麻纺织工厂的总体设计,应结合远景目标统一规划,力求功能分区明确,避免交叉污染。
1.0.7 麻纺织工厂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1.0.1 本条为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1.0.2 本条为本规范的适用范围。麻纺织工厂包括亚麻、苎麻、黄麻纺纱、织造及亚麻织物的漂染;亚麻纺织工厂包括亚麻纤维处理、纺纱、织造及亚麻织物的漂染;苎麻纺织工厂包括苎麻脱胶、开松切短麻、纺纱、织造;黄麻纺织工厂包括黄麻脱胶、纺纱、织造。
2.0.1 亚麻 flax
亚麻科亚麻属亚麻植物、韧皮、纤维的统称(包括油用亚麻)。
2.0.2 亚麻原茎 flax straw
收获晒干后除去种子,未经浸渍脱胶的亚麻茎。
2.0.3 亚麻干茎 retted flax straw
经浸渍脱胶干燥工序后的亚麻茎。
2.0.4 亚麻打成麻 scutched flax
亚麻干茎经碎茎打麻后取得的长纤维。
2.0.5 梳成麻 line
打成麻经梳理后取得的长纤维。
2.0.6 梳成短麻 tow
经栉梳机梳理加工的机下落麻。
2.0.7 亚麻长麻纱 line yarn
由梳成麻纺成的纱。
2.0.8 亚麻短麻纱 tow yarn
由梳成短麻纺成的纱。
2.0.9 亚麻湿纺纱 wet-spun flax yarn
亚麻粗纱通过细纱机水槽,湿态牵伸纺成的纱。
2.0.10 开松切短麻 opened cut staple
为取得短麻纺的原料,将精干麻经过切断、开松处理的短麻。
2.0.11 苎麻 ramie
荨麻科苎麻属苎麻植物、韧皮、纤维的统称。
2.0.12 生苎麻(原麻) raw ramie
从苎麻茎上剥下,并经刮制的韧皮。
2.0.13 精干麻 degummed ramie
生苎麻经过脱胶处理后得到的纤维。
2.0.14 堆仓麻 batched ramie
经软麻、给湿和堆仓处理的精干麻。
2.0.15 苎麻麻球 ramie top
卷绕成球状的苎麻条。
2.0.16 落麻 noil
在开松、梳理长麻过程中分离出来的短麻纤维。
2.0.17 苎麻长麻纱 ramie line yarn
苎麻长纤维纺成的纱。
2.0.18 苎麻短麻纱 ramie noil yarn
开松切短麻或落麻纺成的纱。
2.0.19 黄麻 jute
椴树科黄麻属黄麻(圆果种)植物和长蒴黄麻(长果种)植物、韧皮、纤维的统称。
2.0.20 洋麻 mesta
也称槿麻,锦葵科木槿属洋麻植物、韧皮、纤维的统称,分为南方型洋麻和北方型洋麻。
2.0.21 黄麻纱 jute yarn
黄麻纤维纺成的纱。
2.0.22 麻线 thread
两根及以上的麻纱捻制成的线。
2.0.23 麻袋 gunny
由黄麻、洋麻布缝制成的包装袋。
3.1.1 工艺流程和主机设备的选择应根据产品方案、生产方法、生产规模、原料、燃料性能和建厂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并满足环保要求。
3.1.2 车间的工艺布置应根据工艺流程和设备选型综合确定,并满足生产、施工、安装和技术改造的要求。
3.1.3 公用工程品质、容量及辅助设施应满足工艺生产要求。
条文说明3.1.2 不同的工艺流程、不同的生产方法,就会选择不同的设备配置。麻纺织及印染设备技术更新发展较快,特别是节水、节能和织物后整理新技术,车间布置宜留有发展的可能。
3.2.1 工艺流程应选择优质高效、短流程、连续化、自动化的工艺技术,并应采用节水、节能、降耗的新工艺。
3.2.2 亚麻原料厂制麻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A.1.1条执行。
3.2.3 亚麻纺纱厂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A.1.2条执行。
3.2.4 亚麻织造厂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A.1.3条执行。
3.2.5 亚麻漂染厂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A.1.4条执行。
条文说明3.2.1 麻纺织工厂选择先进、合理、可靠的工艺流程,可以收到优质、高效、节能、低成本、少污染的效果。在工厂设计时既要符合主要品种的工艺流程的需要,也要考虑能生产其他品种的需要,满足工厂近期生产和远期规划的要求,考虑产品对市场要求的适应性。
3.3.1 选用的设备应保证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全可靠。
3.3.2 选用的设备应适应产品加工品种和批量的变化。
3.3.3 设备配台应有利于保证连续生产、产量平衡和品种调整。前纺设备的产能宜大于后纺设备产能的10%~15%;织造准备设备的产能宜大于织布设备产能的10%~15%。
3.3.4 设备配台应根据产品生产要求,综合设备运转效率、停台率等因素通过计算确定,计算参数可按本规范第B.0.1条~第B.0.5条确定。
条文说明3.3.1 采用技术上先进,并经过鉴定的设备,可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省基建费用,降低水、电、汽消耗,减少环境污染,确保安全生产。
3.3.3 前纺设备和织前准备设备的产能是制约整个纺部、织布生产的关键。适当加大这两部分设备的产能,以便在生产中不发生半制品脱节现象,有利于适应市场变化要求,具有更改产品的灵活性。设计中设备产能控制适度为宜,避免过于增大,增加建设投资。
3.3.4 主机设备生产能力、设备配备的主要参数指目前广泛使用的,水平较先进的设备参数。该参数可根据实际选用的设备进行调整。
'>《麻纺织工厂设计规范》GB 50499-2009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防洪标准》GB 50201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 2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 87
《印染工厂设计规范》GB 50426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
《纺织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 50425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
《城市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工业企业燃气安全规程》GB 6222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
标签:
本文链接:/guifan/2594.html
版权声明:站内所有文章皆来自网络转载,只供模板演示使用,并无任何其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