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
Basic requirements for services of community day-care centers for the elderly
GB/T 33168-2016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13日
实施日期:2017年05月01日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1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
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
中国社会福利协会
北京市老龄办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俞建良 甄炳亮 马凤领 冯晓丽 雷洋 王习宇 刘俊玲 陈锦山 李明杰 杨德慧
1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的总则、基本服务和适宜服务。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93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建标 143-2010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community day-care centers for the elderly
日间照料中心 day-care centers
为社区内自理老年人、半自理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料、保健康复、精神文化、休闲娱乐、教育咨询等日间服务的养老服务设施。
注:改写建标 143-2010 第一章总则的第三条。
4 总 则
4.1 应具有相对独立、固定、专用的场所,保证服务活动环境的安全、整洁、卫生。除卫生间、备餐间、浴室外,其他功能区可一区多用,即可换用、兼用。
4.2 应定期检查设施设备的安全性,保证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4.3 应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服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等。
4.4 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
——老年人意外伤害应急预案;
——老年人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火灾应急预案。
4.5 应建立服务档案,包括但不限于:
——老年人基本信息登记表(参见附录A);
——日间照料中心服务申请表(参见附录B);
——日间照料中心每日老年人出入登记表(参见附录C);
——老年人当日状况记录表(参见附录D)。
4.6 当老年人身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告知紧急联系人并联系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并如实记录。
4.7 应尊重老年人的民族习俗、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
4.8 应保护老年人隐私,对老年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老年人基本信息登记表”应保留至服务协议终止后3年。当服务中有可能暴露老年人隐私时,应有遮挡并提供安全有效的防护措施。
5 基本服务
5.1 就餐服务
5.1.1 应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在日间照料中心就餐的服务,并为其合理安排就餐位。餐具应符合GB 14934要求,餐具、餐巾纸应放置在老年人易于取用的位置。
5.1.2 所提供饮食应符合老年人健康、营养需求,食谱应提前公布。
5.1.3 应在老年人就餐完毕后及时打扫就餐区、清理餐具,保证环境整洁、卫生。
5.2 精神文化、休闲娱乐服务
5.2.1 精神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宜包括阅览、绘画、书法、上网、棋牌、健身、游戏、手工制作等内容。
5.2.2 提供服务时,如老年人有需要,宜组织专业人员给予适当指导、帮助。
5.3 午间休息服务
5.3.1 应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在日间照料中心午间休息的服务,并为其合理安排休息位。
5.3.2 休息位应摆放有序,避免老年人发生磕碰或摔倒。
5.3.3 提供午间休息服务时,应根据气候提供午休所需棉被、毛毯等;保持休息区内良好通风,注意遮阳,防眩光。
5.4 协助如厕服务
5.4.1 应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协助如厕服务,根据老年人生活能力自理程度采取轮椅推行或搀扶的服务方式。
5.4.2 应及时打扫清理卫生间,保证干净整洁,地面无水渍。
5.4.3 卫生纸应放在老年人易于取用的位置。
819'>《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GB/T 33168-2016标签:
本文链接:/guifan/2786.html
版权声明:站内所有文章皆来自网络转载,只供模板演示使用,并无任何其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