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采光测量方法
Method of daylighting measurements
GB/T 5699-2017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12日
实施日期:2017年12月01日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5699-2008《采光测量方法》,与GB/T 5699-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第6章中原有参考平面高度由0.8m改为工业建筑1m,民用建筑0.75m;
——将第6章中测量侧面采光的采光系统最低值改为测量采光系数平均值;
——删除了第6章中典型剖面测量采光系数的内容;
——第6章中增加了符合性评价内容;
——第7章中增加了采光达标面积比的计算;
——附录A中增加了晴天采光修正系数;
——增加了附录B,窗的不舒适眩光计算。
本标准由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7)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重庆大学、北京绿建软件有限公司、上海同济协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风光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尚飞帘闸门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若慈、冉令华、罗涛、张欣、张滨、赵跃进、梁树英、张金乾、黄安、刘志东、刘启耀、刘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5699-1985、GB/T 5699-2008;
——GB/T 13378-199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采光测量一般要求、测量仪器,采光系数、采光达标面积比、亮度及材料光学参数的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顶部、侧面采光的各类建筑,包括使用导光管采光系统的建筑采光测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702 光源显色性评价方法
GB/T 20148 日光的空间分布 CIE一般标准天空
GB 5003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T 50378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JGJ/T 119 建筑照明术语标准
JJG 211 亮度计检定规程
JJG 245 光照度计检定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JGJ/T 11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导光管采光系统 tubular daylighting system
一种用来采集天然光,并经管道传输到室内,进行天然光照明的采光系统,通常由集光器、导光管和漫射器组成。
3.2 (光)照度 illuminance
E
表面上一点处的光照度是入射在包含该点的面元上的光通量(dΦ)除以该面元面积(dA)之商,单位为勒克斯(lx)。
3.3 亮度 luminance
L
由公式L=d2Φ/(dA·cosθ·dω)定义的量,单位为坎德拉每平方米(cd/m2)。
式中:
dΦ——由指定点的光束元在包含指定方向的立体角dω内传播的光通量,单位为流明(lm);
dA——包括给定点的光束截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θ——光束截面法线与光束方向间的夹角,单位为度(°);
dω——指定方向的立体角,单位为球面度(sr)。
3.4 反射比 reflectance
ρ
在入射光线的光谱组成、偏振状态和几何分布指定条件下,反射的光通量与入射光通量之比。
3.5 透射比 transmittance
τ
在入射光线的光谱组成、偏振状态和几何分布指定条件下,透射的光通量与入射光通量之比。
3.6 显色指数 colour rendering index
R
光源显色性的度量。用被测光源下物体颜色和参考标准光源下物体颜色的相符合程度来表示。
3.7 一般显色指数 general colour rendering index
Ra
光源对国际照明委员会(CIE)规定的八种标准颜色样品特殊显色指数的平均值。
3.8 颜色透射指数 transmitting colour rendering index
RTa
日光透过玻璃或其他透光材料后的一般显色指数。
3.9 采光系数 daylight factor
C
在室内参考平面上的一点,由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假定和已知天空亮度分布的天空漫射光而产生的照度与同一时刻该天空半球在室外无遮挡水平面上产生的天空漫射光照度之比。
3.10 采光均匀度 uniformity ratio of daylighting
U
参考平面上的采光系数最低值与平均值之比。
3.11 三刺激值 tristimulus values
在给定的三色系统中,与所考虑刺激达到色匹配所需要的三参比色刺激量。在CIE标准色度系统中,用符号X、Y、Z和X10、Y10、Z10表示三刺激值。
3.12 色品 chromaticity
用CIE标准色度系统所表示的颜色性质。由色品坐标定义的色刺激性质。
3.13 色品坐标 chromaticity coordinates
每个三刺激值与其总和之比。在X、Y、Z色度系统中,由三刺激值可算出色品坐标χ、у、z。
3.14 不舒适眩光 discomfort glare
由于视野中的亮度分布不适宜,或在空间或时间上存在着极端的亮度对比,以致引起不舒适的视觉条件。本标准中的不舒适眩光特指由窗引起的不舒适眩光。
4 一般要求
4.1 测量目的
为检验实际建筑的采光状况,确定维护和改善采光的措施,以保障视觉工作要求和节省能源,应进行采光测量。采光测量可用于以下使用要求:
a)检验采光设施与相关采光标准的符合情况;
b)检验采光设施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情况;
c)进行采光设施采光效果的比较;
d)测量采光设施随时间和环境变化的情况。
4.2 测量条件
4.2.1 应在建筑正常使用和排除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进行采光测量。
注:不利影响指室内家具遮挡等因素。
4.2.2 采光测量所用的检测仪器应在检定的有效期内。
4.2.3 操作人员应熟悉检测仪器的操作,并严格按照仪器操作规程进行测量。
4.2.4 操作人员应着深色衣服,并远离光接收器,以防止对接收器产生遮挡和反射。
4.2.5 测量室内照度时,应熄灭人工照明。
5 测量仪器
5.1 (光)照度计
5.1.1 采光测量所使用的照度计精度要求不低于一级。
5.1.2 照度计的量程应满足0.1lx~1.0×105lx。
5.1.3 照度计的检定应按JJG 245进行。
5.2 亮度计
5.2.1 亮度测量所使用的亮度计精度要求不低于一级。
5.2.2 采光测量宜采用光电式亮度计或其他符合精度要求的亮度计。
5.2.3 亮度计的量程应满足0.1cd/m2~1.0×105cd/m2。
5.2.4 亮度计的检定应按JJG 211进行。
5.3 光谱辐射计
5.3.1 材料颜色参数现场检测仪器应采用光谱辐射计。
5.3.2 用于现场测量的光谱辐射计应满足以下规定:
a)波长范围:380nm~780nm,测光重复性:≤1%;
b)波长准确度优于±2.0nm;
c)光谱带宽:≤8nm;
d)光谱测量间隔:≤5nm;
e)可直接测量物体的三刺激值和色品坐标;
f)对A光源的颜色精度:±0.0015χ,±0.0015у。
817'>《采光测量方法》GB/T 5699-2017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晴天采光测量方法
A.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晴天条件下侧面采光的测量项目和测量方法。
A.2 测量项目
晴天采光测量包括照度、亮度和材料光学参数的测量。
A.3 照度测量
A.3.1 测量内容
照度测量应包括室内参考平面上各点的照度,室外无遮挡水平面上的总照度和天空光照度。
A.3.2 测量要求
A.3.2.1 照度测量应选在无云天时进行,天空条件应选择CIE标准全晴天。
全晴天天空亮度分布应满足式(A.1)的要求:
其中,
式中:
L(Z,α)——天空某点的亮度,单位为坎德拉每平方米(cd/m2);
Z——天空某点的天顶角,单位为度(°);
α——天空某点的方位角,单位为度(°);
δ——天空某点与太阳的夹角,单位为度(°);
Lz——为天顶亮度,单位为坎德拉每平方米(cd/m2);
Zs——太阳的天顶角,单位为度(°)。
A.3.2.2 测量仪器应符合第5章的相关规定。
A.3.2.3 室内照度与室外照度的测量应同时进行。
A.3.2.4 测量应选择无直射阳光进入室内时进行。
A.3.3 室外照度测量
A.3.3.1 室外照度应分别测量总照度、天空光照度,二者之差即为太阳直射光照度。
A.3.3.2 室外照度测量点的选择宜参照6.2.1进行。
A.3.3.3 测量室外水平面天空光照度时,应用遮光球将直射阳光挡住。
A.3.3.4 遮光球大小应能使接收器刚好完全处于阴影之中,球表面涂黑,它与接收器之间距离应大于0.5m。支承杆应尽可能细。
A.3.4 室内照度测量
室内照度测量点的位置可参照6.3布置,测量时应避开直射阳光。
A.3.5 平均采光系数的计算
见第6章。
A.4 晴天采光修正系数
单侧采光时,晴天测量得到的采光系数应按表A.1修正到(除以表中的数值)全阴天时的采光系数标准值。
A.5 亮度测量
按照第8章进行。
A.6 材料光学参数测量
按照第9章进行。
A.7 测量记录
晴天照度测量记录主要应包括以下各项(参见表C.3):
a)测量场所名称;
b)测量时的天空条件;
c)测量仪器型号和编号;
d)测量高度和测点布置;
e)室内外照度测量结果;
f)测量日期、起止时间和测量人。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窗的不舒适眩光计算
窗的不舒适眩光指数DGI按如下方法计算:
a)DGI按式(B.1)和式(B.2)计算:
式中:
Gn——眩光常数;
Ls——窗亮度,通过窗所看到的天空、遮挡物和地面的加权平均亮度,单位为坎德拉每平方米(cd/m2);
Ω——考虑窗位置修正的立体角,单位为球面度(sr);
Lb——背景亮度,观察者视野内各表面的平均亮度,单位为坎德拉每平方米(cd/m2);
ω——窗对计算点形成的立体角,单位为球面度(sr)。
b)式(B.2)中的各参数应按如下方法确定:
1)立体角ω可按图B.1确定:
2)考虑窗位置修正的立体角Ω可按式(B.3)计算:
式中:
p——古斯位置指数。
3)位置指数p可按式(B.4)计算:
式中:
α——观测者眼睛与窗户中心点的连线与视线方向的夹角,单位为度(°);
β——窗户对角线与窗户垂直方向的夹角,单位为度(°)。
如图B.1所示。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采光测量记录表格
C.1 采光测量基本情况记录表见表C.1。
C.2 采光系数记录表见表C.2。
C.3 亮度记录表见表C.3。
C.4 材料光学参数记录表见表C.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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