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682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596-2010,自2011年2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O年七月十五日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由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甘肃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吸取了国内外最新科研成果,针对存在的问题以及生产中提出的新要求,重点开展了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农村供水定额、雨水集蓄系统规模的确定和集蓄雨水的水质管理等专题研究。同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设计、科研、生产厂家、管理等部门及专家和技术人员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规划、工程规模和工程布置、设计、施工与设备安装、工程验收、工程管理等。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水利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南街60号荣宁园3号楼,邮政编码:100054;电子信箱:jskfpxc@163.com),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审查人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参编单位:甘肃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四川省水利厅
贵州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扬州大学
山西省晋中市水利局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主要起草人:李 琪 李元红 程满金 金彦兆 高建恩 李端明 许建中 王 群 庄耘天 沙鲁生 唐小娟 张 洁 郎旭东 康 跃
主要审查人:黄冠华 惠士博 王文元 李小雁 张书函 蔡守华 刘文朝
1 总 则
1.0.1 为提高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促进节水灌溉和社会经济发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地表水和地下水缺乏或开发利用困难,且多年平均降水量大于250mm的半干旱地区和经常发生季节性缺水的湿润、半湿润山丘地区,以及海岛和沿海地区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管理。本规范不适用于城市雨水集蓄利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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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应按单户、联户或自然村进行建设和管理。建设与管理必须贯彻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在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按照农户白愿的原则进行。
1.0.4 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应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并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实施。
1.0.5 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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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术 语
2.0.1 雨水集蓄利用工程rainwater collection,storage and utilization
指采取工程措施,对雨水进行收集、存贮和综合利用的微型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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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集流效率
rainwater collection efficiency
集流面收集到的降水量与同一时期降水量的比值。
2.0.3 水窖water cellar
地埋式有盖的雨水存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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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水窑water cave
在窑内垂直下挖形成水池,用于贮存雨水的窑窖工程。
2.0.5 水池water tank
用于存贮雨水径流的地表式蓄水工程。
2.0.6 作物需水关键期critical period of crop water require-ment
缺水对作物生长和产量影响最大的作物生育阶段。
2.0.7 集雨灌溉irrigation with stored rainwater
利用集蓄的雨水对作物进行的补充灌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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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点灌 bunch irrigation
用人工对单株作物进行直接灌溉的方式。
2.0.9 坐水种irrigation during seeding
在播种时,利用专门设备或人工将一定量的水注入种子坑中,改善土壤墒情,满足种子发芽和苗期生长的一种局部灌水方法。
2.0.10 覆膜灌溉irrigation with plastic sheeting
在膜上、膜下、膜侧进行灌水的灌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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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3.0.1 建设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应收集工程所在地区年降水量资料和多年平均年蒸发量资料,并分析计算得出多年平均以及频率为50%、75%及90%的年降水量。无实测资料地区,可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多年平均降水量、蒸发量及Cv等值线图获得。
3.0.2 建设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时,可不测绘地形图,但应有集流面、蓄水设施及灌溉土地之间的相对位置和高差资料,以及拟建工程地点的土质或岩性资料。
3.0.3 对拟作为集流面的屋顶、庭院、公路、乡村道路、天然坡面、打碾场等的平面投影面积应进行量算。
3.0.4 建设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应对下列情况进行调查:
1 对工程实施范围内已建集流面的材料和集流效率、蓄水设施的种类、结构和容积、提水设备、节水灌溉设施,以及节水灌溉制度和工程运行管理情况进行调查。
2 对工程实施范围内的人口与牲畜数量、计划利用雨水进行灌溉的作物种类、面积与需水、单产和灌溉情况以及土壤质地进行调查。
3 对工程实施范围内集蓄雨水的水质进行调查。
4 对工程当地水泥、钢筋、白灰、塑料薄膜,以及砂、石、砖、土料等建筑材料的储(产)量、质量、单价、运距等进行调查。
4 规 划
4.0.1 县及县以上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的建设应编制地区性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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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地区性规划应根据当地的雨水资源条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对水资源的需求,提出开发利用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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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 地区性规划应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规划相协调,并应与水土保持及节水灌溉等规划紧密结合,同时应注重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4.0.4 地区性规划应注重资源的节约利用。
4.0.5 地区性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应分析论证本地区缺水状况、发展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应与其他供水工程措施进行技术经济的对比分析。
2 应分析确定规划期内雨水集蓄利用工程解决本地区用水困难的人畜数量、生活供水定额、发展集雨节灌的面积、作物类型和灌水定额、发展养殖业和农村加工业的规模和供水量等主要指标,以及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的规模,并应根据近、远期解决缺水问题的迫切性和经费、劳力投入的可能性合理确定其发展速度。3 应根据本地区气候、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特点进行分区,并确定不同类型区域的雨水集蓄利用方式和工程布局。
4 应根据本地区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的用途,分别提出不同类型区域的典型设计。
5 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估算本地区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设的工程量和投资。
6应分析评价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对本地区生态系统、水环境及人畜健康影响。分析宜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并应以定性分析为主。
7 应编制本地区性建设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的分期实施计划,并提出组织管理、技术支持、资金筹措、劳力安排等措施。
5 工程规模和工程布置
5.1 供水定额确定
5.1.1 雨水集蓄工程农村居民生活供水定额按表5.1.1的规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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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雨水集蓄工程生产供水定额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生产供水应包括农作物、蔬菜、果树和林草的补充灌溉供水以及畜禽养殖业和小型加工业的供水。
2 灌溉供水定额应根据本地区农作物、果树、林草的需水特性,采用节水灌溉和非充分灌溉原理确定。缺乏资料时,灌水次数和灌水定额可按表5.1.2-1的规定取值。
3畜禽养殖供水定额可按表5.1.2-2的规定取值。小型加工业供水应按照节约用水、提高回收利用率的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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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 5008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建筑用砂》GB/T 14684
《微灌工.程技术规范》GB/T 50485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 98
《土壤固化剂》CJ/T 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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