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住宅生活排水系统立管排水能力测试标准
Standard for capacity test of vertical pipe of the domestic residential drainage system
CJJ/T 245-2016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6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057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住宅生活排水系统立管排水能力测试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住宅生活排水系统立管排水能力测试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 245-2016,自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3月14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排水测试装置;4 测试方法;5 判定标准。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邮编:100044)。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东莞市万科建筑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
重庆大学
同济大学
北京建筑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福建亚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群之英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威迪亚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吉博力房屋卫生设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山西泫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积水(上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恒杰塑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庆达管业有限公司
徐水县兴华铸造有限公司
禹州市新光铸造有限公司
浙江光华塑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张磊 张哲 郑培壮 席鹏鸽 张淼 张勤 王永峰 赵世明 高乃云 吴俊奇 赵珍仪 李星 杨向东 许盛光 林国强 温武 邵陈利 吴克建 草野隆 许建钦 李林升 郭继伟 李红杰 张颂东 杨鹏辉 高彬 张天 张永吉 夏晶晶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程宏伟 赵力军 崔长起 徐凤 郑克白 方玉妹 任向东 孙钢 方正 袁玉梅 栗心国
1 总 则
1.0.1 为统一住宅生活排水系统立管排水能力测试方法,做到测试装置配置合理,测试方法科学,操作方便且符合实际工况,测试数据可溯源、可比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瞬间流量法或定流量法对系统高度120m以下的住宅生活排水系统立管排水能力的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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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住宅生活排水系统立管排水能力测试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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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住宅生活排水系统立管排水能力的测试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立管排水能力 capacity of vertical pipe
系统压力达到最大压力判定值时,经实测得出的住宅生活排水系统立管的排水流量。
2.0.2 排水系统立管内压力 the pressure rate in drainage sys-tem
排水系统立管内的空气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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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足尺实验 full scale experiment
按实际系统1:1搭建实验系统,直观模拟实际系统运行工况的实验过程。
2.0.4 定流量法 constant flow method
住宅生活排水系统立管排水能力的一种测试方法。测试时,由供水装置按设定的流量向排水系统持续放水。
2.0.5 瞬间流量法 instantaneous flow method
住宅生活排水系统立管排水能力的一种测试方法。测试时,模拟卫生器具的瞬间流排水特性向排水系统放水,排水流量随时间变化。
2.0.6 瞬间流发生器 instantaneous flow generator
模拟卫生器具产生瞬间流排水的设备或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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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排水系统测试装置 drainage system testing device
排水系统进行流量、压力等项目测试的构筑物和设施,由排水实验塔、测试管道系统、测试仪表、供排水装置和控制系统等组成。
2.0.8 压力传感器 pressure sensor
能感受被测量排水管道中气体压力,并按数学函数法则转换成可用信号的器件或装置,通常由敏感元件和转换元件组成。
2.0.9 测量精度 measurement accuracy
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真值之差的绝对值。
2.0.10 测量响应时间 response time
测试量变化一个步进值后,传感器达到最终数值90%所需要的时间。
2.0.11 可编程自动化控制器 programmable automation con-troller(PAC)
结合可编程控制器(PLC)与工业电脑(IPC)的多功能工业用自动化控制器。
2.0.12 采集周期 collection period
周期性测量过程中,相邻两次实测之间的时间间隔。
2.0.13 存储周期 memory cycle time
存储器完成一次完整的存或取数据工作所需要的时间间隔。
2.0.14 测量筒 measuring cylinder
采用瞬间流量法测试过程中,具有分离气水、稳定水流的特性,用于测量排水流量的测量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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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压力测试 pressure detection
排水管内排放特定的排水流量时,对排水系统立管的管内压力的检测过程。
2.0.16 排水系统立管内压力变化曲线 the evolution of the pressure rate in vertical pipe of the drainage system
设定流量下,测试过程中排水系统立管内压力随系统高度而变化的曲线。
2.0.17 层间排水时间间隔 the drainage time interval between the layers
相邻两个楼层之间瞬间流发生器排水的时间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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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最大压力判定值 pressure to decision content
保证系统内地漏水封损失不大于25mm时,排水系统内全测点中的最大正压值与最大负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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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汇合流量 confluent flow
各层用水器具的排水在排水立管中汇合所形成的流量。其中,在系统最低排水层的下一层测得的汇合流量定义为系统最大汇合流量qsmax,在系统最底层测得的汇合流量定义为系统最小汇合流量qs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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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排水系统立管内最大压力 maximum pressure rate in vertical pipe of the drainage system
排水系统立管内,压力测试中全测点的最大值。
2.0.21 排水系统立管内最小压力 minimum pressure rate in vertical pipe of the drainage system
排水系统立管内,压力测试中全测点的最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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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排水系统内流量-压力变化曲线 change curve graph of flow rate-pressure in drainage system
排水系统立管内不同的排水流量与排水系统内最大压力、最小压力之间的变化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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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排水测试装置
3.1 排水实验塔
3.1.1 排水实验塔可独立建造,也可与其他建筑物联体或在其内建造。
3.1.2 排水实验塔排水系统立管模拟高度宜大于50m,每层支管的可展开长度不宜小于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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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排水实验塔排水系统模拟层高宜为3.0m。
3.1.4 排水实验塔每层应有观察排水系统内压力变化、水封深度及向水封注水的操作平台和排水立管安装、固定位置。排水立管安装位置的尺寸应满足不小于3根排水立管的安装要求;管道外壁最小净距不应小于0.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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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排水实验塔应设控制室,控制室应设置测试数据采集和集中控制流量的设施。
3.1.6 排水实验塔应配备强风遮挡装置。测试过程中,测试系统伸顶通气管顶部通气帽周围直径1m范围内的风速不得大于5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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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排水实验塔的每层应有供水、排水设施,流量计附近的地面应有排水设施。采用瞬间流量法时,应另设接纳测量筒泄水的接驳管。
3.1.8 排水实验塔每层应设置独立的设备配电箱,并宜配有紧急供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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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排水实验塔的数据采集系统应设有抗电磁干扰的装置,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 50093和《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 50312的有关规定。
3.1.10 排水实验塔应设置便于人员上下及测试设施运输的楼梯,并宜设有工作电梯、升降机械或起吊设备。
3.1.11 排水实验塔每层应设置围护结构,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排水实验塔宜设置采暖设施。
3.1.12 排水实验塔每层应设置照明设施,观察部位应设置局部照明。
3.2 测试管道系统
3.2.1 排水立管、通气立管应垂直安装。立管顶端垂直中心线与立管底部的垂直中心线的垂直度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有关规定。
3.2.2 待测试管道系统应根据所选用的测试方法,或特殊的测试要求进行安装、布置。排水立管与排出管的连接、排水横管的布置、通气管伸出屋面的高度、通气帽的形式和设置方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有关规定。
3.2.3 每层应设置排水横支管接至排水立管,排水立管底部应连接排水横干管或排出管,排水横干管及排出管应以自由出流方式排出。
3.2.4 各层的排水横支管应能安装1个以上的瞬间流发生器或一套定流量排水装置。非排水楼层的最大正压发生层和最大负压发生层的横支管起端应设置观测用水封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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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排出管出口端距排水立管中心线的距离不宜小于8m,且应为直线管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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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各类管材、管件的规格尺寸和连接方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排水用柔性接口铸铁管、管件及附件》GB/T 12772、《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玻璃微珠复合管材》CJ/T 231和《聚丙烯静音排水管材及管件》CJ/T 273的有关规定。
3.3 测试装置
3.3.1 立管内气压测试仪表应加装压力传感器,且量程不应小于最大被测值的2倍,测量精度宜为10Pa,测量响应时间应小于PAC的数据采集周期。
3.3.2 除排水层外,每层测压点应设置在与立管中心直线距离500mm的横支管上。
3.3.3 定流量法中,流量测试仪表应具备现场实时流量显示功能,量程应为0L/s~3L/s,测量精度不应低于0.06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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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当采用测量筒测定汇合流量时,测量筒的设置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有关规定。测量筒所采用的压力传感器的量程宜大于测量筒有效水深所对应的压力值,测量精度宜为10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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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压力传感器和液位计应预留数据输出接口。
3.3.6 立管伸顶通气处风速测试仪表应采用风速计,量程宜为0m/s~20m/s,测量精度应为±0.2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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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环境温度、湿度等气象数据宜采用便携式气象站进行测试。
3.3.8 测试数据应同步采集、实时记录。
3.3.9 设置在室外的测试仪器均应具备IP65级以上防水等级或设有防水防风设施,控制柜机箱应采用室外防水机箱。
036'>《住宅生活排水系统立管排水能力测试标准[附条文说明]》CJJ/T 245-2016附录D 气密性试验
D.0.1 在试验管段密封后,应采用法兰、密封垫片对排出管端头和伸顶通气管端头进行密封(图D.0.1);垫片应采用钢质闷板、橡胶垫圈,不得采用纯橡胶的密封垫片。
图D.0.1 气密性实验系统连接图示例
D.0.2 气密性测试时,应以10000Pa±1000Pa气压注入系统,5min内压降不大于1000Pa应判定为合格。当压降大于1000Pa时,应采用肥皂水或其他渗漏示踪剂检查,并应进行修补,直至合格。
D.0.3 气密性测试合格后,应将气密性测试部件卸下,并应采用密封胶带或法兰连接密封。
附录E 检测报告
E.0.1 定流量法测试时,应按表E.0.1的格式填写测试结果,并应绘制排水系统内流量-压力变化曲线图(图E.0.1-1)及判定条件下排水系统内立管压力变化曲线(E.0.1-2)。
表E.0.1 定流量法测试结果记录表
E.0.2 瞬间流量法测试时,应按表E.0.2的格式填写测试结果,并应绘制排水系统内流量-压力变化曲线图(图E.0.2-1)及判定条件下排水系统立管内压力变化曲线(E.0.2-2)。
表E.0.2 瞬间流量法测试结果记录表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该……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1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
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 50093
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
4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 50312
5 《排水用柔性接口铸铁管、管件及附件》GB/T 12772
6 《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玻璃微珠复合管材》CJ/T 231
7 《聚丙烯静音排水管材及管件》CJ/T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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