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挤压钢管工程设备安装与验收规范[附条文说明]GB51105-2015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挤压钢管工程设备安装与验收规范

Code for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for engineering equipment of extrusion steel pipe

GB 51105-2015

主编单位: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6年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1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挤压钢管工程设备安装与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挤压钢管工程设备安装与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1105-2015,自2016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0.9、2.0.17、11.1.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5月11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由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规范在编写过程中,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的工程施工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1章及5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和垫板,设备及材料进场,管坯准备段设备,穿(扩)孔机,挤压机,挤压线辅助设备,环形加热炉,精整线设备,安全及环保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冶金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铁力路2501号,邮政编码:201900,传真电话:021-36214485,E-mail:shwyjszx@163.com)。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宝山钢铁有限公司特钢事业部

             中冶天工上海十三冶建设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周继军  代智肄  冉隆  赵叶辉  许武 张大勇  李建全  袁旭东  李曦  匡礼毅 陈和平  兰静  李志芬  王宏

   主要审查人:周勤  郭启蛟  李长良  孙兴利  庞遵富 严江生  赵聪  李军  陈红武  余华春 杨铁荣  颜钰  张海军  徐杰颖

▼ 展开条文说明

1总则

1

1.0.1 为提高挤压钢管工程设备安装水平,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保证施工质量,实现安全环保,技术先进,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挤压钢管工程设备安装及质量验收。

1.0.3 挤压钢管工程设备安装与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

2  基本规定

2.0.1  施工现场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文件。

▼ 展开条文说明

2.0.2  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中对安装质量的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2.0.3  施工图纸变更应有设计单位签署的文件。

▼ 展开条文说明

2.0.4  质量检查和验收使用的计量器具,应校准合格,并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 展开条文说明

2.0.5  设备安装前,设备基础应验收合格,相关厂房应具备设备安装条件,现场应具备水源、电源、作业平面和作业空间,运输道路应畅通。

2.0.6  设备安装应设置中心基准线和基准点,埋设永久性中心标板和标高基准点,并应定期复测永久性中心标板和标高基准点。

2.0.7  设备安装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验收,并应形成记录。未经检验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0.8  设备二次灌浆及其他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进行验收,并应形成文件。

2.0.9  设备的安全保护设施必须齐全、可靠,限位开关动作应准确无误。

▼ 展开条文说明

2.0.10  设备试运转前,设备安装应验收合格。

2.0.11  设备安装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分部及分项工程划分宜执行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2.0.1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检验应符合本规范质量标准要求;

   2  一般项目检验结果,机械设备应全部符合本规范质量标准要求;

   3  质量验收记录及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应完整。

▼ 展开条文说明

2.0.13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设备单体无负荷试运转应合格。

▼ 展开条文说明

2.0.14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设备无负荷联动试运转应合格;

   4  观感质量验收应合格。

▼ 展开条文说明

2.0.15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各项随机抽查不应少于10处:

   1  连接螺栓的螺栓、螺母和垫圈配置应齐全,紧固后螺栓应露出螺母2扣~3扣,外露螺纹应无损伤,螺栓拧入方向除构造原因外应一致;

   2  密封面不应漏油、漏气、漏水;

   3  管道布置应合理,排列应整齐,固定应牢固;

   4  隔声和隔热材料应层厚均匀,绑扎牢固,表面平整;

   5  油漆涂刷应涂层均匀,无漏涂,无脱皮,无皱皮和气泡,色泽一致;

   6  走台、梯子、栏杆应固定牢固,无外观缺陷;

   7  焊缝应焊波均匀,焊渣和飞溅物清理干净;

   8  切口处应无熔渣;

   9  成品设备应无缺损,裸露加工面应保护良好;

   10  施工现场应管理有序,设备周围无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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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当检验项目的质量不符合相应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应返工后对检验项重新进行质量验收。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项目,应判定为验收通过。

2.0.17  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且经处理或返工后仍不能满足质量和安全使用要求的工程严禁签署验收合格。

▼ 展开条文说明

2.0.18  质量验收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2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检查评定,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4  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5  总包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参与分包单位对所分包的工程项目的检查评定,并按本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分包单位在完成分包工程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 展开条文说明

2.0.19  设备安装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填写;

   2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填写;

   3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D的要求填写;

   4  设备无负荷试运转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E的要求填写。

3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和垫板

3.1 设备基础施工

3  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和垫板

3.1  设备基础施工

3.1.1  设备基础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

3.1.2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基础检查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基础,不得进行设备安装。

▼ 展开条文说明

3.1.3  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 展开条文说明

3.1.4  基础外形尺寸、地脚螺栓中心和标高、地脚螺栓预留孔及T型螺栓预埋件的中心线、标高及几何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有关规定。

3.1.5  基础表面的模板、地脚螺栓固定架、外露钢筋等应全部拆除,基础表面和地脚螺栓孔内的浮浆、油污、碎石、泥土、积水等杂物,应清除干净。

3.1.6  基础验收的资料应完整,并应经质量检查部门和工程监理部门的签署。

3.1.7  设备安装前,应根据设备工艺布置图和测量控制网绘制基准线和基准点布置图,确定中心标板和基准点的位置。连续生产线主轴中心线和主体设备应埋设永久性中心标板和基准点。

▼ 展开条文说明

3.1.8  需要做沉降观测的设备基础,应交接沉降观测记录和沉降观测点,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应继续进行沉降观测并形成记录。

3.2 设备基础验收

3.2  设备基础验收

 主控项目

3.2.1  设备基础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基础交接资料。

3.2.2  机组设备基础中心线和标高基准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测量成果表,观察检查。

▼ 展开条文说明

 一般项目

3.2.3  设备基础轴线位置、标高、尺寸和地脚螺栓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有关规定。设备基础预埋垫板的位置、标高、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复查记录。

3.2.4  设备基础表面和地脚螺栓预留孔中的油污、碎石、泥土、积水等均应清除干净。预埋地脚螺栓的螺纹和螺母应涂油保护完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3 地脚螺栓安装

3.3 地脚螺栓安装

3.3.1 地脚螺栓螺纹部分应涂油,并应进行保护。

3.3.2 预留孔地脚螺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留孔应清理干净,并应检查预留孔尺寸和深度;

2 地脚螺栓的油污和氧化皮应清除,螺纹部分应涂适量油脂;

3 检查地脚螺栓直径、长度、螺纹长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地脚螺栓安装应垂直,四周距孔壁尺寸应大于15mm,且不应碰孔底,设备初步找平找正后,地脚螺栓与设备螺栓孔周围应有间隙;

5 设备一次、二次灌浆时应对设备表面、成品地面或墙面保护;

6 预留孔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设备可进行精密调整和紧固地脚螺栓。

3.3.3 锚固板地脚螺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T形地脚螺栓的直径、长度、标记、锤头尺寸、锤头与螺杆的连接形式及防腐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设备二次灌浆前,应按设计要求在螺栓套筒内填塞充填物封闭套筒口;

3 根据紧固力要求和现场工作环境,选择合适的方法和工具紧固地脚螺栓,紧固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挤压钢管工程设备安装与验收规范[附条文说明]》GB 51105-2015

 引用标准名录

引用标准名录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

《冶金机械液压、润滑和气动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GB 50387

《冶金除尘设备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566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 50656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

《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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