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学校建设的法规,使教育建筑电气设计适应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满足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制定本规范。
▼ 展开条文说明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级各类学校校园电气总体设计及供教学活动所使用建筑物的电气设计。
▼ 展开条文说明
1.0.3 教育建筑电气设计应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实用,节能,易于维护。
1.0.4 教育建筑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1 术 语
2.1.1 教育建筑 educational building
供人们开展教学及相关活动所使用的建筑物。
2.1.2 专用实验室 special experiment room
有特定环境要求,以精密、大型、特殊实验装置为主或专为某种科学实验而设置的实验室。
2.1.3 多媒体设备 multimedia equipment
将声音、图像、图形、文字、视频等各种媒体进行组合处理的视听设备。
2.2 代 号
BBS 电子公告牌系统 Bulletin Board System
CP 集合点 Consolidation Point
HFC 光纤/同轴电缆混合网络 Hybrid Fiber Coax
IP 因特网协议 Internet Protocol
ISDN 综合业务数字网 Integrated Services Digital Network
VSAT 甚小口径卫星通信系统 Very Small Aperture Terminal
3.1 一般规定
3.1.1 校园电气总体设计应与校园总体规划相协调,并应根据学校的规模和发展规划,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未来发展的需要。
▼ 展开条文说明
3.1.2 校园电气总体设计应根据学校的等级及类型,满足校园内不同性质建筑物的使用要求。
▼ 展开条文说明
3.1.3 校园电气总体设计应根据各地区的气候和地域差异、经济技术的发展水平,合理规划确定建筑电气相关系统。
3.1.4 校园电气总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GB 50613、《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和《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等的有关规定。
3.2 供配电系统总体设计
3.2.1 校园供配电系统总体设计应根据校园内的负荷性质及重要性、用电容量、使用功能、管理模式、当地电源条件及电网规划,合理确定校园供配电系统的负荷等级、系统结构和配变电所的分布及规模,并应提出实施方案。
3.2.2 校园供电电压等级应根据用电容量、供电距离、用电设备特性、当地公共电网现状及其发展规划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3.2.3 校园供配电宜自成系统,且系统应简单可靠,并便于管理和维护。
▼ 展开条文说明
3.2.4 小负荷的学校用户,宜接入地区市政低压电网。
▼ 展开条文说明
3.2.5 校园用电负荷可根据校园的功能分区和建筑的使用功能分类,并结合学校的工作性质及作息时间的特点,按单位指标法进行预测。校园的总配变电站变压器容量指标,可结合学校等级、类型,按表3.2.5确定。
表3.2.5 校园的总配变电站变压器容量指标
注:本表不含供暖方式为电采暖的学校。
▼ 展开条文说明
3.2.6 学校总配变电所宜独立设置,分配变电所宜附设在建筑物内或外,也可选用户外预装式变电所。
▼ 展开条文说明
3.2.7 校园高压配电系统宜根据负荷等级、容量、分布及线路路径等的情况,采用辐射式接线或环式接线。
3.2.8 配电变压器负荷率不宜大于85%。当低压侧电压为0.4kV时,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大于1600kVA。对于预装式变电所变压器,单台容量不宜大于800kVA。
3.2.9 供配电系统线路在校园内敷设宜采用电缆地下敷设的方式,并应根据校园地形、道路、地下管网等情况合理布局。
▼ 展开条文说明
3.2.10 高等学校校园宜设置电能管理系统。
▼ 展开条文说明
3.3 智能化系统总体设计
3.3.1 校园智能化系统应根据学校的等级及类型、规模、管理模式和业务需求进行配置,并应适应教学、科研、管理以及学生生活等信息化应用的发展,为教学、科研、办公和学习环境提供智能化系统的基础保障。
3.3.2 校园智能化系统的规模应结合学校近期和远期规划进行确定,并应制定分期实施方案。智能化系统应具有可扩展性、开放性和灵活性。
3.3.3 校园智能化系统应结合市政条件和校园管理,统筹布设校园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和公共安全系统等的总机房,并宜附设在适宜建筑物内。
▼ 展开条文说明
3.3.4 校园的通信接入系统宜结合学校具体需求并根据电信运营商的要求,设置固定通信机房、移动通信基站机房等一个或多个通信专用机房,或直接由校外市政通信机房接入固定通信。当设有固定通信综合业务数字程控用户交换机时,其容量应结合校园的实际需求以及近远期的发展规划进行确定。
▼ 展开条文说明
3.3.5 当一个学校有多个校区时,学校的信息网络系统应能实现多校区网络系统的互联。
▼ 展开条文说明
3.3.6 校园一卡通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等宜设专网。
3.3.7 智能化系统线路在校园内宜采用地下敷设的方式,并应合理布线,与校园供配电系统及其他基础设施系统协调路径。
▼ 展开条文说明
14.2 照明系统的节能
14.2.1 教育建筑应根据照明场所的功能要求确定照明功率密度值,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目标值的规定外,还应符合表14.2.1的规定。
表14.2.1 教育建筑的照明功率密度值
14.2.2 选择光源时,应选用初始光效符合现行国家能效标准规定的节能评价值的高效节能光源。
▼ 展开条文说明
14.2.3 灯具选型时,应在满足眩光要求的条件下,优先选用灯具效率高且控光性能合理的开启式直接照明灯具。室内照明灯具的效率不宜低于80%,装有遮光格栅时不宜低于65%。
14.2.4 选择镇流器时,应选用功率损耗低、性能稳定的电子镇流器或节能型电感镇流器。当使用电感式镇流器时,其能耗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能效标准规定的节能评价值。
14.2.5 教育建筑电气照明设计时,应充分利用天然光,并应根据场所条件和使用特点,选择照明控制方式。
14.2.6 校园广场照明、道路照明宜采用稳压措施。
14.2.7 教育建筑应以室内功能照明为主。
▼ 展开条文说明
14.3 建筑电气设备的节能
14.3.1 教育建筑宜选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能效评价标准规定的配电设备及用电设备,严禁选用高耗能及淘汰产品。
14.3.2 教育建筑用电设备控制方式应高效节能,有条件的学校宜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14.3.3 当技术经济分析合理时,宜结合教育建筑物的特点采用太阳能、风能、热电联供等设备或系统。
▼ 展开条文说明
14.3.4 有条件的学校宜设置校园能耗管理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经分析后确定能耗数据采集对象与采集项;
2 各能耗系统应设置相应的能耗计量装置,并应满足分户计量、分类计量要求;
3 计量装置宜选用带有通用通信协议功能的网络仪表,并应满足相应的精度要求;
4 系统应具有实时能耗数据统计、分析、展示、存储等功能。
▼ 展开条文说明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规定”。
引用标准名录
1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
3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
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5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
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7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
8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
9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
10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
11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
1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
13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
1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4
1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
16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
17 《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464
18 《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GB 50613
19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2
20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
21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
22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
标签:
本文链接:/guifan/3713.html
版权声明:站内所有文章皆来自网络转载,只供模板演示使用,并无任何其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