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制作试验样品堆垛的模具及附件,见图1;
b) 点火源,燃料通常为丁烷,亦可采用煤气或天然气;
c) 无机隔热板(不渗透,0℃下导热系数不高于 0.23 W/m·K );
d) 秒表(最小分度不大于0.1 s);
e) 直尺(最小分度不大于 1 mm );
f) 滴管。
3试验条件
温度为(20±5)°C,湿度为(50 ±10) %RH。
4试验步骤
4.1 初步筛分试验
4.1.1 将颗粒状、粉状或糊状的试验样品,松散地装入模具中,将模具从距硬表面 20 mm 高处自由落下,经三次墩实,翻转模具,将试验样品扣置于无机隔热板上,做成长250 mm 、宽20 mm 、高 10 mm 截面为三角形的堆垛。
4.1.2 用点火源的火焰( 火焰直径 5 mm~8 mm )灼烧试验样品堆垛一端,直到点燃:
a) 如果试验样品堆垛在 2 min(金属或金属合金粉末在 20 min)试验时间内不被点燃,或点燃后火焰沿堆垛蔓延的距离< 200 mm ,则该物质不属于易燃固体;
b) 如果试验样品堆垛在 2 min (金属或金属合金粉末在 20 min)试验时间内被点燃,并且火焰沿堆垛蔓延距离≥200 mm ,则应继续进行以下的燃烧速率试验。
4.2 燃烧速率试验
4.2.1 将通过初步筛分试验的试验样品在无机隔热板上重新加工一条堆垛(方法同4.1.1)。
4.2.2 在堆垛 210 mm~220 mm 处的脊上做一深 3m 、直径 5 mm 的凹槽,逐滴加入 1 mL 的湿润剂,确保堆垛的横截面全部湿润(这部分试验不适用于金属或金属合金粉末)。
注:湿润剂不含可燃溶剂,湿润剂中的活性物质不应超过 1% 。
4.2.3 用上述火焰点燃堆垛的一端,当火焰沿堆垛蔓延至 80 mm 处后,测定火焰再蔓延 100 mm 所需要的时间,并记录火焰通过湿润段的时间。
4.2.4 对于金属或金属合金粉末,则记录点燃后火焰蔓延到堆垛全部长度的时间。
4.2.5 再重复试验五次,取六次试验的平均值作为该试验样品的燃烧速率。
2'>《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2部分:易燃固体分级试验方法》XF/T536.2-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