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工程设计规范
概述
本规范旨在规范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工程的设计,确保该工程能够实现污泥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目标。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工程,涉及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工业污泥及河道清淤污泥的协同处置。
设计原则
综合考虑因素
- 规模与工艺选择:综合考虑污泥产量与特性、处置成本、运输成本、法规要求、公众态度、市场接受度及环保法规等因素。
- 环境影响评价:协同处置工程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 现有生产线改造:现有水泥生产线进行协同处置技术改造时,应根据具体条件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后确定处理车间位置。
总体设计
规模划分
- 近期规模:应以当前污泥量为主要依据确定,同时考虑未来5至10年的需求。
- 处置线数量:根据水泥厂规模、拟处置污泥量和所选主机设备等因素确定。
- 设计规模分类:参照表4.1.3。
厂址选择
- 服务区域:应综合考虑服务区域、转运能力和运输距离等因素。
- 新旧项目:新建项目需符合地区工业布局和建设发展规划,改造项目需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总图设计
- 最小化影响:最大程度减少运输和处理过程中的臭气、粉尘、噪声和污水对环境的影响。
- 多方案比较:根据生产、运输、环保、职业卫生、生活设施等因素综合比较后确定。
道路设计
- 合理布置:应根据工厂规模、管线布置等因素合理布置道路。
- 宽度要求:主要道路行车路面宽度不宜小于5米,预处理车间及储存接收设施处道路宽度不应小于特定宽度。
其他章节
- 术语定义: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工业污泥、河道清淤污泥等定义。
- 详细设计:涉及污泥接收、分析鉴别、预处理、协同处置、热能利用、烟气净化、污水处理和环境保护等系统的设计要求。
执行要求
- 产品质量:水泥熟料的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合规性: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附录
通过上述内容,本规范为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工程的设计提供了全面指导,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和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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