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2010年8月1日
出版社: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44号
现批准《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58-2009,自2010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1.4、2.2.1、2.7.1、2.8.6、3.1.2、3.1.4、4.1.1、4.1.3、9.1.1、9.1.5、9.2.2、9.2.3、9.3.1、9.3.2、9.3.3、9.3.4、9.3.5、9.3.7、9.3.8、9.3.9、9.3.11、9.3.12、9.3.13、9.3.14、9.3.16、9.4.1、9.4.3、9.5.2、9.5.5、9.5.6、9.5.8、9.5.9、9.5.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94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前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四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6号文)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本规程的修订工作。本规程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水质监测;制水生产工艺;供水设施运行;供水设备运行;供水设施维护;供水设备维护;自动化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安全。
本次修订增加了在线监测、预处理和深度处理工艺、污泥处理、地下水处理、防雷保护装置及自动化系统等相关内容。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院内;邮政编码:100835)。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自来水市北有限公司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和主要审查人员未列出。
主要技术内容
出版信息
出版单位: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年
版次:2010年4月第一版
印刷单位:北京市密东印刷有限公司
印刷日期:2013年10月第五次印刷
定价:26.00元
书号:15112,17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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