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T 1033—2016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于2016年2月2日公布,并自2016年4月10日起实施。
起草单位和人员
- 主要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参与起草单位:常州百川新型护栏有限公司、江苏瞬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浙江路通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广东立乔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潍坊畅讯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张璇、马骏、彭雷、蒋强、华介芳、刘志文、丁晓伟、林立蔼、刘华波、王立平、周耀坤、马学锋、郭占洋、徐东、钟向勋、柯东青。
标准概述
本标准详细规定了交通分隔栏的产品组成、分类与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储存和随行文件等方面的内容。适用于公路使用的交通分隔栏,城市道路、机场、铁路、广场等场所的交通分隔栏也可参考使用。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以下文件:
-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 GB/T 700 碳素结构钢
- GB/T 1220 不锈钢结构
- GB/T 2518 连续热镀锌钢板及钢带
- GB/T 3098.1-2010 紧固件机械性能
- GB/T 13793 直缝电焊钢管
- GB/T 16422.2 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 GB/T 18226 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
- GB/T 18833 道路交通反光膜
- GB/T 22040 公路沿线设施塑料制品耐候性要求及测试方法
- GB/T 24970 轮廓标
- JT/T 495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质量检验抽样方法
产品组成、分类与标记
产品组成
交通分隔栏由立柱、横杆、竖杆、斜杆、连接件及主要配件和装饰件组成。横杆、竖杆和斜杆通过焊接或螺栓连接形成栏片,立柱通过底座固定在地面或与金属预埋件连接。
产品分类
- 按结构:固定式(代号G)、移动式(代号Y)。
- 按用途:中央分隔栏(代号ZY)、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隔离带分隔栏(代号JF)、人行道与车行道分隔栏(代号RC)、禁止通行区域分隔栏(代号JZ)。
- 按防腐处理:热浸镀锌(代号DX)、双涂层(代号ST)、其他防腐处理(代号QT)。
产品标记
交通分隔栏标记方法如图1所示。
技术要求
一般要求
- 分隔栏应具备装饰性和功能性,包括反光膜、轮廓标等配件。
- 钢构件防腐处理前表面应无明显瑕疵。
- 各部位应无尖刺和锐角。
- 螺栓、螺母和带螺纹构件应清理螺纹或做离心分离。
- 应避免车辆碰撞后分隔栏构件刺穿车辆导致人身伤害。
结构尺寸及精度要求
- 结构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 立柱壁厚应为2.5mm~4.0mm。
- 高度允许偏差为±10mm。
- 竖杆间距允许偏差为±5mm。
- 直缝电焊钢管立柱应符合GB/T 13793的规定,壁厚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材料要求
- 钢管应符合GB/T 13793或GB/T 2518的规定。
- 型钢应符合GB/T 700的规定。
- 钢棒应符合GB/T 222或GB/T 1220的规定。
- 螺栓螺母应符合GB/T 3098.1的规定。
- 高分子材料应符合GB/T 22040的规定。
防腐处理
所有钢构件均应进行防腐处理,防腐层质量应符合GB/T 18226的规定。
试验方法
- 试验环境条件:常温状态,特殊情况下需在特定环境下调节24小时。
- 检测仪器:万能材料试验机、高低温湿热试验箱、人工加速氙弧灯老化试验箱、坡度试验箱、磁性测厚仪、试验平台、天平、钢卷尺、其他长度和角度计量器具。
- 试验方法:包括目测检查、反光标记逆反射性能测试、结构尺寸测量、材料性能测试、防腐层质量测试等。
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 型式检验:首次生产或重大变更时进行,每两年一次。
- 出厂检验:每批产品需进行出厂检验,确保产品质量。
出厂检验项目
- 包装:应能保护产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涂层和结构完整性。
- 运输:产品应牢固固定,避免碰撞和重压。
- 储存:产品应储存在干燥、无腐蚀的环境中。
- 随行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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